九、白痴

在郁春仁的眼里,我是个思路敏捷、那样心思慎密的文化人,在智商上有常人根本无法企及的高度,但是,他总损我有着读书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情商严重不足,特别是男女情感关系上非常幼稚,迟钝麻木,是个白痴。

金诗颖不是个普通人眼中的美女,她的热情开朗却能轻易引起陌生人的注意和好感,但是时间久了,就算眼光有差池的人,也会很快忘了她的面貌,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她的马尾辫……恋爱这种事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缘于那份暖意,我与金诗颖开始了交往。金诗颖的热情大方、活泼主动让从未真正恋爱过的我非常动心。这种状态下,我常想,这一定的老天安排的姻缘,让我能在这样一个偏僻的灵宿小镇,在一次他人的生日聚会上遇见她,不早不晚,刚刚好。遇见她的时候,正是也是我俩最美好的年华。我相信这肯定就是爱情、肯定就是缘份,肯定就是老天爷的安排,让我俩一起共度今生。我如此浪漫的内心情怀,在行动上却没有表达出来,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奇怪的约会规则——每周与金诗颖见面不超过三次,晚上不超过九点结束约会。因为这是大学里谈过三场恋爱的帅哥同学总结的经验,如此聪明的我,居然相信了这个规则。我还在地摊上找到一本《恋爱指南》的书,书上说男生约会见面要穿得休闲,聊天时要保持幽默,约会地点要有浪漫氛围。

镜子里的自己穿着信用社配发的新衬衫,手腕上的手表沉甸甸的,表带卡得皮肤发红无数次练习用“漫不经心”的姿势甩袖子。

这天镇上唯一的咖啡馆里,金诗颖穿着淡粉色连衣裙推门而入,发梢沾着细碎的樱花。我慌忙起身,手肘却撞上桌角,新买的美式在白桌布上晕开深色水渍。她愣了两秒,忽然笑出声,从她的小包里掏出纸巾:“我带了纸,它专治各种尴尬。”

她的幽默让我更加相信《指南》攻略,我开始背诵准备好的笑话:“你知道为什么企鹅的肚子是白的吗?因为...”

“因为手太短洗澡只能洗到前面!”她眼睛亮晶晶地抢答,“我上周刚看过这个。”

我僵在原地,后背渗出冷汗,手表突然发出刺耳的整点报时——为了装成熟特意调的手报时功能,此刻像在嘲笑我的愚蠢。

“你是不是...在背恋爱指南?”她突然停下,歪着头看着我。昏暗的灯光给她的睫毛镀上金边,我攥着被汗浸湿的口袋,准备好的完美台词全变成乱码。

“其实……”我盯着地上的影子,声音小得像蚊子,指南说要保持神秘感,要制造惊喜,可我现在连话都说不利索。

金诗颖突然探过身,伸手弹了下我的额头:“笨蛋,真是小白,约会最重要的是让对方开心啊。”

暗淡浪漫的咖啡馆里,我只记得自己当时无地自容的窘态,只记得她哈哈哈地笑起来,眼睛比窗外的街灯还要明亮,但脸上有种很难理想的奇怪表情。我知道爱情从来不是按部就班的习题,但是我就是这个按部就班、不会做题的白痴。

又一个暮色降临的傍晚,我俩从散场的电影院里出来时,南门大街的霓虹灯晕已经染出细碎的光斑。我微笑着挥手与金诗颖告别,她站在不远处,米黄色风衣下摆被风轻轻掀起,发梢掠过她泛红的耳尖,真的很美。

她问我晚上还有事吗,我说我没有其他安排,她低头把玩着电影票票根,“陶突,下次……下次我请你看午夜场?”声音温柔得像浸在蜜里的棉花糖。我喉结动了动,喉咙里滚出的却是生硬的回答:“太晚了,不安全。”她睫毛颤了颤,笑容却依然明媚,可我分明看见她转身时藏起的落寞。

送走金诗颖,我发现还不是睡觉的时候,想到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遇到郁春仁了,于是无所事事地骑车到他的住处,想看看他在不在。

郁春仁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突突,欲擒故纵要把握火候!”他真是信息灵通,居然知道我今晚与她在一起看电影,知道我刚与她结束约会。他问我,我这样早就结束与金老师结束约会是不是对她不满意,是不是还没认可她做我的女朋友。我盯着他的脸,突然醒悟,我自己真的有点可笑,真的像个白痴。我一直在遵守什么规则,那个所谓的“恋爱”规则?这就是一个无形的锁链嘛,将我困在自以为是的安全区,却亲手推开了触手可及的温柔。我记得那天晚上,郁春仁一直在嘲笑我迂腐透顶,没有一点情商,对付女人超级幼稚、迟钝、麻木……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白痴。

回到宿舍,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月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在地面。我想起上次约会时,她指着天上的月亮说像被咬了一口的蛋糕,眼睛亮晶晶的比星星还耀眼。那时假装有学问滔滔不绝地分析月相,却不敢直接告诉她,在我眼里,她比任何星辰都动人。多么浪漫的约会让我变成了无趣的知识问答。我骂了自己,如此聪明的大脑居然如此的不开窍。我暗暗下定决心:“诗颖,下次约会没有规则。”这一刻,我认为自己已经明白,我要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真正的浪漫,从不需要用规则丈量,而是要勇敢奔向那束让自己心动的光。

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白痴就是白痴,多年以后我才真正明白,当时我是个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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