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劫/诺克塞城

第100劫/诺克塞城

那两个女人好像对我有某种龌龊的想法,这很好猜,那四个男人对我的敌意都写在脸上了。

照目前的状况来看再不走我恐怕就要成为继布鲁恩后下一个被“调戏”的对象了,总之就是两个字,麻烦。

布鲁恩快速的帮我捡起我落在地上的衣服和粗布袋,我一把拉起他就往外走。

“这,就这么走掉了?”

较瘦的那个女人打算追上来,却被另一个女人拦住了:“不知道他真正身份之前别轻举妄动,人家一个小男生上来就敢和咱们动手,万一是哪家有势力的公子怎么办,败坏了金谷财帮的名声就不好了,你想被老大骂么?”

另一个女人有些不甘心:“可是我真的特别喜欢他那种类型啊,能男扮女装的多少见!”

“你居然好这口!”

“那怎么了,说了你也不懂,那是魅力。”

“怎么不懂,我也喜欢这样的,刚刚就是感慨一下。”

“噫。”

而一旁的四个男人默默的记住了她们的对话,打算回去琢磨一下男扮女装的事来讨好她们。

只能这么说,源基的男人其实挺悲催的。

直到我们双方离开了一分多钟,那群人仍然没有什么动静,看来我们的运气不错,她们不打算继续找麻烦了。

我接过布鲁恩手上的朝暮袍穿上,他见我一只手系束腰很费力,于是帮了我一下,然后整装好的我扛上布袋,又回到了流浪者的姿态。

这一幕明明没什么稀奇的,可偏偏却吸引了街上众人的目光,纷纷侧目:

“奇闻异事,这么一个俊俏的男人居然可以装扮的与女子无异。”

这是一个女术修。

“呦,原来是男扮女装,挺有新意啊,可惜怎么丢了只胳膊。”

这是一个路边商人。

“简直伤风败俗,穿成这样还当街换衣,真不害臊。”

这是一个一脸酸意的男人。

而我根本不理这些人,反正说的什么我不刻意听就完全听不懂,在源基我是个实打实的文盲。

我只有一只手,很难将头发扎好,索性就一直披散着,装成女子给自己增添一份保护色,不离近看根本发现不了。

“布鲁恩。”我将布鲁恩推到前面,轻轻拍了拍他单薄的肩膀,示意他带领我继续走,没办法,我对金谷城一无所知嘛,就先跟着他随便走走。

让我直喊天坑的是,我本意是想让他带我去一个可以歇脚的地方,先谋划谋划吃饭问题,可这家伙却把我带出了金谷城,尼玛。

算了,也正好,本着越遥远越安全的原则,我正计划什么时候往更远的城市迁移呢。

虽然跟着布鲁恩这个本土人应该不能迷路,不过我没有打算一直跟着他,我有自己的打算。

既然出了城,那就分道扬镳吧。

借此机会,我得赶紧随便找一个方向赶路争取天黑前到达另一个城市。

于是我向布鲁恩挥挥手,用蹩脚的源基语说道:“我,离开。”

话罢我毫无留恋的转身便走,希望那些找布鲁恩麻烦的人不要太过分吧,这家伙其实人挺好的。

本来是要告别的,但是布鲁恩却一直跟着我,还拉着我的手朝他手指的一个方向走去。

看来他这是想让我跟他一起去某个地方了。

“一起。你。布鲁恩。”布鲁恩态度坚决的拽着我,尽量说着我能听懂的词汇。

唉。也罢,反正我也没有什么准确的目的地,干脆就朝他指的那个方向走。

而布鲁恩则是在身后跟着我,一副随从的模样。

至于布鲁恩想害我的可能性,这个应该不用多虑,他要是有那个心,早就在我睡觉的时候给我抹脖子了,况且刚才我又帮他解了围,所以他没有理由在对我图谋不轨。

至少我认为他不是那种人,经过简单的接触我发现他除了胆小以外人还不错。

这一走,还真就走到了天黑,不过由于有布鲁恩在,倒是没有出现迷路和无处寻觅食物的状况,他对这一带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有个源基导游真好,一路上还能时不时的用手势和简单的词汇聊聊天,而且我还学到了路边的什么植物或者果实可以吃,颇有收获。

正所谓猫有猫道狗有狗道,乞丐也有乞丐的门道供人学习。

从布鲁恩那里我了解到,他故乡的人表达“再见”是不挥手的,是用右手结成剑指掌心向外自左髋骨到右肩膀上方划过,这个有着一定难度系数的礼节动作还是挺有意思的。

不过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我理解有误,还是我完全理解错了。

由于余路还很远,今晚肯定要在郊外过夜,布鲁恩显然是没想到这么久居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于是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布鲁恩分给了我一些之前他在路上买的水和食物,虽然少得可怜,但我还是很感激。这些都是他自掏腰包的,不是傻子都能看出他并不富裕,相反还穷得叮当响。

天色已晚,简单吃过东西后我找了一棵高大的藤类植物迅捷的窜了上去,在粗藤蔓上倚靠着还蛮舒服的。

布鲁恩有模有样的学我的样子助跑,也想要只凭双腿的力量几步踏上来,然后第一脚踩上笔直的茎杆第二脚直接踩空,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噗哧~”

这滑稽的一幕逗得我差点没笑出声来,直到布鲁恩幽怨的朝我看了一眼才勉强忍住笑意。

最后羞红了脸的布鲁恩慢吞吞的爬上了另一棵小矮树,我们就这样在路边植物上过了夜,有些微风,倒也不是很冷。

重要的是这种源基植物枝叶宽大适合休憩,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附近都没有蚊虫。

第二天清早我们就抓紧时间开始赶路了。

简单的早饭过后,食物和水都快耗尽了,在这荒郊野外也没有店家,野果也不是常有,为了不太长时间忍饥挨饿只能加快脚步。

就这样我们走了两天的路,都已经饿到没有力气聊天了终于看到远方那个大范围筑有城墙的地方。

布鲁恩指着那座城不停地重复着:“诺,克,塞。名字。”

这里是叫诺克塞么,看起来比金谷城大了不少,以后定居在这里也不错,希望我有能力可以在这里生存吧。

不管在哪个世界里金钱都是硬通货,而我,语言障碍是硬伤,连给人打工都没戏,总不能见一个人就跟人家玩手语吧?还不分分钟让人家当成神经病。

而且太多人知道我来自异界的话肯定会给我带来麻烦,譬如心者会,以及一些雷同心者会的对异界人士有所威胁的组织或个人。

所以我要隐藏身份,必须尽快学习语言,我必须要融入源基人。

看了看身旁的这个单纯的布鲁恩,我不由得微笑了一下。

布鲁恩,是个源基的男孩子,性格懦弱但心地善良,总之,这个矮我一头的脏兮兮的男孩很难让我提起戒备之心。

可能,他知道我是个流亡他乡的人之后产生了一种“终于找到同类”的感觉了吧,他对我也没有一丝疏远,挺自来熟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不介意交个知心的源基朋友,只可惜我们没法正常的沟通,很多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这就很尴尬了。

守在城门口的城卫兵本来是要拦住脏兮兮的布鲁恩的,但是见他紧紧跟着我这个看起来穿着较光鲜亮丽的人,也就没再多管。

这一点也让我意识到,这诺克塞城可能不是什么人都能放进去的,像一些难民流寇之类的大概率会被拦在外面。

布鲁恩的聪明超乎我的想象,入城后捡了一块尖利的石子,找了一片平整的空地画起了简易图画,用石子在被踩实的土地上作画很不轻松,但没办法,此刻没有纸笔,只有这种方法能让我详细的知道他要表达出的讯息。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满头大汗的布鲁恩完成了他的几幅图画。

那大意是我和布鲁恩从一个建筑中走出来,和一种显然不是人类的东西打斗,最后拖着那个东西回到了建筑,手里还拿着几个菱形的东西。

“这是。。。”我仔细看着这副画。

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这些画给涂了,这么丑你确定画的是我?不看衣服都不知道是个什么鬼。

天坑的,布鲁恩你特么是源基抽象画大师吗?真不想打击你,换作是我用脚画都比你画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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