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识相点把丹药交出来,小还丹不是你配拥有的?”唐易愤愤道。
心爱的表姐的东西怎能随便给人,就算要给人也应该是他唐易,而不给是林末这样的贱种,况且是小还丹这样金贵的东西。
“凭什么我要交出来,这是我未婚妻给我的东西。”
林末笑嘻嘻的说道,而且故意把“未婚妻”三个字咬得很重。
“好,好,很好!你给我等着,有丹药也还得有命享受才是。”
唐易阴测测的说道。
“怎么,还想对我兄弟来阴的?姓唐的,你给老子记住,这雍城可不是你们唐家的。
老子今天就告诉你,要是林末再出什么意外,老子第一个找你算账!”三刀恶狠狠道。
他早就想找唐易麻烦了,刚才只是碍于素衣天宗弟子的身份不好动手。
“唐易是吧?你用不着用你那双牛眼睛盯着我,我们两个的帐还没完,三个月后伦才大典上咱两再好好算算。”林末认真道。
三刀一脸惊讶的看着林末,好像第一天认识他似的。这还是那个胆小怕事的林末吗?
而唐易则一脸兴奋,他是开玄境的人,而林末现在还是半废之躯,就算有小还丹,要恢复也要小半年。
所谓的开玄境也就是聚元下境,是从聚元境过渡到通玄境的一道门槛。
因为这一境的修士可以使用部分玄术神通而得名。
本来还在担心收拾林末会惹来麻烦,没想到他竟然自动送上门来了。
“好,既然你找死,我就成全你。”
三个月后,只要林末敢应战,他就敢让他回不来,而且不用担心“金龙卫”说什么。
“金龙卫”是赵宋皇家的特务机构,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有它的探子,可以说它就是天子耳目,几乎没有事情可以瞒得过它。
它的主要职能是盘查全国大小案件,收集帝国情报,约束群臣,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保护烈士家属。
林末父亲执行任务失踪,自然也在保护之列。
所以,如果暗害林末被查,后果会十分严重。当然,比武伤亡不在其中。
“你怎么又要跟他比武,他可是聚元下境,要真打起来,我也不一定是他对手。”三刀有些担心道。
“那怎么办?你以为贪墨人家这么多东西,你指望别人那么容易就放过你?”
“可是我觉得你那未婚妻不像心肠歹毒的人,唐易虽然不是啥好东西,不过有金龙卫在,我不信他敢翻出啥大波浪来,他要是敢害你,老子第一个灭他!”
林末笑了笑,心想这就是典型的只长块头,不长脑子。
等我都被他灭了,你再灭他有个屁用!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武力,而是人心,人心里装的那些东西,比武力难防……”
“你少嘚嘚,我爹说了,再聪明的人在绝对武力面前都得低头,任你城府心机,老子一巴掌打你个稀巴烂……”
三刀开始吹嘘起绝对武力的厉害,张口大帝,闭口大神,林末竟然不能反驳他。
三刀在一边说得唾液横飞,林末笑着摇了摇头:“太年轻啊!”
叹了口气,林末顺手摸出一颗小还丹扔进口中。想看看这被世人神话的“仙丹”究竟有些什么神效。
嗯,还不赖!甜甜的,像糖豆,就是吃下去胸口有点发热。
“你吃的是小还丹?”
三刀看着一脸享受的林末,露出了惊容。
“啊,有什么不对嘛?”
“暴殄天物啊,你这样吃小还丹的药性发挥不到一层。”
三刀跑跳起来,气得想一巴掌抽飞这个败家子。
原来小还丹,还要配上其他药材吃了才能充分发挥药效,看来自己真的浪费了。
不过还好,还有两颗。
傍晚的时候,林末在院子中间起了一口小锅,烧了一锅开水,将洗刷切好的紫驯鹿肉扔了下去,接着又拿了一根百年雪参,扔了下去。
三刀已经不忍直视了。
大哥,那可是百年雪参呀,又不是大萝卜,说煮就煮,就连晓月也看得直跺脚。
“你们两怎么了?脚痒吗?”
“我跟你们说呀,这紫驯鹿和雪参都是好东西,尤其是这百年雪参闻着都香,炖肉肯定好吃?”
两人顿时无语,一人给了他一个白眼。废话!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当萝卜煮,恐怕你是第一位了。
不一会儿,阵阵肉香和雪参特有的芳香气息便散发出来了。让人不禁咽口水。
三刀和晓月不住的蠕动喉咙。林末才有又加了些作料,最后洒下一把嫩葱。
“怎么样,是极品吧?一起尝尝!”林末说着便从沸腾的锅里捞出一块驯鹿肉来,咬了一口,顿时觉得肉香弥漫,口齿生津。
一口驯鹿肉下肚,一股热气便从丹田中升腾起来。
“紫驯鹿不愧是至阳至刚之物!”林末感叹道。
三刀和晓月见状,口水直流,哪里还能忍得住,也跟着从锅中捞起肉来。
“等一下,给阿娘留一碗!”晓月忙跑进屋子拿碗,生怕两个哥哥把鹿肉吃完了。
林末又吃下一块百年雪参,口感柔韧,一下肚,顿时又升起一股冰爽之气,畅快无比。
突然感到胃里一冷一热两股气流,林末暗叫一声不好。
正要制止一旁大快朵颐的三刀,一股气流窜上心脉,一股钻心的疼痛,使得他一头便栽倒在地。
晓月正从屋里拿碗出来,见状大骇。哥哥昏迷在地,不断**,不省人事。
林末此刻心中大苦,“中毒了,难道这就是老天爷对败家子的惩罚?”
身体里的一阴一阳两股气流根本不受控制,在体内乱窜,林末此时疼痛忍,生无可恋,惟愿晓月能快些把大夫请来。
就在林末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忽然觉得右胸巨阙穴,有股清凉溢出,体内的气流竟然安静了下来。
紧接着,在那股清凉的气息引导下,体内一阴一阳两股气流竟合二为一,冲破堵塞的心脉,向巨阙穴涌去,然后便消失了。
“心脉通了,我能坐照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因祸得福?”
林末正高兴,忽见蓝光一闪。
林末眼前天地忽变,竟置身于一片洪荒天地之中,蛮荒气息扑面而来,四处是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树苍劲的古木,还有水桶粗细的老藤如虬龙般盘绕。
近处杂草如茵,野花浪漫。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秀丽山峰,佳木葱茏。隐约之间似有猛禽嘶吼之声。
“咦,这是哪里?”林末大惊。
前一刻还在自家院中,怎么转眼就是一片蛮荒天地?
“晓月,三刀……”林末踏草而行,边走边喊,但那里还有他人的影子。
忽地,一只斑斓巨虎从林末眼前窜出,林末心头一紧,正要闪躲,却见巨虎竟从他身旁过走过,根本没有正眼瞧他。
“它看不见我?”林末觉得不可思议。
为了证实这个猜想,他故意找了一处小溪,涉水而过,果然,鞋子是干的,没有沾水。
“这是个幻境!”林末感到好奇,他第一时间排除了这是个梦境的想法,因为不可能有这么真实的梦,也不可能有人能在梦中能保持如此严密的逻辑。于是他决定先四处看看。
穿越这么奇妙的事自己都遇到了,再来点奇妙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林末看到了许多自己从为见过的事物。譬如,高约千丈的苍天巨木,上结有房屋大小的红色果实,恍惚之间异香扑鼻;
身长百丈的巨大蜈蚣,吞噬和它大小相当的蟒蛇;一只金色大鹏捕食猛犸象;一朵小山丘忽然张开血盆大口,吞掉一群正在它上面休息的**……
正好奇能不能遇到人?忽然,便听到了人声传来。
林末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裹兽皮,高约三米的中年男子,正挑着一捆材,迎面走来,嘴里咿咿呀呀的唱着一首调子古怪的歌。
林末完全听不懂他嘴里发出的音节,奇怪的是竟听出了歌中的大意。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食熊则肥,食蛙则瘦。神君何在,太一安有。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自然老者不死,少者不哭。何为服黄金,吞白玉。谁似任公子,云中骑碧驴。……”
林末听得出了神。 “这是还是人吗,猎龙食肉,骑鹿而游?
大概也只有传说中的荒古乃至葬古的先民才能如此吧?难道我是在葬古遗存的幻境中?”
林末跟着这个中年男子来到一个村落。
这是一个很原始的村落,所有房屋都是由圆木和石头搭成。
村口的大榕树下,一个身材壮硕的小孩,正捧着一本兽皮古卷看得抓耳挠腮。
男子见状,便放下柴火来到近前,指点那小孩。
林末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上前。只见那兽皮古卷上,写着几个虫鱼篆字。
“神明古字!”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林末还是吃了一惊。
“果然是葬古时期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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