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和三刀分别时已是夜深。
一个人独自往家走,半道上忽然见到一个身穿红裙的女子,站在街角拿着手绢向自己招手,有点像站街女在揽生意。
林末不当嫖客好久了,见到这种情形,果断转身开溜。
“林末哥哥,你跑什么?”
靠,听声音像是熟人,转身细看原来是百晓晓。
“百晓执笔,你大半夜不睡,到这里站什么街呀?害的我以为是站街女?”
“站街女?什么是站街女?人家可是在这里等你呢,知道你去城主府参加杏园夜宴,这里是你回家的必经之路。”
说完,百晓晓就开始眨巴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林末实在有些受不了。人家性感窈窕前凸后翘的熟女眨眼睛是放电,你一个前不凸后不翘的青涩小萝莉放什么电?
分明是在放毒。
“行了,快停下,我没有童恋癖!”
“什么是童恋癖?末哥哥你说话好有意思。”
这个女的是个八卦婆,自从上次认识了林末,就天天来找他了解他和唐易素衣的三角恋,弄得现在林末见她就想跑。
“这个不好解释,是一种精神上的病,说来你也不懂!说吧,大半夜的来找我干什么?”
“不解释就不解释吧,你就不知道温柔点,人家好歹是女生!”
百晓晓故意发嗲,娇滴滴的声音让林末听得浑身不自在。
“你再不说,我可真走了!”
“别别,你难道忘了,上回你答应过我,为我们百晓花边新闻做个专访。”
听了她的话,林末苦笑不得。自从上回忽悠这个小萝莉,说出了花边新闻一词后,就被她拿去用了。
她成立了一个花边部,专门收集市井流言,上面关于林末和素衣的就有好几篇,现在算是把林末抔成了雍城名人。
“我现在赶时间。”林末没好气道。
“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你和唐易在伦才大比上没有打起来,占用不了多少时间!”
百晓晓黏着林末,一定要知道了所以然。
自从她报道林末和唐易在伦才大比上终有一战的消息,雍城的人民都在关注,可是最终林末和唐易并没有打起来,这让很多人怀疑花边部故事的真实性。
所以她必需要为这件事找个合理的解释,这也是她大半夜不睡觉,跑来找林末的原因。
“这个不好解释。故事太复杂,屏幕上没有字幕,不适合你!”
“什么意思?……什么叫屏幕,字幕?”
林末一脸黑线,老泪纵横。老天,这才是真正的狗仔呀!不仅无限八卦,还有无限的求知欲。
“你再追问了,再问我也不会回答你,现在我很想睡觉,我要回家!”
“你怎么能这样?分明答应过人家的。”
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好的武器,当林末看到泪眼盈盈的百晓晓站在自己面前时,纵使林末心如钢铁,也都化成了绕指柔。都是为了生活啊!
“好了,好了。别哭了,今天我的确困了。过段时间我得空写本《十万个为什么》回答你的所有问题,好不好?”
“你骗人,过段时间你就去神墟学院了。”百晓晓哭的更厉害了。
“那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哄也不是,骂也不是。
林末心头大苦,这个女的莫非是老天爷派来折磨自己的。
“我听说今天你在杏园夜宴上作了一首诗很不错,你既然不想回答我的问题,那么送我一首诗可好。
我们好歹也算是朋友一场,送我首诗不算过分吧!”
靠,杏园夜宴上的事她就知道了,百晓家族不容小觑呀!
不就作一首诗吗,唐诗三百首里,写离情的有很多,随便写首把她打发了吧!
“相见时难别亦难,春风无力百花残……”
林末收笔,看着笑意盈盈的百晓晓离去。
心头暗暗得意,小样儿,还不是被我的文采折服了。
第二天晓月送来花边部售卖的花边消息,林末不禁爆粗口。
“靠,上当了!”
只见一尺来宽的花边消息上写着一个响亮的题目:“雍城人杰,痴情林郎!”下面有一幅简易的插图,一对才子佳人执手而立,栩栩如生。
旁边还配上一首诗,正是昨天林末写给百晓晓的那首李商隐的《无题》,诗的下方是注释。
什么? “篷山此去无多路”的篷山是天宗所在之地篷山,“青鸟殷勤为探看”里的青鸟居然是素衣的坐骑。天哪!这回误会大了。
林末气的直跺脚,想要跑去花边部找百晓晓理论。刚出门就遇上了胖子欧三正。
“林兄那首诗真是绝了,把儿女之情写得如此次缠绵入骨,小弟佩服!林兄如此高才,小弟昨天输得不冤。小弟预祝林兄早日抱得美人归!”
看着欧三正胖脸上虚伪的笑容,林末就想在上面来一拳。
你倒是不冤,可我冤呀!比冤大头还冤!
林末感受着周围的人投来的羡慕的目光,心中大苦!得,我不出门总行了吧?
“末儿呀,你给娘说说,你和那素家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两个是有婚约在身的,如果她不嫌弃林家没落,你就把把人接回家尽早把婚事办了。
你看现在这满城的风言风语,对人家姑娘的名声不好!”
林末脸冒黑线,这百晓晓太缺德了……
篷山,无尘峰上,无尘师太面色难看。
将手里的花边消息往揉成一团往扔进山下镜湖之中。
“小夭,这消息哪里来的?”
“回禀师父,是一个在雍城历练的外门弟子带回来的。”
关小夭恭敬回道。
无尘师太长叹了一口气。
“看来你师妹尘缘未断,这‘绝尘功法’怕是难以修成,你去帮她把尘缘了了。记住,要做得干净!”
“是!”
关小夭看着一脸怒气的师父,心中大喜,素衣你不是独得师父青睐么?现在师父要让我杀了你的心上人,这可怪不得我!
关小夭眼中流出一丝怨毒的神情。
林末如果在这里,一定要大声喊冤,我招谁惹谁了,怎么都想杀我?
林末这几天躲在家里,哪里都不敢去。一句“雍城人杰,痴情林郎!”可算把他变成了雍城的大名人。,走到哪里都有人祝贺他早日抱得美人归!
躲在家里修炼真法,等着神墟开学,母亲和妹妹每天都来问他和素衣的问题,简直度日如年。
进山打猎,散散心。林末为了不招人耳目,连路虎都不带。
这次林末打算进大青山的深处去,因为边缘地带的野兽前一段时间几乎被他和路虎猎绝了。
大青山深处,古木苍天,人迹罕至,几乎处于原始状态,是野兽的天堂。
林末独自行走于群山万壑之间,身上只带了一把破剑。
这是便宜师叔歩千寻给的,说是祖师爷降妖荡魔的神器。
剑身残破得厉害,林末原本打算扔掉。但是偶然发现,剑上有残存的半只血眼,应该是不错的古物件。
而且这柄残剑很是坚硬,无论火烤锤砸都难伤分毫。林末曾用千斤巨力想要把它折断,结果累得瘫倒在地,剑还是没损。
以前林末都是徒手猎兽,但是现在是在大山深处,极有可能遇上了不得的妖兽,不敢托大。
身边有没有弓箭之类的武器,于是便带上这柄残剑。
草木葱茏,苍劲的古木遮天蔽日,水桶粗细的老藤如虬龙般盘绕,各种珍禽异兽出入其间。林末甚至看到如同山岳般的金色大鸟冲天而起。
“这大青山深处太过凶险,我的实力太低,还是不要妄动为好!”
林末思量道。看来野兽是没有办法狩猎了,一不小心说不定就成了野兽的晚餐,我还要去神墟上学呢,可不能变成一堆野兽粪便。
虽然野兽没法猎,但是大山深处人迹罕至,倒是有不少灵花异草,随意采一点回去,也足够晓月和母亲半年的生活,说不定还能遇到传说中的山宝。
林末一路行走,一路采摘,不消小半日,蛇皮缝制的口袋就塞满了药材。
忽然闻道一股异香,“咦,那是什么?”
家住农村就是有这些不好,动不动就停电,停电就断网。先把这点更了,半夜可能还会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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