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常峰的回忆
朦胧中睁开惺忪睡眼,外面一片灰白,我昏沉沉的,似在梦中。拉开那层落地窗纱,望眼欲穿的是满眼满眼的白色,刺的我有些眼晕。北国冬天就是这样如此嬗变、多情,像一个小女人,任由着自己的性子,说着自己的心情。昨夜还月色迷朦、风影弄人,清晨却飞雪连天、扬扬洒洒。
忽而记起昨天27路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白衣裙的姑娘。那是快到终点的时候……
“姑娘,那里有座位。”
“谢谢,不用了。我马上就要下车。”
忽然一个紧急刹车,姑娘跄踉一下,手中的书掉到地上。我马上扶助那位姑娘,替她拾起地上的书,扫了一眼书上的英文,递到她的手上。然后没话找话地说:“姑娘能看这种书,你的英语水平足有专八。”
姑娘笑笑,说了一声谢谢,便不再言语。
我见她没有讨厌我的意思,又放胆搭讪:“我也常坐这路车,我很好奇,为什么有座位你也不坐?”
“让需要的人坐吧。让来让去的麻烦。”她看着窗外。这时,天忽然下起雨来。很明显姑娘没有带雨具,不知为什么,我恼恨自己没带一把伞出来……
穿着柔软的睡衣,站在窗前,久久不愿离去。漫天的雪花轻盈而舒缓地落下,像幕布一样将大地紧紧覆住,一片银装妖娆可人。隔着玻璃的世界在落雪中愈发显得静谧和安逸,空气也是那么的清新动人,少了往日的晦涩、浑浊。如果在海边看落雪该有多好啊,可惜不是。
那姑娘的影子又出现在我的眼前……
“哦,这么巧。”我凑到她旁边,她对我微微一笑。
此时她对我而言仿佛是一本神秘的书。让我有一种如饥似渴想读的欲望。于是,我提前和她一起下了车。
有了上次的接触,她显得随和,歪头看我一眼说道:“你今天可是提前下车啦。”
“哦。我到这里办点事。”我为自己撒谎而心狂跳不安,幸好她没有再问下去,也没看我。我暗自庆幸着,厚着脸皮问道:“姑娘叫什么名字。”
“白柔。你呢?”
“常峰。”我还没来得急赞美她的名字与她本人有多麽适合,洁白的衣裙,柔柔的性格。听到他问我的名字就马上回答,忽然像是注入了兴奋剂,浑身的细胞活跃起来,无比的兴奋。一路和她聊着,一直到她来到一个公司前面。
“我到了。”
“我离这里也不远了。再见。”
一切看上去都是无意的……
时间小船轻轻从身边滑过,没有带来什么,却带走了许多,也许我只能站在窗前,呆呆地看着它一点一点滑远、消失,(将我生命中那朵娇艳的金黄色小花也带走)。
自从有了上一次近距离的交谈,每次在公交车上遇到她,我们都能聊一会。我对她的好感越来越浓,而且想见她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
那是一个阴天的夏日,气压很低,闷得让人喘不上来气,豆大的汗珠顺着前额、脸、脖子不停地往下流。不一会儿前胸后背的衬衫都湿透了,像水洗的一样。为了能见到她我必须 要赶在下午五点二十之前到达27路公交站。
这一回我学聪明了。那就是雨伞要随身带着,不管下不下雨。
车来了,我上车后,从头走到尾没有见到她。我马上在下一站下车,等着下一辆27路。
车来啦,我又是从前门上车从人群中穿插挤过,双眼不断扫描着人群希望能发现她。我失望地下了车。没关系,在等下一辆。就这样,一连十几辆车都是这样度过的。现在,我不可能再上车,因为快到终点了,我就在她常下车的地方等她。
车子每过来一辆,我都伸长脖子张望从远到近,盯着车门,不敢有丝毫放松。时钟马上就要指向晚间九点了,我心里焦急地喊着:“白柔啊,你在哪里?你今天还会坐这车吗?”我忽然问自己:今天我这是怎么啦?是不是爱上她啦?我忽然感到和可笑,就在我刚要上过街天桥时,又过来一辆27路,我还是忍不住回了一下头。这一回头可不要紧,映在我眼前的一幕,令我大吃一惊。
白柔摇晃着从车上走下,东倒西歪,没走几步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吐起来。我马上跑过去,扶起她,她的脸色苍白。身子软软的瘫倒在我怀里。
“白柔!白柔!你怎么啦!”我紧张地呼叫着她的名字。她双眼微闭这,嘴唇动了一下,终究没能发出一点声音。她的脸上更加惨白。
我抱起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向附近医院驶去。
到了医院才知道白柔中暑了。
陪她就医这段时间,我们聊了很多,也就是在那时我们相爱了。
这爱就像火一样燃烧着我和她。
我们一起出入商场,酒店,我为她背包打伞,他为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我们畅谈着美好的未来。
就在我深侵在甜蜜的爱河里不能自拔时,忽然有一天她对我说:“亲爱的,也许有一天你会找不到我,你会怎样呢?”她扒在酒店的窗台上往外看着什么,背对着我。
“别开玩笑了,我心理素质差。”说着,我翻身下床,走近她,从后面抱着她的腰,把脸贴过去,轻轻地吻着她的脖子,囔囔地说又像自语:“宝贝儿,我的心肝,我爱你。不要离开我。如果我哪里做错了,你尽管惩罚我。我改还不行吗?千万不要离开我。”
“我也不想这样。我要去美国留学,这对我来说机会难得。”
“那我怎么办?你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吗?”我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搬过来,就这样对着她的脸,眼睛直视着她的眼睛。只是一瞬间,她扭过头去。任我怎样摇晃她,她不再看我一眼。
时间就像老去的蜗牛,慢慢地爬着,又像滚开的油锅,煎熬着我的心。
冬天真的只剩下寒冷了。
没有了她,即使是在夏天,我的心依然是冰凉的。又何况现在冬天来临。
透明的玻璃将我与外面的世界隔离,我知道世界是无法看到我的,我是寂寞的,世界是安静的。一个人流连于空荡荡的静的可怕的屋子里,却不愿走出半步感受外面的鲜活,只愿意这样懒懒的,无事可做。泡杯茶吧,毕竟冬天很冷。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往事如电影一样·······
闪回:
“喂,您好,常峰先生吗?我是云水杂志社的,哦,我姓李我叫李美兰,您在网上的一篇《水云飞飞》我们总编特别赞赏,想约您见个面可以吗?” 电话里传出一个很干脆的女声,常峰开始有些迟疑,但随即便说: “哦,那真是太荣幸了,好吧,您看金雅茶吧怎么样?” 在金雅茶吧门前,一辆洁净如新的奔驰停了下来,车门一开,一个身着一身黑色职业装的女人探头从车里下来,短小的西装包裹着她傲人的前胸,干练的西服裙与黑色车身及其吻合,不仔细看还以为她没有下半身呢,蛋黄色丝袜紧裹着修长的双腿,脚下一双锃明刷亮高跟皮鞋,无不显示着女人非凡的气质!女人一下车赶紧拉开了后排的车门,接着下来的是个六旬的老者,灰色西装,头发明显做过染色,如墨一般向后背着,金丝眼镜架在宽宽的鼻梁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一下车边问:“小李啊,常先生到了没有?” 女人在一边马上溜须般的搀扶说:“吴总编,我跟他说好了,肯定回来的,您放心吧。” 常峰马上走过来说:“吴主编您好,我是常峰。” 吴总编摘了眼镜擦擦说:“哎哟,让你就等了吧,都是小李啊,非要叫我这老头子染什么头发,你看人家常先生都来了哈哈······” 常峰说:“您是前辈,叫我晓峰就行,我一定要先等您才对啊。” 吴总编点点头说:“不错不错,后生可畏啊,看来小李主编眼光真准啊。” 常峰赶紧在前边说:“吴老前辈过奖了,您才是我们榜样哎。” 后边姓李的女人则此时有些羞怯的低着头不言语了。几杯茶之后,云水杂志总编吴昌壁说:“我开门见山,您的水云飞飞我非常喜欢,如果不介意我能问一下你在哪家编辑杂志社坐班啊?”常峰有些尴尬的说:“不瞒您说,我现在没有什么职业,偶尔在咖啡厅打打零工,对于写作我只是喜欢而已。” 吴昌壁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小伙子,普通的黑色T恤,一条灰色裤,白色运动鞋,他试探着问道:“那你是否有意来云水杂志社啊?” 这次轮到常峰惊讶了,云水杂志社可是本市最知名的刊物之一,好多日夜爬格子的人梦想进入得高级编辑部,居然这好事落在自己头上?“您说我能进云水?”常峰嘴巴能塞进鸡蛋,那个叫李美兰的女人说:“吴总编说的是真的,常先生如果有意,我们随时欢迎您!”常峰见李美兰说的如此恳切,感紧握住吴总编的手说:“那我就谢谢您了,也谢谢您了。”又向李美兰道了谢,心想知名度高不高不重要,起码自己生存问题是解决了,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日后他会如此痛恨李美兰······
自从常峰进了云水杂志社,不说平步青云也算一帆风顺了。对于他的文章吴昌壁赞赏有加,尤其李美兰对他更是另眼相看。当然常峰不知道,这李美兰可是编辑部主任那是二把手,开始还以为真的是自己有此天赋,但同事背地里一席话让他顿时有些无地自容。这天他刚要出卫生间出来,只听两个实习记者向卫生间走来,“哎,这没名没分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儿,瞧人家常峰,一进社里就当了编辑,人还得有本事。” “也就你不知道,你没有见着贵人。” “贵人?” “嘘,小声点,什么时候你也成李大主任眼前的红人,你就有机会了。” “不会丽达主任看上常峰了吧?怪不得冷面莫愁现在变得温和了。” “别胡说了,咱可没常峰那么好运气,还是踏实熬着吧。” 说完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卫生间。 常峰躲在隔板后有些发愣,他回想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常峰,快,上车,下雨了。” “啊这点雨没事的。” “啰嗦,淋雨会感冒的。” “常峰,这是我朋友从新西兰带回来的咖啡,尝尝,很香的。” 常峰摇摇头,不,我心里只有我的柔柔!他抬起手腕,快到时间了,他匆忙经过办公室的时候,没注意迎面来的李美兰,哗啦一声李美兰抱着的一摞稿件瞬间滑落在地,“啊对不起丽达主任,我有点急事。” 李美兰轻声细语的说:“没事的,你忙吧。” 常峰也没顾得帮忙捡一下,头也不回的出了杂志社。看着常峰的背影,李美兰竟有几分落寞。忽然有个记者拿着电话说:“丽达主任,吴总编的电话。”李美兰接过电话说:“喂?吴总编,是我。” “十点二十分去同喜大酒店和龙飞广告公司的孙采编见个面,最好这个合同能砸死······
又一个画面入进常峰的眼帘。
“亲爱的,也许有一天你会找不到我,你会怎么办?”柔柔趴在酒店窗台往外看着什么,背对着我。“别开玩笑了,我的心理素质差。”说着常峰翻身下床走近白柔,从后边抱着白柔。把脸贴过去,轻轻吻着她的脖子,喃喃的又像是在自语的说道:“宝贝儿,我的心肝儿,我爱你!如果我哪里错了你告诉我,我改还不行吗?千万不要离开我。” “我也不想这样,可我要到美国留学,这对我来说机会难得。” “那我怎么办?你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吗?” 常峰抓着白柔的肩膀,把她搬过来,就这样看着她的眼睛,对视的那一瞬间白柔扭过了头。任凭常峰怎么摇晃,白柔不再看他一眼,忽然门开了,常峰的火气刚要发作,但一见来人顿时没了脾气,“啊对不起,我走错房间了。常峰?啊,不好意思打搅你们了。”
不知道李美兰何时也来到了酒店,看着李美兰不住的道歉不住的往外退着,常峰也有些意外,“哦,没什么,丽达主任,我女朋友,柔柔,这是我们编辑部的丽达任。”
李美兰尴尬的说:“常峰真是好福气,好有气质的女友。你们聊吧,我是来这里签合同的,改日再见吧。”
自从白柔走了之后,常峰好似变了一个人,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就是自己喝闷酒,就连写的东西也不由自主的多了几分忧郁。
这天下班,好多人都没有看见常峰,李美兰只好开着车四处搜寻,马路上车流如注,步行街上人头攒动。忽然她发现一家酒吧门前围了好多人,直觉引着她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当她挤进人群一看,不禁又急又气,见常峰躺在地上,不让人家服务生拉起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着:“柔柔,你别管我,我只让柔柔拉我起来。”
李美兰慌忙来到服务生近前说:“真不好意思,他是我——老公。差多少钱我给。” 服务生摆摆手说:“大姐啊,不差钱,您家这哥哥喝多了说什么也不走了,您说我们也要下班了,在门口磕到碰到我们也说不清,幸亏您来了,不然我们就报警了,好了您赶紧带着哥哥回家吧。”
李美兰刚要拉烂醉的常峰,常峰忽然眯着眼睛神情陶醉,继而又悲凉的嘟囔着:“柔柔,柔柔,我想死你了。别离开我。”李美兰顿觉鼻子一酸又羞又恼,泪水险些落下,她拉起常峰上了车。看着车窗外灯火辉煌的都市,李美兰的心底却异常的孤独和痛苦,她扶着方向盘不想看一眼身后这个男人,这个令她神魂颠倒的男人,令她又爱又恨的男人,令她又难舍又心疼的男人。为什么?为什么?一直高傲冷艳的自己在这个常峰面前竟如此的卑贱不堪!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心里装的竟是一个爱着另外女人的男人!她不禁伏在方向盘上痛哭流涕,许久她仍然忍不住回头看看,他熟睡的样子是那样令她动容,她竟有一种想拥抱他的念头。不,我不要惊醒他,就让他好好睡吧。
她小心翼翼的开着车,像是托运一件无价的宝贝。好容易到了芙蓉雨小区,当她扶着他上楼的时候才发现常峰真的很重,看不出这家伙这么瘦居然也很重哎。她在他腰间摸到了一串钥匙,好容易才打开了房门,刚到卧室床前,她俩竟一起倒在了床上,李美兰赶紧起来给他拔掉鞋子扯来被子,然后才放心的转身。忽然常峰迷迷糊糊的拉着她说:“别走。”李美兰看着常峰的脸上还有一丝清泪留下,不禁心头一阵痉挛。她顺势把常峰搂在怀里,常峰嘴里还是不停的嘟囔着:“柔柔,你知道我想你,别离开我。” 哪个女人愿意做替代品,一句柔柔让李美兰的怒火一下燃烧了,柔柔,柔柔!我大老远把你送回家你一点没有感激。我这么关心怎么就不敌你的那个柔柔。”
此时李美兰真想狠狠打一记常峰的耳光,可手却迟迟落不下。最后她一狠心抽回了手,甩甩头发离开了常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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