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美好总叫人过目不忘

看着爸爸熟睡的面容,竟让小沫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的陌生。

小沫回忆着和爸爸发生的点点滴滴,回忆的思绪将小陌拉回了自己上幼稚园的时候,那个时候母亲的工作朝九晚五,而父亲却不喜欢过一成不变的生活,父亲总喜欢创新,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喜欢尝试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对于父亲来说这些都是历练,都是对自己最好的成长。还记得那个时候父亲总是来学校接小沫放学,并且总是变魔术般的给小沫能变出很多小沫喜欢吃的零食,那个年代基本上没有私家车,张父有一辆自行车,每次从学校门口接上小沫,小沫都会钻进父亲的怀里,然后父亲说坐好了,并加快骑车子的速度,边骑父亲还会给小沫唱歌,那个时候好不幸福。

周末小沫放学在家,那个时候小学生功课都不会很多,基本上周五小沫的父亲都会看着小沫做完作业,然后一家三口做沙发上看电视,吃着零食。如果小沫的父亲坐在小沫的左边,则会趁着小沫不注意的时候从右边轻轻的打一下小沫,然后立即坐好,小沫转过来看了一眼,都在专注看电视的父母,就又将视线放到了电视上,然后父亲又做了以上的举动,并且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坐姿,小沫特别生气的转过来问:是谁打了我,虽然这么说但是目光却看向了母亲,张母表示很委屈,不是自己干的,父亲又抢着说:我离你那么远,肯定不可能是我啊,然后一脸无辜状。结果小沫不开心的转了过去继续看电视,不过这次小沫学聪明了,将头很快的又再一次转向了父母,然后只见父亲尴尬的将手落在空中,小沫这下笑了,对父亲理直气壮的说:你居然敢骗我,然后跑过去双手打在了父亲的身上,虽然这里用了打字,但是小沫稚嫩的脸上却是洋溢着幸福的笑脸,结果一家三口都笑了。

小时候小沫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安安静静的听爸爸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爸爸唱歌很好听,而且爸爸热爱音乐。只要爸爸一弹吉他,小区的其他小朋友都会闻声赶来,在小沫家门口蹲着听爸爸的自弹自唱,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安静下来,享受那一刻的美好。父亲那个年代玩儿音乐的人不多,尤其是父亲周围的朋友们,玩儿音乐的那更是寥寥无几,小沫爷爷又是个思想保守的人,爸爸不顾家里和周围朋友们的劝阻,只身一个人去广州,总存了近半年前工资买了人生第一把也是最后一把吉他——红棉。父亲对于这把吉他爱不释手,将吉他挂在了自己房间的墙上,任谁都不可以碰那把心爱的吉他。父亲去广州除了买吉他,还找人专门学习了吉他的弹奏,因为当时✘市还没有卖吉他的,所以父亲去了离✘市很远的广州,并且学成归来。当父亲第一次站在自己工作单位的礼堂,第一次开一百多人的“个人演唱会”的时候,父亲并没有紧张,也没有胆怯,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那些曾经劝阻过父亲的人都为之震撼,他们没想到父亲竟然将吉他弹的如此出神入化,配上父亲独特的嗓音,竟然可以那么完美。最后压轴曲父亲一首《烛光里的妈妈》唱的台下的人们竟闪着泪光,感动到不行。后面小沫渐渐长大,父亲在小沫过生日的时候,送给小沫一台电子琴,想教小沫弹琴,但那个时候的小沫天性好玩儿,却不予理睬父亲的良苦用心,如今的小沫想学吉他,却已经没有了教她弹吉他的那个人……真可谓造化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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