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佳人垂青

未雪提着朝歌飞掠,越过蒙阳城墙时,那些守卫只觉双眼一花,一只硕大的黑猫从空中飞过。这自是未雪的障眼法.

城外一隐秘之地早已搭好几个账篷,未雪飞掠而至,帐外的魔幻城子弟齐叫道:“少主!”未雪点点头,掀帘而入。帐内灯火通明,一名侍女端来一盆热水和一块毛巾。未雪摆摆手,让那侍女退下,将朝歌丢在地上,一把扯下他的蒙面黑巾,喝道:“小子,你到底是谁?为何扮成我魔幻城的人?”

朝歌心叫糟糕,道:“你……你知道我不是你们的人了?”

未雪哼了一声,道:“要不是你叫了那声‘姑娘小心’,我还真被你骗过了。我门下没人敢这么叫我。若非看你一见本少主遇险就出声示警,早一剑杀了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要扮我魔幻城门下?那神火族的为什么要追杀你?”

朝歌暗暗松了口气,原来她还并不知自己就是蒙阳城中人,蒙阳城属于太阳门势力,太阳门和魔幻城是死敌,被她知道,说不定会一刀宰了自己,当下道:“姑娘,我本来就是魔幻城的人。我是被他们抓来的,说要拿我去祭天。我偷偷逃出来后,被他们发现了,所以他们一路追杀我。”

未雪道:“胡说,魔幻城的人武功哪有如此差劲的,你的口音也不对。”

朝歌道:“姑娘……”

未雪叱道:“大胆无礼,要叫少主!”

朝歌心中老大的不愿意,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得叫道:“少主,我是一介平民,没学过什么武功,只跟一些过路的高人学过一些皮毛。我家离魔幻城也很远,口音是有些差异的。你看。”说着伸出食指,扑的一下,指尖上冒出一团火焰来。

朝歌本拟想靠这一手蒙混过关,岂料未雪一见之下,大惊失色,喝道:“你这是从哪里偷学来的?”

朝歌见她神色突转激动,心如鹿撞,怕她一出手就杀了自己,道:“这……这……我……”不知怎么说才是对的。

未雪向众侍女一挥手,道:“你们全都下去,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准进来,违令者斩!”

那些侍女齐道:“是。”鱼贯退出账外。

未雪脸色稍缓,道:“你叫什么名字?这门法术从哪里学来的?这事非同小可,你一定要老老实实地跟我说。”说到这里,声音都似在微微发颤。

朝歌心下奇怪,心想谷爷爷的事可不能告诉她,泄露出去,说不定会害死谷爷爷,何况自己也答应过绝不泄露天机的,当下道:“小的叫朝歌,这门法术我是向一个过路高人学的。”

未雪半信半疑道:“你真的是向一个过路人学的?那人多大年纪,是男是女,长什么样?”

朝歌道:“是个男的,四十多岁,个子挺高,长什么样我忘了。他教了我之后就走了,不知他从哪里来,更不知他要往哪里去。”心想给你一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永远也没法去证实。

未雪在帐中踱来踱去,低头沉思。过了片刻,走向那盆热水,背向朝歌,摘下面巾,拿起毛巾,在水里沾湿了,往脸上抹去,然后拧干毛巾,慢慢地把脸擦干。

朝歌见她背对自己,极想走过去瞧瞧她脸,但知她心中尚在怀疑自己,不敢造次。只听那少女未雪轻轻地道:“朝歌,我知道你一定没跟我说实话,因为这门魔法是我家的不传之秘,从来不传外人。现在我让你看我的脸,希望你能跟我坦诚相见。”说罢缓缓转过头来。

朝歌屏住了呼吸,只见她雪白纤长的脖子缓缓转动,一张清丽绝俗、眉目如画的脸颊顿时呈现在眼前,胸口咚的一声,似被重物撞了一下,双耳发热,口干舌燥,瞧这未雪顶多只有十六七岁,但清丽不可方物,竟似比花子还要美上几分,兼且姿态婀娜,气质高华,双眉微微一蹙,就让人不由得要神魂飘荡。

未雪嫣然一笑,道:“朝歌大哥,我已跟你坦诚相见,你可愿意告诉我实话?”竟然改口叫起大哥来了。

朝歌脑袋发热,差点就想一古脑儿说出来,心道:“不好,她这是在使美人计。唉,要不是事关谷爷爷性命安危,中中美人计又何妨?”但觉嘴里发苦,双脚发软,连肩上伤口痛楚似乎也都感觉不到了。

未雪柔声道:“朝歌大哥,你以后就叫我未雪吧。少主那是下人叫的。”

朝歌三魂六魄都险些飞去,但心头到底还是有一丝清明,道:“未……未雪姑娘,我是真不知那人是谁。”

未雪脸上一黯,天地似乎也随之失色,道:“朝歌大哥既不肯说,那等日后你想起来时再说吧。小妹想请大哥去我魔幻城中盘桓数日。”

朝歌一听要去魔幻城,惊道:“不行,我还要去救我朋友。”

未雪咦了一声,道:“你还有朋友?他们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我替你去救。”

朝歌心想这一说可不全露馅了吗,忙道:“不行不行,我要亲自去救。”

未雪啪啪拍了两掌,召入一名带剑侍女,道:“二莺,你立即带一队人去救这位朝歌少爷的朋友。”

那侍女二莺非常干练,应道:“是。但不知这位少爷的朋友有几位,外貌长相如何?”

未雪斜眼瞧向朝歌,见他仍是犹豫着不肯说,当下道:“去,别管是几位,长什么样,凡看见有被神火族与太阳门追杀的人,全都给我救回来,听候朝歌少爷发落。”那二莺应了一声,接令而去。

未雪道:“朝歌大哥,这下你可满意了吧?”

朝歌见她如此处理,心中大是感激,不由对她心生几分好感,但实不知她为何会对自己前倨而后恭,现在简直是视若座上宾了,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懂了那一手手指生火的魔法吗?这一手用以照明点火虽可,但以之对敌,却是毫无用处,比起她诡异凌厉的幻术,更是相差甚远,但她对自己好总比对自己凶好,当下道:“多谢未雪姑娘。”

未雪甜甜一笑,道:“不用谢。大哥你伤势怎样,我来给你看看。”说着将朝歌肩头伤口上已被刺破的衣服挑开。

便在此时,忽听得得急响,一匹马疾驰而至,在帐门外停下,一人高声道:“属下得儿参见少主!”

未雪神色一凛,将朝歌衣服拉上,拉上蒙面黑纱,道:“进来吧!”

只见门帷一掀,一条大汉大步走进,躬身道:“少主,属下一干人在蒙阳城东面方向拦截神火族人,与他们大战三场,伤敌五人自伤三人,没有发现神火令的行踪。”

未雪见他衣衫上溅有血迹,这三场大战虽占了上风,赢得定也不轻松,道:“你辛苦了。你先下去吧。此后只需沿路跟踪就行,不必与他们正面冲突了。”那大汉应声退出。

紧接着蒙阳城南、城北与城西拦截神火令的魔幻城头领都陆续回来禀报。这三路人马与神火族或太阳门人都有过交战,有输有赢,但都没吃什么大亏,纷纷报告说没发现神火令,也没发现神火使者等人出城,神火令定然还在蒙阳城内。

未雪小小年纪,面对群豪,竟然指挥若定,思路清晰,见事明白,一一分派,分毫不差,浑不似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朝歌若非亲眼所见,真不信这声音稚嫩、容华绝世的小美人竟能号令这一大帮喋血刀头的江湖枭雄。

待众人渐渐散去,未雪除下脸上黑纱,微现歉疚之色,道:“朝歌大哥,门中事务繁多,累大哥多受苦楚了。我这就给你治伤。”玉指点出,卜卜两声,封住了朝歌肩头肩贞穴与腋下灵泉穴,内力到处,那根短棍带着一股血箭射了出来,但一射之后血即止住。未雪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一些粉末来,抹在伤口上,接着撕下一片衣襟,将伤口细细地包扎起来。

朝歌见她全神贯注地给自己治伤包扎,心中感动:“未雪姑娘要不是使美人计该多好,就是要我朝歌为她做牛做马我也愿意啊。”只觉药粉敷上后,伤口疼痛之感顿时减了大半。

未雪眼波流转,温柔之极,道:“朝歌大哥,感觉伤口好些了么?”

朝歌忙道:“好多了,多谢未雪姑娘救命之恩,朝歌万死难报。”

未雪嫣然一笑,道:“我年龄尚浅,很多生前的大事一点都不知道,待这里神火令事一了,我想带朝歌大哥去见我母亲。她见多识广,定然可以知道教你魔法之人的来历。这也跟我的身世有关。”

朝歌暗叫糟糕,魔幻城主是何等厉害的人物,被她一问,岂不立露马脚?想说不去,但知说也是白说的,心想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又想:“我只是胡诌了一句,难道真的跟她身世有关?她的身世她母亲不知道么?”

未雪将面巾拉上,道:“朝歌大哥,你就好好在我这儿养几天伤吧。我要出去办点事,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向侍女小红要。”出门而去。

朝歌见她婀娜的身形闪出门去,心中竟然顿生一阵失落之感,呆呆地站着,脑海中各种思绪联翩而来,久久无法平静,过了良久才想到:“花子、骑鹰他们不知怎样了?城中有神火族、太阳门,还有巡城守卫,不管遇到谁他们都是危险之极,我得去找他们才行。这未雪姑娘虽然美,但我跟她又不熟,她说不定随时一翻脸就杀了我。趁她现在不在,还是偷偷溜走为妙。”

但刚走到门口,就知此计不通,门外两名侍女恭恭敬敬地把他挡了回来,道:“少爷要去哪?少主吩咐过了,少爷的一切所需都可以派我们去办。”

朝歌长叹一声,退回账内,心知已被软禁起来了。那些侍女看管极严,朝歌即使上茅房也紧紧跟着,只有打消逃走的念头。

第二天一早,朝歌刚醒过来,就见一名侍女已在旁等候,一见他醒来,立即帮他穿衣,又端来热水毛巾服侍他洗脸,另一名侍女则端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燕窝粥。朝歌从小到大,从没受过这等服侍,不由得有一种受宠若惊之感。

等他将一碗燕窝粥喝完,未雪已等候在外,叫道:“朝歌大哥,我们去野外走走。”

朝歌心道:“不知道她又要干什么?”却装作高兴的样子道:“好啊。”

出门来时,未雪早已备好两匹骏马,见他一走出来,叫道:“大哥,你跟我来!”飞身上马,双腿一夹,那马嘘律律一声,扬蹄疾驰而去。朝歌见状,忙也纵身上马,紧紧追上。几名女侍卫则骑马遥遥尾随在后保护。

未雪一口气疾驰出三四里才停下来,但见四周山清水秀,景色清幽,万物皆绿,阳光灿烂,不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阵心旷神怡。朝歌纵马赶到,一拉缰绳,停在她身侧,见她在疾驰之后,一张秀美绝俗的脸蛋微微泛出红晕来,更显得娇美异常,似乎连阳光也为之失色了,不由又瞧得呆了。

未雪娇笑道:“朝歌大哥,那边有一丛野花,开得好美,你能去帮我摘来么?”

朝歌怎能拒绝,道;“好。”纵马驰去,将到那丛野花时,探下身去,折下了一大把,此刻离未雪已甚远,心念电转:“我是不是就此骑马逃走?”但看看手中花束,终于还是打消了念头,驰马奔回,将花献给未雪。

未雪高兴之极,接过花束之时,顺势在朝歌手上亲了一下,格格娇笑。朝歌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未雪与强敌交手时诡异百变,指挥部众时镇定自若,此刻却完全象是一名无忧无虑的女孩,既热情又多情,不但爱美而且爱花。

未雪将一朵鲜花插在秀发之中,道:“朝歌大哥,我好不好看?”

朝歌心头又是一阵迷糊,道:“未雪姑娘,你……你太美了。”

未雪娇笑道:“那你喜不喜欢我啊?”

朝歌没料到她竟然问出这样一句话来,顿时满脸通红,吃吃道:“喜……喜欢,当然喜欢。”

未雪脸露娇羞之态,道:“我知道你说的是真心话。刚才你本来有机会逃走的,可是你没逃,我就知道你是喜欢我的。”

朝歌脸上发窘,心道:“她真的好厉害,连我心中想什么都看得出来。幸好刚才没真的逃,不然被她抓回来可就狼狈了。”隐隐觉得这未雪好象真的喜欢上了自己,但为什么会如此却是一点也不明白,自己只是一介平民,武艺低微,无权无势,就是长相也算不上非常英俊,不管哪个方面跟她比都是天差地远。

未雪道:“朝歌大哥,前面有条河,我们比比看谁先奔到那条河边。”在他们前方两里之外,正有一条小河横流而过。

朝歌还没回过神来,未雪已一鞭扫在他的马后臀。那马吃痛,嘘溜溜一声长嘶向前飞奔。未雪格格娇笑,催马追上。那几名女侍见状也策马远远跟着。

朝歌此刻也忍不住兴奋起来,大声喊叫,扬鞭疾驰。两马并肩,尘土飞扬之中,离那小河越来越近。将到河边时,未雪一个筋斗,从马背上飞起,衣袂飘飘,落在河边石滩上,举起手中野花,叫道:“我赢了,我赢了。”

朝歌本就没想赢她,何况论骑术之精,武功之强,未雪均远胜于已,两人能一直并肩而驰,只怕还是未雪有意容让之故。但见她如此活泼可爱,也是满心欢喜,飞身下马,叫道:“你耍赖,不算不算!”跑到河边,撩起河水向她泼去。未雪咭的一声笑,闪身躲开,手中野花向朝歌掷来。朝歌头一侧,啪的一声,花束打在肩上,顿时散了开来。

未雪见野花打中的正是受伤的左肩,吃了一惊,忙道:“朝歌大哥,你伤口还痛么?”

朝歌哈哈一笑,道:“没事没事,一点不疼,小意思啦。”对自己伤势恢复之速,也是暗感惊讶,才过了一夜,伤口就痊愈了三四成了,没想到魔幻城的伤药既是如此灵效。

未雪见他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说道:“大哥,你伤势还没全好,才骑了这么一会马就出汗了,先歇歇吧。”从身上掏出一块手绢,轻轻地给朝歌擦汗。那洁白的手绢一遇汗水,顿时污秽了一大块。

朝歌还没法完全适应她的热情,忙道:“未雪姑娘,我没事。你的手绢脏了,我帮你洗洗。”

未雪道:“你会洗手绢?”

朝歌道:“从小衣服就是我自己洗,有时还帮爹娘他们洗,洗条手绢小意思啦。”

未雪大喜,拍手笑道:“朝歌大哥要帮我洗手绢喽,好玩好玩。”跳起身来,搂住他脖子,啧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朝歌只觉一股热血直冲上脑门,差点没晕过去,一张脸已红透耳根,心道:“这未雪姑娘怎么会对我这么好,就是花子妹妹平时也没对我这么好过。这可怎么是好?这可怎么是好?”不敢多想,道:“未雪姑娘,我这就给你洗去。”

来到河边,将手绢放入水中,正欲濯洗,忽见清澈的河水中有一张人脸,那张脸长如马脸,藏在水底似乎已多时,见已被自己发现,忽然呲牙一笑。朝歌大惊失色,急叫道:“未雪小心!”向后急退。但已来不及了,那马脸之人破水而出,带出一股巨大的水浪,水花飞溅之间,一柄分水刺已挟着凛凛杀气刺到胸腹要害。朝歌暗叫一声:“完了!”闭目等死。

在这顷刻之间,未雪也已遭受围攻,六杆锋锐长枪从河水之中刺出,宛如经天毒龙般罩住她上中下三路要害,蓬的一声,一团烟雾同时炸开,烟色微黄,带着一股辛辣之气,弥漫开来。刹那之间,两人已同陷险境。

未雪正在满心欢喜之际,怎料得到这河流之中竟然隐伏着杀手,乍听朝歌示警,已身处四面围攻之中,百忙中向朝歌望去,只见他全身被水花所罩,已是命在顷刻,右手成拈花之状,轻轻一弹,三枚雪花针射了出去,一射那马脸杀手眼睛,一射他心口,还有一枚射向分水刺。

那马脸杀手分水刺堪堪刺到朝歌衣裳,突然叮的一声,手腕剧震,分水刺差点脱手飞出,同时丝丝声响,两道寒光已射到头胸要害,忙往后一退,以刺挡针,叮叮两响,格开了两枚雪花针。那马脸杀手刚暗暗松了一口气,蓦地里背心一痛,那三枚雪花针竟似遥控一般,去而复回,钉入他后心,顿时气绝身亡。

未雪危急之际先救朝歌,自身更陷入险境,六杆长枪已带着冲天的杀意攻到。这六人使的正是神火族的神火枪法,六人结阵,威力更是奇大,虚空尽被蔽天的枪影所填充。六人蓄势已久,这一出手,已成必杀之势。

未雪鼻端已吸入少许毒烟,只觉头晕眼花,眼见敌人来势异常凶猛,左掌上翻,喝一声:“遮天盾!”掌缘似泛出一层淡蓝的光芒,光芒落在身上,迅速形成一个透明的蛋形圆圈,罩住全身,不让毒烟侵入;右手一伸,召出从虚无中化出的“长天一剑”,自左自右横扫而去,剑芒吞吐之间,气势无匹,顿时将六杆长枪一齐荡开。

便在这时,右肩突然一麻,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封住了穴位。未雪大惊,这才发现一股强大的杀气已包围了自己,比之六枪合击形成的杀气还要强大数倍,显然敌人真正的杀手是这发出强大杀气之人。这人一直隐伏不出,在未雪全力应付七人之际,一击得手。

未雪应变奇速,喝道:“移!”闪至三丈开外。那名超级杀手紧跟而来欲封她左臂穴位的一招却已被她闪开。

只见泥土纷飞,一个又矮又黑的人竟从河滩地底下破土飞出。那名杀手对未雪闪开了自己的第二招显然也很惊讶,但一招得手,岂肯再让未雪缓过劲来,十根手指劲气纵横,施展空手入白刃的擒拿功夫,贴近未雪身子连续攻击。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贴身攻击,正是最厉害的杀手最喜欢用的杀招。

外围那六名枪手的长枪也纷纷抢攻而来。

未雪连使移形换影、替身术、魔法盾等幻术闪避,但被那黑矮杀手紧紧相逼,竟是脱不开身,一时险象环生,而此刻所中毒烟渐渐发作,心中烦恶欲呕之感越来越强。眼见形势不妙,退身之际,右手在空中连连挥动,被迫使出了才学不久、尚未纯熟的魔法阵“摩诃幻境”。

朝歌恍惚之间似见眼前竖起了无数根参天石柱,每根石柱都粗如腰围,直耸云天,未雪与那七名杀手已全被淹没在内,消失不见,只闻脚步移动声、衣袂飘风声、长枪尖啸声、娇叱呼喝声却仍从幻境之中清晰地传出。朝歌明知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境,但只闻人声,不见人影,不由得心中焦急万分,偏偏自己武功低微,一点帮不上忙。

只听幻境之中传来两声长长的惨叫,似乎被未雪干掉了两名长枪杀手,接着又传来未雪一声低低的痛呼声,似乎受了伤。朝歌心中更急,在阵外转来转去,却不知如何是好。

未雪借着自己所幻化出的“摩诃幻境”全力与七名杀手周旋,但吸入体内的毒烟却渐渐发作起来,右肩被封住穴位的麻痹之感更缓缓向胸口蔓延,虽勉力杀了两名长枪杀手,左臂却再一次被那超强杀手的指尖划伤,鲜血直流。这一来,未雪左臂受伤,右肩被封,更加无力反击,只能凭借幻境,幻化出无数虚影,引那些杀手去攻。

那远远尾随在后的女侍卫们已经瞧出情形不对,纷纷骑马赶来。

未雪这摩诃幻境初习不久,尚不熟练,勉强施展,一来为自己营造有利地形,二来将七名杀手全部卷入阵中后,身在阵外的朝歌就安全了。但那毒烟发作得极快,一盏茶时分就侵入脑中,只感眼前阵阵发黑,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再也无力继续将幻境支撑住,突然幻影一散,阳光透射而入,“摩诃幻境”已不复存在,未雪人也软软地往地上倒去。

那黑矮杀手大喜,正欲痛下杀手,突觉左臂剧痛,左手臂竟齐中断掉,鲜血喷溅而出。那杀手心中大骇,抚臂急退,只听一声惨呼,一名长枪手身子仰飞而起,身在半空时,胸口鲜血已箭一般射出,有如风筝一般直飞出三四丈才落在石滩上,着地便死。

未雪耳中依稀只听到空中传来“咻咻”之声,又一名长枪手似乎被什么东西猛然击中,向后飞起,扑倒在地,一动不动。

那黑矮杀手不知是什么强敌到了,大呼一声:“快撤!”与剩下的两名杀手飞身遁入水中,一名长枪手动作稍慢,一道白光闪过,那枪手闷哼一声,跌落水中,溅起一片水花,接着一团血水冒起,显然已然毙命。

只听马蹄声响,众侍卫已急赶而来,齐声惊呼:“少主!”滚下马来,扶住摇摇欲坠的未雪。另几人弯弓搭箭,乱雨般地射向水中。但那遁水两人早已去得远了。

一名年长女子道:“少主中毒了,快扶少主回营!”

另一名侍女道:“朝歌少爷,刚才是你救了少主么?”

朝歌心中得意,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道:“嗯。少主没大碍吧?”

那侍女道:“还好中的不是致命之毒,营中有解药可解。”

原来刚才朝歌见幻境破灭,未雪危险之极,猛然想起自己使用的能量枪还是一把“激光束枪”。朝歌虽不明白激光是什么东西,但见谷爷爷和那电脑解说都把它说得神乎其神,说什么数里之外可以伤人,当下拧开底盖,露出激光枪口,对准众杀手,连按“扫射”按钮。这激光武器用在这青铜器时代,当真是比什么暗器都要厉害百倍,那些杀手武功再高,又怎能抵挡得住这核能时代的高科技武器?刹那之间就三死一伤,落荒而逃,若不是朝歌第一次使用,尚不熟练,那七名杀手一个也不可能逃掉。

朝歌见这把枪的威力如此之大,心中狂喜之情难以抑制,心道:“谷爷爷真是奇人中的奇人,随便给我什么东西都有数不尽的妙用。不知那给我的那本天书里又记载着什么,回去后定当好好研究。唉,只可惜上面的那些古里古怪的字一个也不认识,还是有空回去向谷爷爷讨教吧。”

未雪悠悠醒转,叫道:“朝歌大哥,朝歌大哥,你在哪里?”

朝歌应声而至,道:“未雪姑娘,我在这里没走呢。你都好了么?感觉怎么样?”见她脸色红润,娇艳欲滴,中毒时的灰黯之色早色荡然无存,美丽之状,不可方物,显然魔幻城的解毒灵药灵验无比。

未雪双眸凝视着朝歌,道:“朝歌大哥,你没事么?”

朝歌见她关怀自己确是出于真情,心头不由自主地一热,忙道:“没事没事,我那些皮外伤早已好了大半。”

未雪轻轻吐了一口气,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身来,只见左臂伤口已被包扎得完完整整,右肩被封穴位也早已解开,头晕心烦之感也已一去不回,当下从床上跳了下来,忽地盈盈拜下身去,说道:“多谢朝歌大哥救命之恩。”

朝歌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忙抢步过去将她扶起,道:“未雪姑娘,这如何敢当?我一介草民而已,蒙姑娘数次相救,已是感激涕零,如何敢当姑娘如此大礼,这可太折煞我了。”

未雪嫣然一笑,道:“那好,朝歌大哥,以后你就叫我未雪,或者叫我雪妹,不要再姑娘姑娘的叫了,反显得生分。”

朝歌一颗心不由自主地怦怦急跳,心想,我跟你认识不久,本来就不熟,“生分”得很。但这美丽动人的魔幻城少主何以对自己这般亲热,着实捉摸不透,就算自己那一手手指生火的魔法术跟她有些渊源,那也不至于对自己好到这种程度,简直是把自己当成她的亲人来看了。但想她对自己好总是好事,当下也不去多想,爽快道:“好,未雪妹妹。我想我肯定比你大一点,就把你当妹妹看了。你伤势还没全好,不要多动,再躺下休息一会。”这时候胆子也大了,伸出手去,轻轻搭在未雪肩上,示意她躺上床去。

未雪全身一颤,脸露娇羞之态,轻轻恩了一声,竟是温柔之极,依言坐到床沿,仰卧而下,道:“朝歌大哥,你可不许走,要在这里陪着我。”烛光掩映之下,一张娇嫩雪白的脸蛋微微红晕,似欲滴出水来。朝歌心旌一阵阵摇荡,连忙称是。未雪挥了挥手,那些侍女们都悄悄地退出房去。

未雪双眸柔波如水,轻声道:“大哥,你武功不济,是怎么打败那些超级杀手的,跟我说说好么?”

朝歌心知瞒也瞒不住的,只要她向那些侍女一问,立马就会知道,当下据实说道:“那是因为我有一件好武器‘魔棒’。若不是这根‘魔棒’,10个我也给他们杀了。”

未雪奇道:“什么‘魔棒’这么厉害,能给我瞧瞧么?”

朝歌心中一动,此刻对于未雪来说,自己其实还是个身份未明之人,倘若她是在诓骗自己,把唯一恃以护身的能量枪交上,就相当于把自己性命也交上了,但随即见她一张绝美脸蛋上充满好奇渴望,绝无半点狡狯骗人之意,而她若想对自己不利,早已不知有几百次机会可以下手,何必等到现在,自己这番念头,可是有点亵渎佳人了,暗骂自己一声混蛋,从怀中取出能量枪,递给未雪。

未雪接过能量枪,细细观察了一番,双眸陡然发光,神色激动,欢声叫道:“朝歌大哥,这是件宝物啊。我听娘说过此物,这是天下最厉害、最防不胜防的犀利兵器之一,甚至可以与神火族的神火令相媲美了。大哥,你从哪里得到这件宝物的?你有这件宝物,难怪那些超级杀手都被你给干掉了。”

朝歌脱口道:“神火令也是件兵器?”

未雪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听我娘说,神火令是神火族的圣物,向来由族长把握。它一方面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符令,另一方面也是件神兵利器。”顿了一顿,说道:“这次神火令出现,不只是我们魔幻城想夺它,鬼方门肯定也会暗中行动。”

朝歌听她随口吐露这些江湖秘情,心中惊骇疑惑之情自是愈来愈盛:神火令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能与这把谷爷爷交给自己的能量枪相提并论?未雪母亲又是什么神奇人物,怎么知道这把能量枪的事情,它可是谷爷爷亲手交给自己的,而谷爷爷已有二十年没出那个山腹深处的山洞了?魔幻城主跟谷爷爷之间倒底有什么不可知的联系?能量枪、神火令、手指点火、未雪的身世之谜,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都有某种联系。但谷爷爷说自己来自于3000年后,而魔幻城在武林中成名已有数百年,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关联呢?这诸种疑点在朝歌心中模模糊糊的,只电光般地一闪而过,却怎么也抓不住了,而凭朝歌当时的见闻与智慧,无论如何也解不开心中的疑问。

未雪见他脸露迷茫疑惑之色,说道:“目前我只知道这些啦。我娘是西域武林之首,见多识广,江湖上她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少,等我们见到她老人家就可问个明白了。”

朝歌听她提到魔幻城主,心中猛地一激灵,回过神来,心想我这个假货,见到魔幻城主只怕立马会被拆穿西洋镜、落个人头落地?此刻不敢去多想,说道:“雪妹妹,你说鬼方门也会来参与此事,抢夺那劳什子的什么神火令么?”

未雪说道:“是啊。不过你不用担心,鬼方门跟我们魔幻城是盟友。他们门主郭天狼和他们门中的很多高手我都认识。”

朝歌道:“听说这郭天狼一身内外神功奇绝天下,跟你娘比怎么样?跟神火族的族长和太阳门的太阳掌令相比又怎么样?”

未雪双眉一蹙,微现怒色,但随即又嫣然一笑,道:“大哥,别人要这么问我,我非打他老大耳刮子不可。不过你想问任何事,我都会告诉你。”

朝歌见她突现怒色,也是一惊,眼前这温柔可爱的漂亮小妹妹原本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小魔头啊,虽然眼前的样子跟小魔头实在是对不上号了,但她挥手间杀人于瞬息间自己却是亲眼目睹的,但见她随即改口,心中一松,心知在她心里,确实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来看了,不由暗思:当她知道自己是个假冒产品之后会怎么样?想到这里,心中隐隐觉得不安,当时为了活命随口编个谎言,不知为何,此刻这谎言竟成为心头越来越大的负担。

未雪轻轻一笑,说道:“现在天下最厉害的就是我魔幻城和神火族、太阳门、鬼方门这四家了。神火族在南、太阳门在东,鬼方门在北,我们魔幻城在西,在我们各自的势力范围内,都是独霸一方的。我们四家自然都有各自惊世骇俗的绝学。听我娘说,很多年前,他们四人曾经大战过一场,但难分上下。经过这么多年后,他们四人的武功进境恐怕又非当年可比了。至于四人谁更厉害些,我也不知道,恐怕就是我娘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

听未雪娓娓道来这些武林奇人盛事,朝歌只听得悠然神往,而试探着问起武林中其它的一些事情,未雪果然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未雪伤后初愈,甚为疲倦,说得久了,吹息细细,竟尔在不知不觉间沉沉睡去。朝歌不敢惊动她,倚床而坐,过不多久,鼾声微起,也睡了过去。

夜凉人静,烛光昏黄,蚊帐流苏,唯见淡淡的檀香袅袅盘旋而上。

翌日清晨,侍女来报:神火双使已双双离开蒙阳城向北而去。

未雪立即下令拔寨收营,尾随而去。

此时江湖风云动荡,各种或真或假的消息也不停地在传播着。为了神火令,不但魔幻城已出动到少主,处于极北的鬼方门也已派出门中高手前来阻截,而属于“新族”势力的太阳门,自然也派出大队人马暗中策应神火双使。一时江湖之上,风声鹤唳,四大武林豪门,明争于江湖,而朝中旧邦与新族两派,则暗斗于朝廷。

朝歌活到这么大,尚是第一次走出蒙阳城的范围。遥望渐渐远去的蒙阳城,朝歌心中虽然万分不愿,但也无可奈何,想到了骑鹰与花子这两个儿时伙伴,想到了双亲,想到了纵马山林田野的快乐,这一切,都不知何时方能再见到了。而骑鹰与花子似乎也失踪了,魔幻城的人这几天虽四处搜索打探,但一无所获,两人就象是人间消失了一般,但想既然活不见人,死也不见尸,他们十有八九是逃出了蒙阳城,一颗心也稍安下来。

朝歌,这个商朝的一代传奇,自此终于一脚踏入了波诡云谲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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