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受天气影响,老位置上不见熟悉的身影。
我径直朝里走,先去肉摊买了一斤的精排,又在离自己最近的一家菜摊站定,随手拿个根玉米,还挑了两颗油麦菜。
一汤一菜,一顿晚饭刚好。
出菜市场朝前直走,大概五百米处,再过个红绿灯就到了我住的地方。
看了眼手机,六点四十八分。
天已经黑透了。
不多休息,先把米饭煮上,转身插上电磁炉,先把油麦炒了,再洗锅烧水准备焯排骨。
锅里不多时就沸腾起来,咕嘟嘟的从锅底冒起小泡泡,小泡泡很快又转为大泡泡,锅盖也不合时宜的被热气顶起旋转个不停。
我放下手里刚砍了一半的玉米,开始用汤勺撇去浮沫。
“排骨汤第一遍煮开后一定要把浮末打掉,不然汤会很腥,知不知道?”
一边撇浮沫,回想起母亲的叮嘱。
知道了,会认真撇的。我在心里暗暗回答。
我打小就嘴巴很挑,母亲又只有我一个女儿,平日里吃喝上难免惯着我。
以前上学每周放假一天,每次回家饭桌上千变万变,不变的是总有道排骨玉米汤。
很奇怪的是,对比其他饭菜,这道汤我却总是喝不腻。
就这样,一连喝了好几年,直到母亲过世。
母亲在世时,这道汤我一次也没有做过,即便是后来工作了,我也鲜少去复刻。
不为其他,这里承载的记忆太过鲜活,我不愿掏出来回想。
今天却是意外的想要试着做一做,哪怕我从来没有再吃到过记忆里的味道。
按照记忆里的步骤一步一步完成,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
申城的冬天是难捱的,湿冷湿冷的。
我住的地方没有暖气,屋内甚至没有屋外暖和。整个冬天,我的一条小命几乎全靠电热毯续着。
刚回来我就把电热毯给通了电,这会功夫被窝早已热起来了。我也赶忙脱了外套,钻进被窝里等着饭熟。
手机里播放着中午没追完的电视剧,是一部陈年探案老剧,我看的有滋有味。
除了男女主都长得好看以外,剧情也不错。正看的兴起,一通电话打断了我的追剧。
屏幕上赫然三个大字,陆鹿鸣。
我就这么看着,不接也没挂。
对于鹿鸣,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光里,在我眼里,他都是那个总是用眼泪要挟我的哭包弟弟。
小时候的他可谓是人见人爱。尤其是老一辈的,总爱轻轻掐掐他那嫩呼呼的小脸蛋儿。哪怕是不熟悉的人这样对他,他也不哭,总是忽闪着那双大眼睛,两颊那浅浅的酒窝里载满了深深的笑意。
年少的我也并不像如今这么沉默寡言,那会的我可是镇淄扛把子,凭借着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个人魅力,镇东那一片小孩子几乎都听我的,整个镇上到处是我们一行人风风火火的足迹。
按理说,陆鹿鸣住在西边,应该和镇西的小孩打的火热才对,但事实却是,大多时间他都跟在我们镇东这串人屁股后面跑前跑后。
大人们都说年纪小的孩子爱跟着大孩子一起去疯,但反过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从小身为独生女的我,从来不喜欢小尾巴。
有次我和几个朋友一块约好晚饭过后去隔壁村的小河边抓田螺,不巧路上看到鹿鸣,不出意外的他要跟着。
我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不字刚说出口,他就坐到地上嚎啕大哭,一手抹眼泪,一手抱大腿,搞得我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郁闷的不得了。
动静大的惊动四邻八舍的端着饭碗出来看。
不少人不明所以,还以为是我在欺负小孩。
苍天啊,大地啊,我皮实归皮实,但我从不欺负弱小啊!
这场闹剧最终以我全败为终。
在陆老爷子的首肯下,我不情不愿的牵着矮了我不止一个头的陆鹿鸣,几乎在全村人的目送下,踏上了抓田螺之路。
这样的手段在之后的几年人生里,屡见不鲜。
直到我上高中。
我也从中深刻领悟到一个道理,招不在新,管用就行。
至于什么时候我俩之间的关系变成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都不是出于我本意。
当然,也不是他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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