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借酒浇愁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江思饮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在他的印象中他的活动范围仅仅限于“沽月山庄”和自己的书房“坐忘斋”,他打开师父萧逸烟赠与的折扇“碧水风荷”,上面提着一首词:“坐斋可忘忧,无病亦酌杯。淋漓袖满襟,楚狂啸天歌。”落款是萧狂生赠爱徒“坐忘斋主”江思饮。

这折扇是江思饮十三岁生日时,江思饮赠与他的,上面的诗也是萧逸烟所题。

“淋漓袖满襟,楚狂啸天歌…..”江思饮喃喃叹道,”谁又能真的狂啸天涯,放声而歌?“

只觉脚步越来越沉重,他一路向北行,想起卓剑卿的无端质问,蔚小雨冷峻的表情,心中涌起凄凉苦涩之意。

渐渐雨又开始下了,路过那座“乘虚观”的门口,发现门是开着的,也不进去,心想若不是好奇路过这里,便不会有这么多波折,更不会遇见那个让他忘不掉的人。

生平以来第一次有这种奇异的感觉,在外人眼里他虽然玩世不恭,但只有心茗和他自己知道,他是一个有热血、有自我的人。

昨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心中想的尽是那白衣倩影,和她舞剑的样子。

他也曾幻想过他未来媳妇儿的样子,只听江鹤宁说过是个大家闺秀。

“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你那冷冷的看着我,难道就高傲吗?本少爷将来的妻子一定比你好….比你好!”江思饮心中胡思乱想,他本是个冲淡的人,更不会有偏激的想法,今日那怪客蔚枯雪的愤激行为卓剑卿的误解刁难,蔚小雨的冷漠言语………无一不在刺激着他的心。

于是乎他奋笔疾书,写了苏东坡的一首蝶恋花,笔法潦草随意,显然心乱如麻,为什么会写一首缠绵相思的词句,他也不知道。

他只想忘掉她,忘掉这个挥之不去的倩影。

世间男女之间总会有“一见钟情”之说,并不以相识多久为樊笼,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也许一个陪伴你多年的糟糠之妻,你并不会觉得多有情味,但也许一个偶然见过一眼的人,却会令你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江思饮自幼生在家中,连出鄂州的机会都很少,父亲为他选的媳妇儿也只听闻,却未见面,此时这少男的初恋感觉,这个岁数自然不会明白。

当然,他也不想明白。

所以他选择了放逐自己,无边无际的往北而走,他常暗自取笑他的大哥的精明,二哥的迂腐,现在看来他是如此的幼稚。

在路上,他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心下垂怜,想到自己在江湖漂泊几日,不禁顾影自怜,只觉茫茫天涯,竟无自己的容身之所。

想要真的忘记一些事情真的很难,也许只有喝酒能够做到。

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墨客都喜爱饮酒的缘故。

酒,虽然伤身体,却不伤灵魂。

不远处,酒香飘逸,有家小酒肆,应该也有好酒。

此时南宋向金国俯首称臣,年年岁贡,北方却无兵戈之气,只是金人见到汉人往往随意欺辱。

江思饮虽有武功,毕竟是个不及弱冠的少年,自己前行不免危险,但寻找恩师的热烈及伤情之苦,一月不到,竟然漫无目的行到山东境内。

齐鲁大地自古是华夏文明之乡,孕育了孔孟圣人,此时六月底,山东境内大雨倾盆,好似被金人铁蹄践踏下的神州大地。

今年由于人民纷纷起义反抗,山东沂州(今山东临沂)、河北大名(今河北大名)等地,均有数万人起义,契丹人也趁机于太行山攻占数县。

江思饮来到一家酒楼,要了一坛烈酒,山东虽不以香酒闻名,但所酿的高粱酒性烈,犹如鲁东大汉一样豪爽率真。

一杯高粱下肚,如热火烧身,激烈万分,望着窗外的雷雨,江思饮感慨万千,心想再游玩几日便回到家中,与父亲安排的媳妇儿成亲。

不自觉又连饮数杯,大觉爽快,不由连声赞叹。

此时,他就遇见了比他还醉的人。

是一个仰脖而饮的青年汉子,那汉子是个奇怪的人,面目英朗,满脸虬髯,身材伟岸,虽身着粗袍,却犹如铁打金刚,有一种威武气魄,只见他腰间系着的绣五色锦鸡图案袋子,这与他雄伟的形象不太相称。

酒水淋透了他的衣襟,他却毫不在乎,他的一生中能够令他真正在乎的事情不多,但都是重于生命的事情。

江思饮久居鄂州,地处长江以南,是个不折不扣的南方人,身周接触的也都是南方人,他师傅萧逸烟虽是异族,狂放不羁,却也生得一张颇为俊秀的脸庞,眼前这北方汉子相貌堂堂,却是生平第一次见,而见他谈吐豪迈,酒量惊人,实是令人一见倾心。

但汉子是个真汉子,一个真正的奇男子。

江思饮有心结交此人,长笑道:“这位兄台若不弃,乘此良宵雨夜,可否与小生共饮一杯?”

那汉子目光闪动,眼见江思饮书生打扮,相貌俊雅,心下也是喜欢,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他这一生从不拒绝别人的要求,但却往往委屈自己。

江思饮心中闷气渐消,又要来了五坛高粱酒,和这壮汉一起喝酒,越发觉得好喝。

窗外雷雨大振,闪电忽现,惊雷滚滚。

“还是北方的雨痛快,南方的雨稀稀疏疏,徒增烦恼。”江思饮边喝便发牢骚,其实他知道蔚小雨并不是南方之人,只是借物喻情,抒发胸臆,这世间少年苦恋女子,尽皆如此。

那汉子见这少年弱不禁风,却又如此豪饮之度,赞道:“好少年!好气魄!”接着又干了一碗高粱酒。

江思饮知道父亲江鹤宁与师父萧逸烟是以酒结缘,故而从小便对酒产生浓厚的好奇感。

只是他却从未喝过酒,只因他没有理由喝酒。

现在他找到了理由,原来人在不开心的时候是可以通过酒来发泄的。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太白是酒中仙,所以才能写出此等绝妙豪情的名篇!”江思饮终于明白父亲和师父为什么爱喝酒,他也渐渐喜欢了酒水的味道。

酒的味道像刀子,虽然锋利,却令人痛快,只有痛苦,才能忘记心事,江思饮此刻的心事是那冷艳白衣女郎。

而那汉子此刻心中也有心事,与江思饮不同,自幼父母双亡,自己孤苦伶仃,幸得大侠收留,得以学艺扶弱,投身忠烈,而现今耿大叔与辛兄的起义未卜,自己浪迹江湖多年,家未成,国未报,堂堂一个男儿,为情所困,竞不能报国,不禁眼眶含泪。

深吟道:“事无两样人心别,问渠侬,神州毕竟,几番离合?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江思饮不禁叹道:“好词!”心想这大哥虽然相貌威武,却有才情逸致。

那汉子接着吟道:“正目断,关河路绝。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宋词闻名天下,当世妇孺皆能背诵,但自从大宋南迁,尽是些哀怨之音,似这汉子所诵豪迈之气,实属罕见。

唱到最后一句“补天裂”时,伟岸的身躯立起,远望窗外雷雨,犹如天神一般!

江思饮为其气势所折服,心想如果师父在的话,定也要结交这个豪爽人物。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确实很奇怪,有些人与你朝夕相处却难以倾心相交,而有些人你只见过一面便能够生死相依,肝胆相照。

眼前的这位男子汉,就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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