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青青。我骗了你……”江南无名水乡处,李猛挠了挠粘满芦草的头发低头说道。
“猛哥,咱别去参军了,我听别人说那战场上是会死人的,一死就是几千几万人。我怕你去了之后……”青青姑娘坐在水井旁,瞪着早已噙满泪水的眼睛看着李猛。
“可我已经拿了参军的钱了,对不起青青,我不该骗你说这钱是捡来的。”李猛看着远处的江水,“青青,你还是快用这些钱买口好棺材把你爹埋了吧。我娘说了,在头七那天下葬的话,伯父来世就会投个好人家。”
青青站起身来,“猛哥,我爹下葬后,咱俩结婚吧。”
夏末的晚风夹杂江水的潮湿孤独的游荡在李猛与青青之间,一息一瞥间,李猛竟看不清对面青青的眼睛。“青青,咱俩从小一起长大,帮你是应该的。别为了这耽误自己一辈子。再说,俺就一粗人,你好歹也上过几年学堂。不久之后俺就参军去西北了,回不回得来都是个问题,你那么聪明,可千万别犯傻。”
“猛哥,我爹以前说过。男人出门在外,总得在家里有点牵挂的东西,要不然,不但是男人的心,还有男人自己可能就都回不来了。”
李猛和青青是打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只不过青青的家境较为富裕,李猛他爹也是青青家的长工,因此李猛总觉得自己低青青一等,虽说也有那少年应有的爱慕,却也是只敢深埋在心里,由它自己发芽,却又不容他开花结果。直到此刻,李猛知道,他的那朵花要绽放了,于此朦胧薄雾中,于此无名水乡处。
因为一场意外,青青如今已是孑然身一个,而李猛家,本着“穷在闹市无人问”的“生活常识”,也鲜有亲戚来参加这简陋的婚礼。二人的婚礼无繁无杂、无钱无帛,却也有那清风明月与心底的欢喜,唯此二者,便可胜却人间大多喜宴。
“青青,对不起。我明天就要走了,去那西北边境了……”雄壮魁梧的李猛此时此刻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般,揪着自己的衣角,不敢抬头。
红盖头下的青青噗嗤一下笑出声来,“猛哥,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励志于疆场,学那冠军侯封狼居胥。若总是待在家里种种田,那又和织布的女人有何区别?”
李猛骚头憨笑道:“青青真厉害,我就喜欢听你们这些读过书的文人说话,虽然俺听不大懂,但听起来舒服,就像一个词,叫如什么来着?”
“是如沐春风啦,猛哥。”
“对对对,可怜咱李猛这辈子怕是没啥机会再读书了,上了战场能不能保住性命还不好说,哪里会有时间去读书。”李猛像是摆脱了某种枷锁似的,不再似刚才那般拘谨。
“那可不行。猛哥,我还等着你做个冠军侯,这样我就可以当冠军侯夫人了,到时候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要吃城北梨花糕、城南的馨月斋,我还要听城东的那位名角单独给我唱上一天的戏……”头顶红盖头的青青也似解脱了一般,掰着手指头,像个孩子似的自个儿盘算着记忆中的美好。
李猛抬起手来,颤颤的将红盖头掀掉,“青青,你想要什么,我都会一定给你的。为了咱家青青,我一定要多看书,争取让青青当个冠军侯夫人。”李猛哆哆嗦嗦的将红盖头放在自己腿上,“青青,你知道吗?我等了这个红盖头十几年了,但是以前包括现在,我一直都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就像天上雪白雪白的月亮,我就像粪坑里臭臭的石头,那么远、那么远……”
“行了,猛哥,你这是什么比喻啊,这红盖头不已经在你这里了吗?”青青顺势靠在李猛怀里,喃喃道:“猛哥,对不起,我骗了你。我要你多读些书并不是要你一定去做那冠军侯。凡是大官都是在人后面的,不用冲在前面送死,我只希望你做个官,别只是做一个小兵,傻傻的被人骗到战场上去送死。你要始终记得,我还在家里等你回来……”
“傻丫头……”
“青青,我已经当上了军侯,具体多大的官,我也不清楚,反正手底下管了五百个兄弟。你放心,我在这里很好,有鱼有肉,基本上不打仗,每天都闲得要发霉了。不用担心我,你在家里不用每天织布了,只管吃得胖胖的,玩得开开心心,给咱女儿找个好点的先生,多识几个字、多背几首诗。行了书生,就写这些吧”李猛拄着长剑,对着一旁的军士说道。
军士是个落榜书生,被一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激励而来,如今百夫长是当上了,但李猛始终觉得书生是个傻子——放着平稳的日子不做,非得来前线送死。
“猛哥,”未及书生把话说完,李猛赶紧打断他,“说了多少遍了,猛哥只有我家青青能叫。”
“行行行,军侯,你干嘛要骗嫂子啊?就咱这西北荒境,三天一打仗,哪里能闲的住?睡个觉都不踏实。”
“你个没娶老婆的娃娃懂啥,你嫂子已经四年没见我了,。出门在外,报喜不报忧的道理,你个书生还不懂?”
求生放下手中笔墨,将一脸神往投向天边圆月。月是念之种,念为情之始。
“军侯,你说这仗啥时候能打完,我想我妈了……”到底只是个出门不久的孩子,书生平日里虽是挺乐观热血的,但终究是个文人,提起相思二字来最是难消。
“书生,你当初为啥要来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受苦受累?”
“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这书生也像人一样分好几种。确实,纵观历朝历代,治世腐儒最为危害朝纲;可这天下文士的脊梁终归还是挺拔的。君不见,班定远弃笔投戎、扬名西域;君且看,本书生纵马挥戈、力卫我文士傲骨。哈哈,怎么样军侯,伟大吧?我就是要成为这天下文士的傲骨,以我之芳华,撑起白衣盛名。对了军侯,你当初为啥要来这?”
李猛看着眼前这个乐呵呵的傻子,并未言语,转身抄起一壶浊酒一饮而尽,喃喃道:“简单来说,只是想活下去,或者是真真正正的活着。”
仲夏之季的西北之地,除却昏暗苍穹之上的煜煜星光,就只有无边的荒漠与硌人的风沙。
“军侯,往前再走三里地就是来探亲的将士家属们所待的破戎镇,要不咱去看看嫂子有没有来?”星辉下疾驰的一队骑兵中,书生赶上前去向李猛询问道。
李猛低头想了片刻,摇头道:“算了,我们必须要在亥时抵达石宕山,赶紧赶路吧。”
“可是嫂子说过会在这几天过来看你的,咱每一次上战场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先行军吧。”
“军侯!”
“我说了,军令如山!违令者,斩!全体将士听令!换马轻装行军,务必要在亥时之前抵达石宕山。”
今夜,西北无风,唯有一轮青月高悬,夹杂点点繁驳。
天佑三年夏,西戎欲以奇兵袭我西北重镇,被我军发觉后于石宕山伏击西戎,大破之。贼军流窜至破戎镇,掳掠而逃,全镇三千一百八十二人惨遭屠戮,包括前来探亲之人无一幸免。
是夜,一位上阵四十六次,杀敌一百七十二人的军侯哽咽如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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