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我有一个本子,里面记录着当时流行的歌。抄的是什么,已记不清了,唯一记得的是周董的《听妈妈的话》。回想到这里我顿悟,噢,也许我比想象中还要早喜欢他。
那日我带回学校与他分享我新抄的歌词。但在第一天就被没收了。因为我们两个在数学课堂上边看边唱,被老师抓了个正着。没收时,翻开那页就是《听妈妈的话》。
忽而觉得周董是年轻时候的回忆这句话真不错,因为他这首歌现在还流行着,以致于我听见,就能想起他。
本子被收了,我跑去找老师求情,我居然敢和老师面对面谈判。那时老师应该不会想到,我会因这件事记住他这么久。和老师谈判的很顺利,他答应我如果期末数学考了90分以上,就把本子还给我。
数学这个东西,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对于我来说,它就是难的。直到现在,我依旧觉得自己当时是勇敢的。令人高兴的是,我做到了,这证明其实我还是可以学好数学的。但遗憾的是,老师根本没把我的赌约当一回事,当我拿着成绩找他兑换时,他说本子不见了。
他不会懂,那个本子对我是多么的重要。那日他笑着对我说本子不见时,我一直记着他毫不在意的表情。直到今天我依旧是不喜他的。
本子没有找回来,他也要走了。他要转学。
他和我说,他妈妈觉得转去其他学校可能会让他的成绩有所提高,那次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幸好那个时候快接近升初中了,小时候嘛,约莫总是没心没肺的,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下,渐渐地,他好像就淡出了我的生活。到小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又有了交集。
当时很流行玩QQ,我忘记从哪里加到了他,开头第一句依旧不落俗套的问:你记得我是谁吗?他说不记得了。不过我没有因为这个回答而伤感,开始和他讲起小学时候的事。到后面他竟能接上话了。他想起来了,我知道。
可那日过后,就没有其他联系了。仅短短一天的谈话,就像是在我平静心湖的中央抛了一块石头,咚的一声,泛起波澜,而后渐渐恢复平静,在湖里,慢慢下沉的是那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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