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偷窥惹祸

那年我应该开始发育了,但是,身体成熟应该是没有达到的,缺爱又缺钙的营养条件下成熟应该是不达标的。

我从来也不知道一个男人和女人到底能做出些什么事情来,什么亲嘴,拥抱、抚摸等等污秽的词语完全没有在我的脑子里存贮。

但是,那晚我的身体完全热血沸腾了起来,躁动得就像怀揣了七八个兔子似得坐卧不安,一点点恐慌伴随着一点点惊喜和一点点快感,一点点忿忿不平和不可名状的感觉在心头萦绕着。

如果硬要说我的初夜是和谁过得,真的很难说清楚这个比较难解的问题。

反正我固执的认为,黎英18岁的生日就是我的初夜。

因为就是那个夜晚,给了我对爱最真切的体验。很多年以后当我学会自己处理自己的生理问题时,我的意念里也会常常出现那晚的情境,那能激发我荷尔蒙迷人的身影……

我认为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坐标,虽然人生中可能有很多个坐标,但是这个是最淫秽的一个人生坐标。

我每天依然按时在巷口等黎英一起上下学,因为我有个预感,就是卖皮鞋的暴发户余七想打她的主意。好像余七就在巷头或巷尾的拐弯处,像匹狼一样的张着血盆大口在等她,随时都有可能蹂躏她,调戏她,就是吃掉她的可能性都存在。

我真心的厌恶有二个臭钱的余七,绝对没有给他争风吃醋的矛盾在里面掺杂着。

因为他并没有我长得耐看,他脸上长有很多青春痘有的还在流脓,老子看见他硬是恶心死了还想呕吐。而且他还有一个很坏的烂德性,时不时地用手在他裆部摸一下,这个杂痞我真的怀疑他是否是真的得梅毒之类的烂疮。

前不久我在巷口公共厕所解小便,我就看见他也在尿槽小便,他居然给老子的还惬意地哼起了“拉兹之歌”……我很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往他下身看了一眼,余七发现了我在偷看他,一侧身大声吼到:你看啥子?他转身的样子很凶猛,我赶紧闪开,否则那小便肯定就会撒到我的身上。我只好弯腰说: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到。

不料这句话更加令余七火冒三丈。唉!确实如果有人偷看你小便,还说什么都没看到可能你也会冒火,而且明明看见,你说什么都没有看见。

就是这一句话,气得余七连裤裆的拉链都还没有拉起来,就对着我给了我狠狠的一拳,我差点就摔倒在尿槽里面去了。他恶狠狠的还要我给他道歉,我怎么可能道歉呢?就是再挨几拳也绝不可能给他道歉。

太不认人了,又不是不知道我是黎英的同学,解小便看了一眼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必呢?

当然,我知道脸皮是人体上最神奇的一部分,在某些人身上可大可小,可厚可薄甚至可有可无,余七属于哪类呢?难道他真的有梅毒?

我想起那天晚上在他家里,看到他搂着黎英跳贴面舞的场景,我更加愤怒我咬着牙绝不说一句话。

他凶恶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不道歉?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我心里想:哼,老子必须要先下手为强。

现在,我必须这样做,谁想欺负我,我就必须给他怼回去。再也不怕得罪人,再也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如果自己一味的忍让和善良,以及顾及自己的面子,换来的肯定是接连不断的伤害。所以,谁伤害了我,我必须加倍疯狂的奉还,而且必须先下手为强。

这时,我才后悔没有给父亲学到他的正宗少林功夫,我怎么没有遗传到父亲拳脚的功夫呢?难道我这辈子就只有挨打的命?不,不,我一定要做出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今天,余七敢侮辱我,我就从他身上开刀,不仅仅是因为他侮辱我,而且老子只要想起他和黎英跳舞的场景,杀他的心都有。这个杂痞。

我开始寻找机会,计划就是利用他喜欢醉酒的弱点,趁机下手。

因为,醉酒以后他没有还击的力气,还有醉酒的人大脑喜欢断片,事情过后想不起做个的事情。而且我必须从他背后下手,必须稳、准、狠,不得拖泥带水,必须速战速决。

我侦察了很久,利用小巷灯光昏暗的拐角处下手最为有利,只要时间在晚上十一点左右,过往行人不多,必定取胜。我再想想我的实力,分析我们的优劣。有位伟人说过: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还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

不久机会终于来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看见余七喝了酒二麻麻走在水巷子里,我迅速跑到街边的花台里捡了一块砖头,用几张作业本纸包着揣在书包里面,紧随其后。

我屏做呼吸,左观右察,确认四下无人,当他走到巷尾灯光昏暗的拐角处,我从书包里面拿出砖头,几步上去逼近他,将砖头狠狠地砸在了余七的脑袋上,他当场就倒了下去,我似乎看见鲜血从他头顶上流了出来。我转身

消失在小巷的夜色中……

后来听说余七被人送到人民医院缝了6针,住了半个月院后才扎着绷带从医院出来。这是我人生的第二个坐标,虽然暴力无耻同样让人难以忘怀。

当然,这个事情只有我知道,就是黎英我也不可能告诉她,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父亲就更不可能告诉他了,如果他知道是我打了余七,我不知道他的态度如何,至少我是要挨一顿拳脚的,且是无法避免还要赔医药费的。

余七查了很久没有什么结果自然就自认倒霉,可能他的确也想不起多少情景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经常喝了酒会断片,更不会想到一个小屁孩会在太岁头上动土。最多就只能想到是他商场的竞争对手,我是这样想的。

后来黎英告诉我说余七喝酒摔伤了脑壳。摔伤?真的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只有若无其事地装着不知道,心里想:活求该。

反过来我又想黎英怎么会同余七混在一起呢?狗杂种那么难看,又显得很低俗甚至有点无耻……她为什么要跟他一起耍呢?为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反正我有这样一种认为:几乎所有的爱情,都是以“你好”开始,以“你好坏”毕业,以“你好棒”进入高峰,以“你好吗”淡化,以“你还好吗”结束。这个时候我怎么有这种认为呢?难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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