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云公子

沈爱花不动,他的刀更是依旧安安稳稳的停在刀鞘中。

孙长涛的手腕却仍被徐万林死死地按着。

他的手被按住,眼睛却如出了鞘的剑,一直狠狠地盯着沈爱花。

他呼吸沉重,面如寒铁,但额角上豆大的汗珠却已止不往一颗颗往下滑……

没有声音,连风也停了,梨花下的飞狐狸似乎也已看得呆了。

也不知就这么过了多久,忽然“啪”的一声,孙长涛重重打落了徐万林的手,然后他再也不说一个字,转身便走,步子很大,却再也没有来时那般从容。

徐万林没有回头去看他的同伴,却拱起双手,道:“佩服,佩服!沈兄果然武功高强,技艺过人,位列‘新秀榜’第八,实至名归!”

他嘴里说的客气,脸上却又露出了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容。

沈爱花也笑了笑:“开封名剑孙家,‘疾风骤雨六十四剑’,果然也凌厉的很。”

“但他已用尽全力,沈兄终究还是连刀柄也未碰一下。”徐万林居然显得很悠闲,“败了就是败了,败了并不丢人,不肯承认败了才真是输不起。”

他绝非什么正人君子,说出的话竟如斯磊落。

这时,一旁的飞狐狸忽然道:“小舅子虽然败了,可是姐夫还未出手,难道也败了么?”

徐万林仰面大笑,“说来惭愧”,他一边说,一边摇着头,“虽然是姐夫,可是在下的武功却未必胜得过妻弟,他既已败了,我又何必出手?”

飞狐狸轻轻摘下一朵梨花,斜瞥了徐万林一眼,目中竟似多了一丝赞许之色:“看来姐夫毕竟还是姐夫,做姐夫的总要比小舅子聪明一些。”

她白皙的手掌托着梨花,送至鼻前轻轻一嗅,忽又吹了口气,花朵被远远吹飞出去,缓缓落下。

徐万林微笑道:“一个人想要活的久些,要么老实,要么知趣,幸好我还是占了一样的。”

飞狐狸眼波流动:“你当然不会是一个老实人。”

徐万林大笑:“一点也不错!”忽然,他目光一闪,针一样盯在了沈爱花脸上,冷笑着缓缓道,“却不知沈兄两样里占了几样呢?”

沈爱花道:“徐兄觉得我占了几样?”

徐万林忽然叹了口气:“依我看来,沈兄也不太像是个老实人。”

沈爱花居然承认:“何止不老实,我简直连识趣也不会。”

“如此一说,沈兄可就危险啦。”

“哦?”

徐万林笑得神秘莫测:“沈兄半年来击败多位高手,位列新秀榜第八,已是大大的名人,须知树大招风,招来的可不仅仅是两只小蜜蜂,说不定很快还会有狂风、飓风,沈兄务必还需多加小心才是啊。”

沈爱花微笑着:“多谢提醒,风大的时候我会尽量少出门。”

“沈兄客气了,来日方长,我们必定还会再见……”

徐万林又拱了拱手,笑道:“我废话已说的太多,扰了二位雅兴,还是快走的好。”不等沈爱花回话,他已微笑转身,悠然而去。

飞狐狸神色严肃,还在盯着徐万林的背影,忽然道:“你说这人的武功当真不如小舅子?”

沈爱花没有回答,过了半晌,才道:“你说的没错,姐夫毕竟还是姐夫,总要有比小舅子强的地方。”顿了一顿,又重重叹了一声。

飞狐狸转头:“你又叹什么?”

沈爱花故意提高音调:“我叹有的人一向自诩轻功了得,如今被人跟踪一路,却还不自知。”

飞狐狸居然笑了:“你怎么肯定我不知道?又凭什么断定我不是故意将他们引来的?”

沈爱花怔住,他的确不敢肯定,这时他才忽然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一个可能致命的错!

——那就是他不该小看女人的,更不该小看飞狐狸!

小看女人的男人最后往往都栽在女人手里,这教训,聪明的男人实在不该忘记。

“你故意把他们引来,想借刀杀人?”

飞狐狸冷笑一声:“就算我想借,也不会借这么样两把刀来的!”

“为什么?”

“因为他们还不配!因为我知道凭他们根本还杀不了你,我只不过想试试你究竟会不会拔刀。”

沈爱花道:“我拔刀对你有好处?”

飞狐狸眼波流动:“没有,但看看你的刀至少也没有坏处。”

她忽又叹息了一声,道:“其实……我本不该试的。”

沈爱花道:“为什么?”

“因为以后你拔刀的机会一定多的很了,我又何必着急?”

沈爱花不说话了,笑了笑,却忽然开始往前走。

“你要走?”

“你看不出来?”

“你要去哪?”

“五味居。”

“刚刚你还说没钱请我吃饭,现在怎么又有银子吃五味居?”

“刚刚确实没有,但现在已有了……”

说着,沈爱花伸出手,慢慢打开手掌,掌心竟多了一只小巧精致、金光闪闪的小花——金花。

飞狐狸的眼睛亮了,任何金光闪闪的东西都绝逃不过她的眼睛,她清楚的看见,这小花之前分明是别在孙长涛胸前衣襟上的。

想不到刚才那场疾风骤雨般的急攻,沈爱花不仅从容躲避,居然还忙里偷闲,摘下孙长涛胸前的金花,看孙长涛好像根本还未发现。

飞狐狸表情变了,看着沈爱花的眼神也变了,是钦佩?是仰慕?还是嫉妒?

那究竟是种什么眼神,或许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酒很好,杯也很好,放着杯盘的桌子更好,这本就是城里最好的一间屋子。

鸿运客栈是城里最大最好的客栈,但最好的客房一共却只不过有四间。

虽然只有这四间上房,可自开业以来,洪老板还从未将这四间客房一起租出去过,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一个字——贵!

贵的东西通常也都有一个原因——好!

好的东西当然要贵,这四间客房用洪老板自己的话说:“就算是微服私访的天子住进来,也应该满意了!”

只可惜他的客房里还从未住过天子,但前天店里还是发生了一件从所未有的怪事,清早刚刚开市,四间最好的上房居然一下就同时租出去了!

洪老板当然欢喜,因为单这四间客房的房费,就足以够他运营几个月了。

欢喜之余,洪老板也很好奇,租这四间房的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

这四个年轻人从进门起,就连正眼都没瞧过掌柜伙计们一下。

他们锦衣华服,风流潇洒,洪老板虽不是江湖人,可是江湖客见的多了,多多少少也能猜出几分。

据说现今道上最有名的年轻人也是四个,他们被称作“青云四公子,”因为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高高在上,如在云端。

“难道这四个公子哥儿便是‘青云四公子’?”洪老板这么想着,却不敢去证实。

无论是“青云四公子”,还是“吃土四傻子”,又有什么关系呢?洪老板微笑着摇了摇头,只要能付起房费,不过都是来送钱的客人而已……

客人的菜已上齐了,沈爱花美滋滋的吃着一块糖醋排骨,飞狐狸却好像没什么胃口。

她一直都在冷冰冰地注视着沈爱花,忽然道:“你的胃口可真不错!”

“难道你没胃口?”

飞狐狸道:“徐万林最后说的那段话难道你听不懂?”

沈爱花道:“我不聋,他说这几天要刮风了,幸好最近我没有出远门的打算。”

飞狐狸白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其实这次一起来的,不只是孙长涛和徐万林两个人。”

“还有别人?”

“有,还有是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你也一定都认得。”

“我认得?谁?”沈爱花终于抬头看了飞狐狸一眼。

飞狐狸表情忽然变得严肃,一字字道:“一个姓诸葛,一个姓公孙……”

听见这两个姓,沈爱花终于放下了他的筷子,试探着道:“你是说诸葛华和公孙锦?”

“除了他们,还有谁能让徐万林和孙长涛做小跟班呢?……”

酒杯又干了,徐万林又为自己缓缓斟满了一杯,他如此自斟自饮已有四杯。

桌上酒杯一共有三个,但坐在杯后的却只有他一人。

客房富丽堂皇,屋中每一样陈设、每一个装饰,都是经过精心挑选设计的,使得这间屋子看来既华美又不失温馨舒适。

公孙锦正坐在窗边高贵的花梨木椅子里,他的人看来却更加的雍容华贵!

他戴金冠、穿锦袍、束玉带、蹬官靴,冠上十二颗大如鸽卵的明珠灿如星斗,闪闪生辉。

他的每一寸衣料竟仿佛也是镀了金的,金光闪闪,灿烂辉煌。

他简直就像是一个金玉堆成的财神爷,只不过财神爷却还没有他这般英俊年轻。

他脸上似笑非笑,手指白而修长,正用一只小巧的锉刀,小心翼翼的打磨着自己的指甲,仿佛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得上他修剪指甲更重要了。

可他却还并非这屋子里最让人敬重的人,最让人敬重的,是这间屋子现在的主人——诸葛华。

诸葛华站着,他能站着的时候就很少坐着。

他的腰笔挺,头高昂,正如标枪般站在一堵墙前,背负着双手,面对着墙壁。

他冷峻、沉默、骄傲,仿佛永远也不会笑,永远都站在别人企及不到的雪山之巅。

别人也绝不会想站到他三步之内,因为站在那里会让人觉得冷、不舒服、想逃……

他凝视着墙壁,只因墙上挂着一幅横幅长卷,卷长超过八尺,宽至少也有三尺,卷上有画,画的正是流传千古的一场大战——《火烧赤壁图》!

烈焰冲天,江水如沸,人马奔嚎,天上的寒星却如一对对冷眼旁观的眼睛,既无言,又无情,唯有江畔那峭壁被满江战火照耀的一片赤红如血……

魏武曹操,枭雄一世,涤荡中原,雄踞半壁,赤壁一战,却也折戟沉沙。

自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江湖事,世上事,多少事莫非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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