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通信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成熟”?我所理解的成熟就是村口那棵鸭梨树上的果子,又软有糯,汁水忍耐着要炸出的欲望,但还能用外层的皮兜住它的内脏。即使熟到掉在地上也没关系,就像我喜欢成熟女人一样,我能接受成熟女人的一切。“一切?”我又有些迟疑了,能包容吗?应该能,我能包容这一切。

这次是在一个卤味店里头,程有志提前订了位置,他喜欢事无巨细,所以我经常调侃他,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还是单身。他每次笑笑不说话。我不喜欢这种沉默,此后我也就再也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自认为我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不说话就可能代表着他也想不通吧。我默默接受着他的事无巨细。这个陌生城市的温度在程有志这儿温暖了我,他应该就是成熟女人的男人吧。到店里头,看到男男女女拥挤在这家店里头,我脑子里只冒出了一句话“味道真多”。事实证明程有志的做法是对的。这一点我黄庆不及他。

因为是早来,所以点的饭菜很快就上了桌。这种地方其实我是不喜欢来的,你想想,夏天,卤味,拥挤。有这三点就已经够油够汗了。我也不知道我这样一个老男人有的这是什么臭毛病。但的确不怎么喜欢,还有一点就是,我不喜欢人多。可能我从小在家里头的山尖尖吃饭习惯了。那时候,每当家里头饭做好,我就喜欢盛满满一碗饭,兴奋的端到山头去吃。不要以为我有病,也不要以为山头很远,我所说的山头就在我家的牛圈旁边,那对我来说是一种仪式。一碗饭我能吃好久好久,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四周的山。我深陷在这大山里头,老实来讲,当时并没有过走出大山的想法。我很喜欢这儿的一切。以至于多年后的某一天在学校的颁奖会上,我冠冕堂皇的说,我从小的愿望就是走出这座大山。全场掌声,老师和校长向我投来了期待的目光。后面我大病一场,足足打点滴十天。医院的大夫说是我身体的抵抗力太差。我在想,是不是当时的荒唐话惹怒了神明。到现在我还在怀疑。

气息,天空,寺庙,人口,神明。我的骨子里头都有这些 。你不必质疑我的精神问题。我很正常,的确这些都东西都融入了这个喜欢在山头吃饭的少年。那时候我才多少岁呀,我记不得了。真记不得了。果然婚后的男人记性都不怎么样,尤其是我,我还是个离过婚的男人。哈哈哈。

隔壁桌的那个女子长的很有风韵。这句话是我说的,我善于发现女性的美,程有志说我这是兽性大发。没什么可能能耐的。我们继续吃,这家的卤味很不错,我不喜欢这个环境,但喜欢清酒搭着卤味。百度解释“肝肠寸断”是:形容极度悲痛伤心。我起初原以为它是一个形容“尽兴”的词,但现在想想,可能我要说的是“酣畅淋漓”。对,我要说那个女的,穿着类似于袈裟的衣服,那应该是旗袍。因为刚看到第一反应是“唐僧“。可能是店里头的卤味的调料味够重,,油烟味够大,让我觉得这个女人脸上也有些油。左眼角下有一颗痣。并不明显 ,我注意到的原因是那颗痣上面长了一根长长的”眼须“。为什么叫”眼须“呢?因为觉得有胡须,眉须。用”毛“这个字多少显得我很粗鲁,索性就这样叫了。我以为我能控制住的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可我是人啊,活生生一个普通的男人。

我:姑娘要品一下我的清酒吗?

旗袍女:喜欢红酒,先生。

我:我们可以拼个桌,两个喜欢酒的人我觉得我们……实话说了吧,看见我桌那兄弟了吗?主要他想认识你。

我向程有志示意,恰巧他也刚抬起头。他自然的摇摇头,可能他当时并不想搭理我。更加关心的是哪个卤煮好吃,油渍有没有溅到他的白色T恤上。那我为什么要和这个女人搭讪呢?现在我也想不起来,只能用程有志的话来说,是我兽性大发了吧。也许你们并不知道,最后程有志真的和这个女子最后在一起了。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奇怪怪。我不应该在这儿提前说给你们的 。可人总是这样,总想把美好的大结局告诉你们。当然,我要说的话还没有大结局。你们还需要忍忍看完,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看的。

拼桌的下篇就是,她答应了。几句健谈之中,得到的信息是,她是江苏人,叫南方。名字很好玩,但她的确长得很北方,红色条纹的黑旗袍裹着整个风韵的身体。应了这个卤味店的景。这不是最重要的,她那清澈的眼神是最欣赏的。突然记起一位诗人的话,“一寸秋波,千斛明珠觉未多“。眼睛里的亮光深深的吸引着我,不能看够。我某一瞬间抬头看程有志时,他已经有几分浮夸的醉意了,眼睛里充斥着酒精在身体里反应后的遗迹。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意思是让他清醒一点。他丝毫不理会我,或许他应该也快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就知道他是这种德性。

南方:你的朋友看来不胜酒力。

我:他满脑子想着把酒言欢的,可身体不怎么允许。哈哈哈哈。

南方:我不太喜欢话多的男人。

我:姑娘这就较真儿了,喝酒就是为了助兴嘛。心里畅快了,环境氛围到了那个要开口说话的的最高点,就要乘着情绪赶紧说出来。看来我这清酒还是入不了姑娘的心。

程有志:抱歉,抱……哇……

一切在程有志的计划之中。到家以后,程有志平静的告诉问我他的演技怎么样,打心底儿来讲,我真想抽他两嘴巴子。灭灭他自以为是的威风。可话又说回来。他的这个做法的确很救场子。程有志太了解我了,我,脸皮太薄了。当时她的一句“我不喜欢话多的男人”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就是这样,通过这样直接,愚蠢的实验性试探,一次接着一次从别人那里知道我的本身,好让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每一次的试探过后不是遭到别人质疑我的精神问题,就是让程有志也连带着遭殃。这次,南方已经够给我们面子了。

程有志没有开灯,对面大厦的灯光从窗帘缝隙里钻进来,两个人死一般沉寂的歪躺着。我想说什么的,可又不想打破酒后难得的安静。人就是这样,情绪作祟的时候,很容易对细小的东西动容。应该男人女人都一样吧,在我黄庆眼里是这样的。可又事事与我想的不一样,普通平凡的人总活的如此艰辛。活的普通平凡是一件很难的事。

那晚做了很安静的梦,我觉得和那晚窗缝里钻进的光有关。梦里,我打翻了自己盛满饭的瓷碗,饭粒掉了一地,我拼命捡也捡不干净。眼看着家里的老黄牛的绳子就要被他挣断了。我着急呀,可两只腿就是不听使唤,越想跑过去拉住黄牛,可自己的腿就越没劲。我蹲在地上哇哇大哭,水里的鸭子和我一起叫。老黄牛挣脱了,它慢慢的走了过来。用他的健壮身体蹭着我的肩膀,山里头的风像夏天的冰可乐。白色的云满足了我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想象;突然感到了身体的酸痛,是的,程有志的肩膀压到我的胳膊了。

真想抽他,算了,还是温柔对他吧。我已经这么坏了,他还能看到我的本质后如此待我。上辈子我应该是个好人吧。前面的那个好梦,我希望我能够继续这个梦,来到这个城市后,已经好久没有梦到这些令我动容的梦了。可能,那束光是从山里跋涉万里过来的吧。山里的神明是有智慧的,我敬重他的赤诚和包容。我希望他能够保佑我。

我有些困了。我得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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