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终极审判

国家态势:

无罪无毒,益国利民;

罪频毒害,损国殃民。

1990年5月6日,全国人民触目,世界记者关注的一件审判终于开始了。

被审判者乃中国洪帮总帮主卢西蒙。他纠帮结派,他绑架、杀人、奸淫、破坏社会秩序。今天终于被送上云南昆明市中等法院。

当囚车开到法院门口之时,各国记者群涌而至。围住法院门口,通道不畅。

当刑警队长王虎与九个刑警押着卢西蒙下囚车时。记者甲右手拿着话筒。问道:“请问,卢西蒙先生,法院对你的检控是否属实,你能证实你本人清白吗?”

卢西蒙回答:“本人是合法商人,一向循规蹈矩,遵守法律,一切指控,都属子虚乌有、空穴来风。”

记者乙问:“据内部消息,你的犯罪档案已有两尺多厚。你曾多次被法院检控,皆有人顶包,都无罪释放,你有什么回应。”

卢西蒙回答:“事实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是爱国的,怎么会犯法。所谓顶包,是有人中伤本人。”

记者丙问:“据公安轻济侦查队显示,你的财产百份五十来路不明,属于黑钱。都是作奸犯科挣来的。”

卢西蒙答:“我挣的每一分钱,都记录在帐簿上,都有迹可寻。本人每年纳税给国家都几百万元,怎会来路不明。”

记者丁问:“据说你成立不合法帮派,不择手段,铲除异己,弄得人神共愤。”

卢西蒙答:“本人绝对没有成立帮派。我只不过是体恤下属,和工人们有时开餐吃饭。我的下面有一万多个工人,你问下他们。我哪有不择手段,铲除异己,搞得人神共愤。这样冤枉我,真是荒天之大谬。”

这时王虎看了看表。说:“好了,各位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到时间上庭了,麻烦各位让开路。”

各位记者该问的都问了,便让开通道。

王虎与警察们把卢西蒙押入法庭拘留室,交给庭警,准备开庭。

此时已是十二点,正式开庭。

下面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现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被临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旁听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下到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旁听人员不得发问、提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各类移动通讯工具。

新闻记者采访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经法庭许可。经允许可录音、录像、撮影,但不得进入审判区。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员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今天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的,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书记员望了众人一眼。继续说:“全体起立,请院长、庭长、审判员入庭。”

正院长、副院长、正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七人对号入座之后。

正院长说:“宣布开庭,请相关人员准备。”他望了控诉方检控官林志平一眼,又说:“请检控官进行提问发话。”

林志平说:“请控方第一位证人,李小梅上庭作证。”

李小梅从旁听区走到证人位置区域,坐在椅子上。众人只见她眉清目秀,是个美人。且见她神色凄凉,眉宇不快,显然经历过痛苦之事。

林志平问:“2月10日晚上,你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事。”

李小梅恨恨向犯人区的卢西蒙瞪了一眼,仿佛要把眼里的怒火喷出来烧死他。

痛恨的说:“我和我丈夫与朋友在昆明市中山路(迷夜)夜总会开房饮酒唱歌。”

林志平问:“你们在饮酒唱歌的时候发生什么事。遇见什么人。”

李小梅说:“我们正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人带着八个手下闯进我们的厢房。”

林志平问:“这个人在法庭吗?如果在,请你指出,究竟是谁。”

李小梅怒怒的、恨恨的瞪了卢西蒙一眼。

指着卢西蒙生气的说:“是他,就是他。”

林志平说:“卢西蒙他们闯入你们的厢房,对你们干了什么事,请你详细说出来。”

李小梅怒中带着恨,继续说:“卢西蒙的手下拔出匕首威胁我们。叫我们不要做出让他们不开心的事。否则,一命归西。”

林志平问:“之后呢?发生什么事,继续说。”

李小梅痛苦的说:“卢西蒙对我施暴,我的丈夫邓理悍不畏死上前护着我,却被卢西蒙以匕首捅死,我也被这个禽**污了。我的几个朋友全部可以作证。”声音带着哭声,实是凄惨。

林志平说:“各位院长、庭长、审判员,我暂时没有问题了。”

正院长向辩方律师向伟凡说:“辩方律师请发问问题。”

向伟凡向着李小梅说:“卢西蒙他们未入你们厢房之前,你在唱什么歌,和谁唱歌。”

李小梅答:“在唱(现代爱情故事)和我丈夫唱。”

向伟凡说:“这首歌是谁原唱的。”

李小梅答:“是香港张智霖与许秋怡唱的。”

向伟凡说:“是的,你记性很好。那么我再问你,1989年6月5日,你向卢西蒙借钱,而且借了十万。还说:如果一个月不还,下海当小姐挣钱还给你。”

李小梅说:“我是向卢西蒙借了十万元,但是我已经还了。”

向伟凡说:“但是你逾期了,我的当事人不跟你计较。你竟然轻言下海做小姐,则是高级妓女。可见,你是非常随便的人。而且你还离了两次婚。对于男女之间的事,你是非常随便的。”

李小梅怒说:“我只不过是说过下海做小姐,事实我没有做。难道我离过两次婚,就能证明我淫荡吗?你简直胡说八道。”

向伟凡说:“各位院长、庭长、审判员,李小梅的诚信有问题,私生活混乱,证词不可信。”

李小梅大声怒说:“你强词奇理,歪曲事实,你是个流氓律师,你不得好死。”

正院长说:“证人,不准吼叫法庭,注意你的态度,继续如此,叫庭警押你出法庭。”

向伟凡笑说:“各位,我提问完毕。”

正院长说:“证人,请回到旁听区域。”

李小梅悲伤站起来,回去旁听区。

卢西蒙看见李小梅痛苦的样子,得意无声笑起来。

正院长说:“检控官可还有证人。”

林志平说:“本检控传召第二位证人,有请富商华清为上堂。”

众人只见一位稍为肥胖中年男子来到证人区域。

林志平说:“华清为先生,今年3月2日你的女儿是否被绑架,绑架你女儿的人是否在法庭上,如果在,请你指出来。”

华清为说:“在法庭上。”华清为指着卢西蒙说:“是他,绑架我女儿的是卢西蒙。”

林志平说:“你有什么凭证,认为是他绑架你女儿。”

华清为说:“卢西蒙带着他的手下闯入我家里绑架我女儿之时,虽然带着面具,但我认得他的声音与体型。在互相纠缠之中,他露出左手手腕虎形纹身。就是他,没有错。”

林志平说:“昆明这么多富商,他不绑架,为什么偏偏绑架你女儿。”

华清为说:“因为投标城西这块地皮,我高价成为最终得主,他怀恨在心,因而绑架我女儿,勒索我三亿人民币,要我赔偿损失。”

林志平说:“后来怎样,你是否交出三亿人民币,你女儿是否得救。”

华清为说:“我一边交钱,刑警队长王虎带领警员一边营救我女儿。上天得护良善,女儿安全救出。非常多谢刑警队长王虎及他的队员。但是,罪恶之首卢西蒙有幸逃脱,不能当场逮捕。”

林志平说:“各位,本检控问话完毕。”

正院长说:“辩方律师可有话提问。”

向伟凡说:“本人有话提问。”对华清为说:“你凭声音、体型就能认出我的当事人,你凭什么这么肯定,难道你有特殊功能。”

华清为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功能,我凭感觉。”

向伟凡说:“感觉是会错的,经专家研究,感觉准确程度只有百份之三十,这样的指控对我当事人不公平。”他对正院长说:“各位院长、庭长、审判员,请允许我现场做个实验,来证明我当事人的清白。”

正院长说:“你要做什么实验,只要不防碍司法公正,本院批准。”

向伟凡说:“保证不会防碍司法公正。请把我的当事人押到拘留室,实验马上开始。”

过了一会儿,庭警押着三个穿着同样衣服的人出来,而且头部带着头套,身型几乎一样,实难分真与假。

向伟凡向华清为说:“请你凭你感觉,指出那个是我当事人。”

华清为看着堂上三人,犹豫不决,实难辨认,只有试一下运气。指着中间一人说:“就他吧!”

三人脱下头套,左边第一人才是卢西蒙。显然,华清为错认。

向伟凡说:“事实胜于雄辩,结果大家心中有数,不用我多讲了。”

华清为心有不服。说:“虽然体型辨认错了,但声音呢,我要辨声音。”

正完长说:“你有没有录音。”

华清为说:“没有。”

正院长说:“声音是非常抽象的,只要对方改变声线,你就辨认不出来。如果你一定要分辨,本庭唯有同意。”

林志平对正院长的话,深有同感。说:“辨认声音这项免了,本人放弃。”

华清为依然屈强的说:“卢西蒙左手手腕有虎形纹身,这应该是事实吧!”

向伟凡说:“本当事人左手手腕的确有虎形纹身。有这个纹身的人很多,不只是我当事人。”他对另外两个实验者说:“请露出你们的纹身。”

这两个实验者捊起左手衣袖,露出与卢西蒙一模一样的虎形纹身。

华清为切底放弃。垂头丧气向向伟凡说:“终是斗不过你这奸人。”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