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些遇见

我表示很抱歉第一天晚上就以那样的形象,也很气愤我朋友居然不讲情德,先讲为敬,我得挽回形象。

于是第二天我约了郑郑奶茶,其实本人脸皮还是挺薄的,然后还是叫了几个一起组局的朋友,也是那天诱拐我凑人数的朋友,哥俩好啊,好着好着打照面也不会尴尬。

网络里凶巴巴,打电话歪巴巴,见面就怂巴巴。

第一次有些紧张的情绪。化妆要慢慢化,不能有卡粉,也不能头发腻 发夹要夹最搭配好看的,短裙穿上,养的宠物鼠一定要带最可爱温顺的那一只。

可恶,明明不是第一次约会,却搞的我像极了一个白纸一样的女孩,懵懂羞涩。据郑郑后来吐槽,初时见我的模样竟是两人约会中见过最为好看的样子,后来我就变懒了。

我平淡的解释:“那是因为有恋爱前的自带滤镜的眼神效果,看我干什么都无比顺眼。”

据某讯说过一句名言:女孩子收拾起来就是麻烦费时间。所以我收拾了老半天,叼起我的宠物鼠鬼鬼放肩膀上,鬼鬼的小小脑袋到处闻,好像今儿的我要更新鲜一些。

到了约定的奶茶店,他们已经无聊的打了好几圈斗地主了,郑郑居然给我提前点好了奶茶,还是热的,而给我的座位留的是他旁边的一个,也只有这一个空座位,我没敢正眼看他的坐了下来,直到他把奶茶地给了我,我才稍微放开了一下。

这脸真白,这手也挺好看的,这头发也多,看样子好奶啊,春心萌动 初次就是见色起意,后来也就今日,便是日久生情,你奔向我的样子,便是月亮像我奔来,我满目星河。

郑郑说我可爱极了,顺手将站于我肩膀上的鼠子鬼鬼拿了过来,惊叹的抚摸说可爱至极。他和它都在笑,眼泪从嘴角流了出来。

鬼鬼最后给郑郑的衣服撒了泡尿,作为见面礼,我想大概意思是要记住它这个小可爱。毕竟它从没在我身上撒尿,顶多拉屎,拉粑粑至少是固体状,抖一抖便好。

女儿就是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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