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狗屁的优越感

大将军府订婚礼的迎宾继续。

一切又焕然如新。

府邸依旧灯红酒绿,众人又笑意盎然,仿佛刚才的一切什么都没有发生。

英武不凡的怒水城水师提督宁放云出现,挽着他的未婚妻林仙儿走了出来。

宁放云,怒水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水师提督,英武帅气,绝对人种龙凤的类型。

怎么说呢!

比出身,比阅历,比名望的话,陈枫连人家后尾巴都看不着,撵都撵不上。

宁放云这种人,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而今晚的女主角林仙儿,去年西南行省的花魁,浓妆艳抹,媚骨生风。

是那种可以勾人魂魄的妖艳女人。

当然,比陈枫的女帝还是差一大截的。

半圣女帝驾临,其实应该是大将军府林先朝亲自前来迎接,或者是怒水城的城主。

不过今晚林仙儿,宁放云是主角,倒也无所谓。

话不投机半句多,寒暄几句,女帝和陈枫便落座了。

座位是第八。

陈枫很不满,以女帝的武道修为,以及在西南行省的官职地位,绝不止在这么个破位置。

陈枫和女帝的到来,仿佛一个信号,告诉那些大人物,你们可以出场了。

第一位出场的,是小侯爷郑青,西南行省侯爵府郑文侯的独生子。

这郑文侯可不简单,这一代国君瞪皇帝位,拜为郑文侯,邑万户,所有西南行省前线的官员调度,以及粮草,军械,盔甲等等军资筹备,都是这位郑文侯在处理。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管理着大后方郑文侯的角色,在大将军府中和祖宗差不多。

郑青作为郑文侯的独生子,地位自然水涨船高。

第二个出场的是总督府张天鹤,按理说,总督府应该排在第一。

毕竟总督总督,西南新城一切民政军政,都归总督府管理。

不过这一代的国君,并不想总督做大,所以对总督府的权利限制很大。

第三个出现的,是国君指派的银衣监察史苏钦。

今科的二甲进士,新官上任的银衣监察史。

银衣使者也是御史的一种,只不过是属于国君一人的特权巡察机构。后来新政改制这个组织便和御史台做了合并,许多年轻官员也进入了这个威名赫赫的机构之中。

换做平日,这银衣监察史的责任,是节制总督府权利。

苏钦?

陈枫认识此人,

雁门城的真正学霸,陈枫从小就听着他的名字长大的,耳朵都要长出茧子了。

苏钦,绝壁是雁门城的骄傲,所有年轻读书人的公敌。

陈枫还记得,小时候上私塾,长者生气时,通常会说一句。瞧瞧苏钦怎么样怎么样?你们真是朽木不可雕。

紧接着,就是一顿戒尺拍打。

现在的苏钦,更加意气风发了,他是国君的代言人,是国君的心腹,他的意志,其实就是国君的意志。

这位二甲进士就坐了第三尊贵位置上。

比陈枫和女帝,足足靠前了六个位置。

……

第四位出现的是怒水城城主田中正,也是国君新提拔的年轻文官。

陈枫扫视全场,居然没有一个老人。

要不是年轻的文武官,要不就是举人,看来这是第一场年轻人的战场啊!

林先朝没有出场,上了年纪的也都没有出现,订婚宴来的显赫人物基本都是年轻一辈。

估计那些老家伙,相信都躲在后边看热闹!

还没有三杯酒下肚,气氛已经不对劲了,各种不善的目光,有意无意间,不时看向陈枫女帝。

“今天我与宁郎订婚,多谢各位才俊佳人……”

林仙儿说了一堆恭迎的话,随后一转,“今日高朋满座,来者皆是我赢国栋梁,不如今天来个以诗会友,争个头彩,我这里有一本《慾天玄光神阵图》,就作为今夜的头彩,哪位才俊胜出,谁就能夺得头筹。”

慾天玄光神阵图?

陈枫皱眉,询问旁边的女帝,结果女帝的解释,吓了他一跳。

说这是一本几乎算是“圣级”的功法,在这个武道世界,极为稀少。

整个赢国,也只有一本“圣级宝典”!

这个世界,功法等级分为天级,地级,玄级,黄级,天级最高,黄级功法最低。

陈枫前些时日修炼的那本基础篇——归元法。

其实连黄级都不是。

而天级往上,就是圣级,神级……

……

顷刻间,一本“圣级”的武道典籍,让所有人都不淡定了,场面顿时喧嚣不止。

浓妆艳抹,媚骨如酥的林仙儿解释说道:

“诸位稍安勿躁,这本《慾天玄光神阵图》功法,其实是残篇,只有十分之一,并且这门“圣级”典籍无法补全,说它珍稀,也确实是无上典籍;可因为只有十分之一篇章,也可以说是毫无用处。”

众人这才稍稍冷静,十分之一的圣级残篇,没有后续,说不定练了会走火入魔。

陈枫问道,“娘子,你要这头彩吗?”

女帝摇头,“我不需要,等我武道修为再进一步,我可以自创半圣功法。”

这么牛叉?

陈枫竖起大拇指,“娘子,以后多创几本,夫君我替你售卖,绝对天价!”

女帝,“……”

此时。

整座之上,林仙儿旁边的宁放云,年轻的怒水城水师提督说道:

“今夜良辰美景,我看就以酒论诗为题。”

小侯爷郑青,银监察史苏钦四人,没有说话,只是点头赞同。

宴席上那些年轻的举人,才人,谋士,幕僚等等顿时热闹起来,其中几个举人,将目光对准了陈枫。

“陈枫,你是女帝招赘的夫君,又担任雁门城军师,想必文采惊人,要不由你开头?”

“嘿嘿,说是军师,不过据我所知,他原先只是城主府一个小小的奴仆,整天端茶倒水的下人,出身卑微,也没读过几天书,可能大字都不识几个呢!”

“不能这么说,如果真是大字不识几个,一代女帝,岂不是娶了个废材?”

“何止废材,放眼我们整个西南行省,估计找不出几个这种软蛋了。”

“大家别为难陈枫了,你们看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咯。”

……

当日在雁门城,陈枫写了一首足以流芳百世的好诗,很多人都清楚。

总督之子张天鹤也在场,不过在张天鹤看来,陈枫绝不是一个有惊天文采之人,那首诗,可能是从哪个大师手里偷窃抄来的,而且那天陈枫的字迹,如鸡爪子般,歪歪扭扭,看着就不是个写诗的人。

陈枫没办法,他的毛笔字,就是那么垃圾。

能把一首诗写出来,已经算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的本事了。

“陈枫,你可愿意当场写诗,让大家伙领略领略你的风采。”有举人嘲笑着说道。

“陈枫写诗,证明你的才华,证明你配得上女帝。”

写个锤子。

陈枫表示,你们丫都是一丘之貉,哪怕我写得再好,肯定也会被你们贬低到烂泥里;就好像某场体育比赛,裁判被收买了,哪怕你再牛,也会被判决输掉比赛。

今晚没有裁判,或者说一屋子都是裁判,都是对他陈枫有意见的敌人。

我何必去自取其辱。

“陈枫作诗。”

“陈枫作诗!”

在场十几个年轻举人纷纷怂恿。

不远处的张天鹤,眼神放光,一副小人嘴脸的阴险表情望向陈枫。

你陈枫写吧!

看你能写出什么狗屁玩意。

看看今晚谁丢人。

而且无论你作什么诗,都会被批得一无是处,都会被围攻成渣渣,你的名声就烂了,而女帝最注重名声,今夜回去,恐怕你就会被休了。

陈枫鄙夷的目光,扫视全场,不屑说道:

“作诗?我凭什么要作诗?你们有什么资格让我和你们比拼诗词才华啊?”

此话一出,在场举人都怒了。

“愚蠢的家伙,居然说我们没有资格,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哈哈哈!我们有举人功名,而你有什么?”

“是啊!要是论到资格,你陈枫一无是处,根本没有资格与我们相提并论。”

“女帝招赘的夫君,果然废材一个。”

“我跟你说吧!我们考中进士,未来前途无限,起码也是栋梁之才,能建功立业,为国为民,难道还比不上你一个吃软饭的废材?”

……

话糙理不糙,这些举人的确有自己的优越感。

可惜的是,他们找错参照对象了。

“一群自欺欺人的蠢货!”

陈枫直接站起身,众目睽睽之下,指着在场举人,然后掷地有声说道:

“狗屁的栋梁之才,你们十个人中,可有一人能中进士吗?”

“考中进士有怎么样呢?真以为可以一飞冲天?在赢国朝廷,你们只是混迹在最底层的那批破烂,在最底层混迹几年,如果运气好,也许能当个一任城主,最终能够做到中督的职位,已经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能爬上中督的位置,估计都五六十岁了吧?能有什么富贵荣华?能娶到什么级别的妻子?能住什么房子?能有多少仆人?”

“必要想着跟我比,你们不配,真的不配。”

“我如今就住在偌大豪华的城主府中,身边奴仆侍女几十号人,我一顿饭的支出,怕是你们这些穷酸举人一年的收入;我命令一出,整个城的上万兵士都要听我调令,你们觉得能有我风光吗?”

“我每次出门,身边上百兵士护送,何等排场?”

“我娘子是女帝,西南行省第一美人,一代半圣,武道修为突破天际。”

“你们这些穷举人奋斗终生,还比不上我的起点。”

“敢问你们哪来的优越感?”

“我陈枫唾手可得的东西,却是你们一辈子都需要梦寐以求的。”

“不要在我面前秀优越感,因为你们,真的不配。”

“还有你们有举人功名,好牛逼啊!但今晚却给人当狗,否则的话,你们有资格进大将军府吗?”

“今晚我陈枫就是主角,你们算个屁啊!对不起,你们连屁也算不上。”

……

陈枫一席话,振聋发聩,犹如当头棒喝。

所有人原地错愕。

尤其是心怀恶意的十几个举人,脸色变得一阵青,一阵白,表情越发铁青难看。

主要是陈枫不要脸啊!

明明是个吃软饭的废物,却说得字字铿锵,理直气壮。

不过……

陈枫的话,却是说到了这些举人的心坎里。

场面一片哀鸣。

举人的脸上变得极为古怪,好像被人狠狠扇了几个巴掌,偏偏还不能还手。

因为陈枫的话,就是他娘的“真理”啊!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残忍。

你拼命奋斗的目标,只是别人的起点。

你得不到的东西,人家躺在床上,舒舒服服,一声命令,就什么都有了!

什么为国建功立业,什么国之栋梁,还不是假话一个。

难道读书真是为了国家,现场的举人,自问还没有那么高尚,他们不是圣人,只是普通的读书人。

所以陈枫的话,让他们那点优越感顿时全无,也让他们对自己的人生,一片悲鸣。

……

“陈军师果然伶牙俐齿,不愧是雁门城军师啊!”高座上,有人站起身。

是代表国君意志行事的银监察史苏钦,他微笑着,对于刚才陈枫打击人的话,熟视无睹,没办法,他的权利已经够大了,远不是这里的举人能相比,“不过陈军师,我很想知道,接下来这件事,你又该怎么用粗鄙的话,搪塞过关。”

“将沙蛮族的副祭师胡夫,押上来!”

很快,一个浑身伤痕累累的人,被两个士兵拖上宴席中央。

这人很高,很瘦,脸上还涂抹有沙蛮族特有的一道道红绿画纹。

“胡夫?”

“副祭师?”

对于陈枫和女帝的疑惑,总督之子张天鹤说道,“胡夫是沙蛮族巫祝的副手,手段诡绝,上次我们杀入沙蛮族府邸,两万兵马,几乎折损殆尽,就是因为巫祝布下的诡异阵法,冲出重围时,我副将农融,将这胡夫生擒。”

陈枫困惑道,“然后呢?”

张天鹤冷笑,“据胡夫交代,上次雁门城战役,是你们与沙蛮族共同演的一场戏,其目的,就是引我太平城兵马出动,然后进行围杀。”

大杀招出现。

陈枫表示,你们这指鹿为马的本事,也太不要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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