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剑(一)

有家酒馆这几日生意惨淡,老板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扬州城内所有的人一夜之间都消失了一般,今日仍是如此,酒馆里只有一桌客人,而且还是没什么钱的,要了一壶酒在这坐了半天了,老板无聊的坐在他们旁边的桌子,和朝颜一起下着棋。

老板的棋艺不错,当年也是沉迷于这纵横十九道很长时间,朝颜自然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棋力比老板高出不少,连续几局都胜了,此时棋盘上朝颜白子大龙已初现峥嵘,老板黑子则是被杀的七倒八歪,他拿着黑子敲着桌子再考虑有没有什么翻盘之点。

此时邻桌客人交谈的内容也传到老板耳中,“你们听说了嘛?剑仙碧凌霄约战神刀贾亭西,放出话来要拜剑神铸峰,”

“早就听说了,而且神铸峰也大开山门,说是欢迎江湖人士前来观战。”

“没错没错,现在不光我们扬州城,天祈几乎所有江湖人士都去神铸峰了,听说那里早已是人山人海。”

“怪不得我觉得城里的人少了很多,原来都去神铸峰观战了。”

“是啊,神刀无敌与白衣剑仙的对决,那绝对是精彩绝伦,自然无数人想看,更何况白衣剑仙碧凌霄还是美人榜第三,据说无数修士拜倒在她白衣下,只为博美人一笑,只可惜我们没有福气看一看这美人榜第三的倾世容颜啊。”

“这贾亭西也是厉害,凭自己一人之力压江湖二十余载,高手榜上除了那安世白衣没有武器,其他人都是用剑的。”

“不光是贾亭西,还有当年的王不留行,也是一名刀客,不也一样登顶高手榜。”

“是啊,不过这天下还是剑修多,毕竟用剑帅啊,刀杀气太重了,还不好看,听说贾亭西的佩刀还是一把断了一半的砍柴刀,即使再厉害,与手持名剑天涯的剑仙碧凌霄相比,卖相上就差了不少。”

“那是,天祈那么多江湖人士,七成都用剑,还不是因为剑好看嘛?打之前拔出剑来互报名号,再挽两个剑花,说不出的意境,发完之后持剑而立,说不出的仙风道骨。”

“没错,碧凌霄不也是因为其剑道剑气斐然,堂正磊落,同时其容颜绝世,白衣似仙方才被天下人冠以剑仙之名,这么多年也没听说有人管贾亭西叫刀仙的,还不是卖相差了点,一人一刀力压江湖二十载,却也只是被称为神刀无敌,听名号离白衣剑仙还是差点意思。”

“对,当年碧凌霄一剑开江的风姿更是让无数人心神向往,美人配宝剑,剑斩钱塘江,英雄多持剑,入世欲凌云。”

“……”

这番谈话自然也被邻桌的老板听到了,他这才知道,原来扬州城的闲人都去看神刀与剑仙的对决去了,怪不得一连几天生意都不好,剑仙碧凌霄呀,前些年他还真见过一次这位女子剑仙,其绝代风华直到现在老板也记得特别清楚,白衣如雪,佳人如立,御剑三千里,随手一剑划断钱塘江,其风姿,其剑意,其气度,都超过了当时老板见过的所有人物,天下风流,几乎被她独占,只可惜,是个平胸。

说起来他跟这位女子剑仙还有点故事,老板弹了一下手中的黑子,黑色棋子高高飞起然后准确的落在棋盘上的右下星位,朝颜不由得轻笑一声,这是一步废棋,看得出来,老板这是要放弃挣扎了。

也确实是这样,老板此时的心思已经不在这棋盘之上,他回忆着当年初遇那女子剑仙的情形。

我有故人抱剑去,斩尽春风未肯归。

应该是八年前吧,那个时候他还叫余如意,没人叫他老板,他的命好,投了个好胎,当年余家可以说是富可敌国,脑海里又有一个活了不知多少年的老妖怪,不对,不能说是老妖怪,毕竟那是他自己。见人见不能见,晓人所不能晓,懂人所不能懂,那他的人生注定与众不同,一般这样的人不说封侯拜相,最起码捞个官当还是很简单的,于是他就去考科举,本来以为自己波澜壮阔的人生就要开始了,不过确实与众不同,他落第了,满腔悲愤的他,为了祛除心中烦闷,便决定去江南转转,游山玩水,乐得逍遥,三个月的时间,老板逛遍了江南的各个名城所有名景,也是因为这次游历江南给他留下了无比美好的印象,他才选择在扬州开了这有家酒馆,就在老板准备返程的时候,他在扬州城内遇到了一名抱剑女子,老板不由得好奇,虽然说当年剑仙碧凌霄已经出世,引领了一时修剑潮流,但是天祈女子大多还是不会去修炼的,毕竟许多人终其一生不过修的个后天境,能进入先天境的大多都是惊才艳艳之辈,逆天境的强者更是屈指可数,再加上女子修炼本就要比男子难上一些,所以像这种抱剑出游的女子在江湖上还是很少见的,对于这名抱剑女子,老板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一身白衣,宛如天山上的雪莲般一尘不染,如丝似瀑的长发披散在脑后,脸上则是带着丝巾看不清容貌,不过凭借露出来的眼睛老板还是能判断此人定是绝美无比,往下看去,呃~难不成是个男的?虽说女子双手抱剑,但是老板还是能看出她胸前自是一马平川,毫无起伏,老板不由得摇了摇头,心中不由得对其感到惋惜,这以后有孩子了可不得把孩子饿死,迎面而来的女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老板,老板的视线由她的脸往下定格了一会儿随后便开始摇头,她自然知道老板在想什么,不过她似乎并不在意,两人擦肩时老板却听到了那女子的声音。

“下次再敢如此,挖了你的眼睛。”

老板笑了笑,回了一句:“为什么不是这次?下一次可就不知什么时候会见了。”话刚说完,老板的笑容就僵住了,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把剑,直指他的左眼,本该与他擦肩而过在他身后的女子正持剑看着他,眼神凌厉,“我还第一次遇到提这样的要求的,既然你都提了,那我就满足你吧。”

“扑通~”一声,老板直接跪了下来,“姑娘饶命,小生错了,女侠,不,仙子,仙子,小生错了,刚才是小生冒昧了,要杀要剐随您,呸,什么要杀要剐,仙女饶命,小生再也不敢了,就看在小生初次冒犯的份上饶了小生,仙子大恩大德,小生没齿难忘,没齿难忘啊仙子。”

“瞧你那点出息。”脑海里的声音说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嘛。”老板在脑海中回答道。

持剑女子倒也被老板的反应吓到了,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胆小怕事的人,女子收剑,冷冷的说道:“垃圾,像你这样的人,杀了只会脏了我的剑。”

“仙子说得对啊,小生这种垃圾只等有一天掉下个雷来劈死,若是没有,那就让小生老死吧。”

抱剑女子瞥了他一眼,抱着剑就要离开,老板起身拍了拍衣上的灰尘,紧跑两步追上抱剑女子,开口笑着问道:“仙子这是要去哪呀?相见就是缘分,偌大的扬州城咱俩个就这样碰到了,那这就是天大的缘分呀,仙子要是没什么事我请仙子去醉仙居喝酒去,也当是我给仙子赔罪了。”

“左右无事,倒也可以。”抱剑女子开口回答道。

“哈哈哈哈~,我一看仙子就知道也是好酒之人,走吧,我来带路。”

余如意一脸谄媚的笑着说道,很自然的将手搭在抱剑女子的肩上,抱剑女子冷冷的看了一眼余如意。

“手也不想要了是吧?离我一尺远,你身上任何一个地方靠近我一尺的距离,那它就不属于你了。”

余如意只能悻悻的收回了手,“仙子,一尺远了点吧,要不然就五寸吧?”

“找死。”

“好,一尺就一尺,我听仙子的,仙子说啥就是啥,说一尺就是一尺,说三寸就是三寸。”余如意立马从抱剑女子身边蹦开。

“闭上嘴带路就好,再多说一句话,你下半辈子就不可能再开口说话了。”抱剑女子冷冷的说道。

余如意听到后疯狂点头,不再开口说话。

“哈哈哈哈,臭小子,吃瘪了吧?”脑海里的声音再次响起,开始了嘲讽。

“这不是正常的嘛,除了青楼里的姑娘们,哪个姑娘能让男人随便搂搂抱抱的。”余如意在脑海中回答道。

“想不想看看这女子的样貌?”

“老东西,我就知道你也这么想。”

“有你这么骂自己的嘛?”

“别废话,看不看呀你?”

“行吧,就让你看一眼。”

余如意瞳孔突然变成了淡淡的金色,看了抱剑女子一眼后便恢复了正常,虽然表面上余如意神色没什么变化,只不过内心早已风起云涌,他不敢相信世间还有如此漂亮的美人,可以说这是他二十多年来见过最好看的女子了,如果非要用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超凡脱俗,就像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样,他随口喊的仙子放在这人身上真不为过。

“还可以,在我见过的美人中倒也能排进十几名吧,就是胸太平了,没点意思。”

“平不平你也摸不到,最多也就是我能摸摸。”

“傻子,你摸不就是我摸嘛?”

“我傻不就是你傻嘛?”

“不过我估计凭你的本事是摸不到人家的。”

“咋了?”

“当时我让你修炼武道你不听,这下傻了吧,连人家是什么修为都看不出来。”

“修炼那不是没事找事嘛,那么苦那么累,我不干,再说我看不出来不是有你吗?说说,这女的啥来头。”

“以现在人类的修为划分来讲,是浩然境。”

浩然境,女子,白衣,修剑,超凡脱俗之容颜,得,没跑了,高手榜第三,美人榜第三,白衣剑仙碧凌霄。

知道了此人是谁,余如意似乎还是没什么压力,没办法,自己这样的人在人家眼里跟地上的蚂蚁差不多,顾虑太多也没啥意思,余如意手中折扇“啪”一声打开,摇着扇子便领着碧凌霄朝醉仙居走去。

余如意此时才二十出头,身子骨也健全,长相也算是极为好看的,剑眉星目玉树临风,而且骨子里还透出一种贵气,他身上的长袍也不是凡物,软烟罗的里子青蝉翼的袍子,白袍上还绣有金丝缀饰,而且仔细看来长袍扬扬洒洒,毫无瑕疵,定是出自精工之手,任谁看到他,估计都要叹一声好一个翩翩公子,在旁人看来,二人走在一起倒也算是般配,可惜看不清佳人容貌,不知是否能配上这位公子爷,路上也有人想来搭讪,不过碧凌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让那些人都放弃了,毕竟好奇心还是没有小命重要,现在江湖上人才辈出,谁知道这个抱剑女子什么修为?这万一是个先天境的高手,到时候面纱没扯下来把命再丢了,那可不知找谁说理去,而且这白袍公子看上去也不是善茬。

两人相遇的地方离醉仙居不算远,走了不多会儿便已经到了醉仙居门口,醉仙居是扬州城最大的酒楼,而且传说中的醉仙酿就出自醉仙居,只不过是很久以前的醉仙居了,现在醉仙酿的酿造手法早已失传,不过醉仙居还是有一些库存的,只不过每年醉仙居都是限量供应,而且如此好酒自然也是有价无市,几乎每一壶都要卖到两千两黄金,要知道,天祈王朝九成以上的人这辈子都没见过两千两黄金长啥样。

此时的醉仙居门口已是人满为患,余如意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说醉仙居生意火爆,但是他在扬州将近一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形,这若是挤肯定是挤不进去的,余如意回头看向碧凌霄,无奈的笑了笑。

“要不,换一家?”余如意试探的开口问道。

“不必,你只管走就行。”碧凌霄冷冷的回答道。

老板摇了摇头,将手中折扇收起,别在腰间,撸了撸袖子,看样子是想挤进去,只不过他还没接触拥挤的人群,他面前就空了一块,那些拥挤的人似乎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分到了两边,余如意回头看了碧凌霄一眼,不过碧凌霄没有说话,余如意也没问,在两边人诧异万分的眼神中抬脚迈向醉仙居的大门,一边走着一边还不断的向两边人群说道:“诸位既然如此客气,那小生心领了,多谢各位啦,多谢,多谢。”

两边的人群看着这个风度翩翩的公子爷,心里都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啊,难不成是感觉错了?不对,这人到底什么修为,他们当然不是自己让开的路,而是被一股巨力给推开了,就仿佛有一头巨象挤开他们逼迫他们让开了路。

而这白袍公子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众人也都看不出他是什么修为,与平常人无异,对于修士来说,只有超出自己一个大境界的人才会让他们无法辨认是什么修为,余如意身上并无真气涌现,他们还以为这白衣公子修为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他们肯定看不出余如意是什么修为,因为余如意就没有修为。

两边江湖人虽然对余如意这贱兮兮的样子非常不满,但是还是迫于这股巨大的无形推力,只能也是回着笑脸,拱手说:“公子客气了。”

碧凌霄则是跟在余如意身后,两人一路通行无阻的走到了醉仙居的大门,大门虽然敞开着,但是有几个人挡在大门前,显然这些江湖人士就是被这几人挡在了外面,余如意心中好奇,他在扬州城一个月,几乎天天在这醉仙居风花雪月,还未曾见过醉仙居挡人的时候。

此时门口的几人也在诧异这人群为何突然分开,见到空开的路迎面走来两个人,而其中一人自然也认出了走在前头的余如意,立马带着笑脸迎了上来。

“哟,余公子来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此人大概四十来岁,身宽体胖,锦衣华服,余如意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这醉仙居的主人,名唤赵天宇。

余如意站定,先是抱拳行了一礼,随后开口道:“赵老板,这是怎么回事呀?我可不曾记得醉仙居有将人挡在门外的待客之道。”

“余公子说笑了,今日特殊,没有办法呀,这位是?”赵天宇也注意到了余如意身后的抱剑女子,开口问道。

“噢,这是我朋友。”

“余公子的朋友,自然也是我醉仙居的贵客,二位请,我与二位解释。”赵天宇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余如意点了点头,守在门口的几人也让了个位置,让三人走了进去,三人进门之后,迫使人群分开的那股巨力也突然消失,措不及防的众人狠狠摔了个跟头,不由得开始臭骂刚才的白衣公子。

余如意自从来到扬州之后,就在醉仙居用千两黄金在三楼包了一个月的雅间,醉仙居号称“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城中酒楼高入天,烹龙煮凤味肥鲜。公孙下马闻香醉,一饮不惜费万钱。”

天祈一两金子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约合一贯钱,一贯钱大约1000钱左右,也就相当于一千人民币,千两黄金,就相当于一千万钱,即使扬州富庶,也少有人在醉仙居一掷千金,这一个月的包间到今日还没到时候,所以赵天宇也不可能将余如意拦在门外,毕竟做生意最关键的是诚信嘛。

赵天宇领着余如意与碧凌霄上楼,同时开口向余如意解释道:“余公子有所不知,今日醉仙居谢绝外客是因为一会儿要在醉仙居举办一场拍卖会,您看,那边台子都搭好了,而且此次拍卖会规模可以说是无比宏大,天祈皇家亲自主持,上到达官贵胄,下到江湖草莽,只要拿到明镜司三日前发布的参会令牌,皆可加入此次拍卖会,若是没有令牌,自然不能进入这醉仙居,这参会令在外面已经被炒到了黄金万两,而且有价无市,不过公子不必担心,醉仙居作为此次拍卖会的承办方,我手中自然也有一个参会令,为了表达公子这一个月在醉仙居中花费第一的感谢,这入会令就当我私人赠予公子。”赵天宇从袖中掏出一枚黑色金属令牌,递给了余如意。

余如意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看不出什么材质,只知道是一种金属,上书“玄一”二字。

“余公子如果在这拍卖会上有想要之物,便可凭此令牌叫价,为了保护参会者的隐私,玄一就是公子在拍卖会上的名字,此次拍卖会可以说是天祈盛况,我也不妨与公子透漏,此时已经到达醉仙居的参会者就有苏王府的二王爷三王爷,皇家的瑶光公主,瑶光公主可是美人榜上的大美人啊,就是那位不爱红妆爱戎装,横刀提枪震外邦的瑶光公主。”赵天宇一脸骄傲的说道。瑶光公主确实值得天祈百姓骄傲,瑶光公主出身皇家,本该是从小安享荣华富贵,长大后皇帝再给她指派一场婚事,后世史书上无非就是记上瑶光公主,生于某某年,卒于某某年,如此一生而已,只不过这瑶光公主偏偏要就将这平凡安稳的一生过的不一样,她从懂事开始,就向皇帝要求学习弓马刀剑,兵法策略,皇帝拗不过她,就让她去苏王府拜师苏王爷苏各,十六岁时便亲上战场,在北境战线对抗赤狄,犬戎,到现在七年有余,大大小小数百战,枪下斩过无数宵小贼子,无论是江湖还是庙堂,几乎无人不知这位瑶光公主,而每个人只要说起瑶光公主,就没有不竖大拇指的,在战场上舍生忘死,保天下百姓的安危的人,总是让人敬佩的,更何况是一位女子。

“有所耳闻,如此人物只可惜不能亲眼目睹其风采。”

“也不一定,公子可以去参军嘛,说不定还能跟这位瑶光公主发生什么故事。”

“参军啊?公子我一不会武,二不懂兵,参军也没人要吧。”

“说的也是,说的也是,瑶光公主来了,她的未婚夫苏王府的世子苏定自然也到了,两人是一同来的;其他参会者还有当朝户部尚书王稳的公子王健,六皇子翟潇,当朝首辅徐安泰,都是天祈王朝响当当的人物啊。”

“是呀,单拎出一个就是让天祈王朝抖三抖的人物,此时居然都来这醉仙居了。”

“不光如此,天祈江湖赫赫有名的人物也有不少来了这里,先生楚渊,丹青手游翊弘,谪仙人卜乙,救必应何其月夫妇都前后脚来了这里,我醉仙居也是何其有幸,能够招待如此多的贵客,余公子,到了,今日您就在此雅间,不需要出门,一会儿拍卖会开始,自然会有人来帮您喊价,公子切记,拍卖会开始后不能出门,直到拍卖会结束为止。”

“没有问题,酒菜还是和前些日子一样。”余如意对赵天宇说道。

“好的,余公子,酒菜马上就到。”

赵天宇转身离开,余如意推开门,碧凌霄走了进去,余如意跟在后面也进了房间,并随手把门带上,房间布局极为雅致,里面的花瓶摆件都极为精巧,看上去不是凡物,碧凌霄随手拿了一个茶杯看了一会儿,似乎是极为喜欢。

“那是前朝之物,定窑鹧鸪斑盏,仙子可细看,上面布了大小不均的66个白色椭圆形斑点。鹧鸪斑盏是釉装饰的工艺烧制而成。烧制条件要求非常高,点彩釉窑变鹧鸪斑,成为极为稀少的名贵品种。虽然我朝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几经仿制,终不成功,因此极显珍贵。鹧鸪鸟的羽毛为紫赤相间的条纹,外观同鹌鹑、沙鸡相像,胸羽白点正圆如珠,为其他鸟类所没有。鹧鸪斑就是鹧鸪鸟其胸部遍布白点正圆如珠的羽毛,因为这种胸部散缀圆珠白点的羽毛,正是鹧鸪所独具的风韵。鹧鸪斑的烧成比兔毫难,因此比兔毫更名贵。曾有诗云:鹧斑碗面云萦字,免褐瓯心雪作泓。”

“嗯嗯,确实好看。”碧凌霄将茶盏放下,环顾了一周后,在酒桌前坐了下来。

“仙子要是喜欢,我便买下赠予仙子。”见碧凌霄坐了下来,余如意便也不再站着,坐在她对面。

“不必,我不喜茶。”

“仙子可知道这醉仙居的来历?”余如意笑着问道。

“不知,也不想知道。”碧凌霄还是清冷的语气,她自然不知道,十六岁之前她都在无剑山中修炼,对于山下的世界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仗剑出山后,时间大多用在了与其他高手对决,也是甚少去了解这江湖趣闻,她本来对这些就没什么兴趣,她的生活只有剑,也只需要剑,虽然说这些年来在江湖中也闯出了白衣剑仙的名号,只不过她知道,这个剑仙只是世人的尊称,她离那真正的化仙境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现在的她,仅仅只是浩然境巅峰,只是稍微触及到了通神境的门槛,她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这话要是被别人听到还真的要气死,毕竟大部分的人终其一生都摸不到逆天境四重的门槛,能到达先天境都可以称自己是高手了,碧凌霄却在嫌弃自己还未到化仙境,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不过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注定与众不同,碧凌霄显然就是这种人,天下风流一石,白衣剑仙御剑无双的风姿,可谓是独占八斗,有人会问了,神刀无敌和先生楚渊不是比白衣剑仙出名早,实力强嘛?为什么说这天下风流几乎被碧凌霄独占,简单,神刀无敌说到底以前就是个砍柴的,即使拾了当年王不留行的牙慧,刀劈江湖,出名的时候也都快四十了,无敌是真,不过卖相差了点,而先生楚渊当年虽然也是风流人物,轰动一时,但是他给这座江湖留下的印象还是太少,后又有丹青手游翊弘横空出世,所以楚渊虽然也很强,但是论轰动程度的话远不如白衣仗剑三千里的碧凌霄,各位看官老爷承认吧,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所以,天下风流,还看剑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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