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愿做家庭妇男 打工被渣女纠缠

雄伟家住在一个老旧社区里。因为凌云长得比较帅,在女儿国人眼中,是个典型的标志美人,他们打邻居面前路过时邻居都纷纷打量凌云,搞得雄伟非常不自在。

雄伟家住一楼,是个面积不大的两居室。雄伟的老婆是个个子不高的男人,但做事历练,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雄俩两口子住主卧,次卧闲着,凌云恰好住在这个空着的房间里。

雄伟的老婆叫如妮。

因为自个是闯入者,凌云感到不好意思,每次雄伟吃完饭出去上班,凌云都抢着做家务。凌云的表现让如妮感到很满意。

如妮说:“你应当这么做,在我们女儿国生存,女人得有女人的样。”

由于凌云热情,待人真诚,如妮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几天过去,二人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作为朋友,如妮不能不替凌云着想。如妮希望凌云能有一个稳固的落脚之处。

“有中国有男朋友没有?”

“分手了。”

“想没想过在这边找一个?”

“这边的男人太猛,我怕我受不了。”

“可以找雄伟那样的啊。对女人比较好。”

“你们是两口子,你让他跟我谈恋爱,你诈我吧?”

“你别误会,我没那么想。”如妮说:“妹子,你是不知道,一人服侍老公太累,女儿国的女人都希望能多个妹妹和自己服侍老公一人又是做家务又是带孩子,实在辛苦。再说,我还想上班呢!”

“你们现在没孩子,家务也不重呀!”凌云有点儿不解。

“现在雄伟忙事业。这只是暂时的,用不了两年,他就得生孩子。”

凌云拒绝:“不行,夺人所爱的事我绝对做不出来。”

如妮说:“我不介意。”

凌云说:“我介意!”

如妮说:“好吧,我不强求你。等你想通了再给我说这事。”

凌云说道:“对不起,这事我不会想通。主要我干不出来。”

如妮说:“我拿你当姐妹才这么跟你说,你不要好歹不知。”

凌云感激地:“我明白。”

如妮说:“明白就好。我们这边跟你们那边不同,再说下去怕伤和气。算了,不说这事了。”

凌云回应:“好!”

自那之后,如妮再没跟凌云聊过感情的事。

日子像一开始一样,每天重复着过。这天雄伟吃完饭离去,凌云和如妮一起收拾家务。收拾好家务,如妮突然提议:“哎,对了,最近新出品一种指甲油,特抢手,咱买两瓶去!”如妮欲拉凌云去商场,被凌云推开。

“要去你自个去吧。我在中国一直是男人,乍过来当女人有点不适应,像指甲油护胖霜之类的玩艺我实在提不起兴趣。”凌云直言道。

“那你陪我去好吗?好妹妹,求求你了!”如妮央求道。

如妮的央求让凌云受不了,他说道:“别说了,你这么说话我肉麻。我陪你去!”

如妮高兴地换了一身新装,提着坤包,和凌云兴高采烈地出了门。

凌云特别不情愿地随如妮进了商场。没办法,寄居在人家家里,总得顺着点主人吧。进了商场,凌云更是一万个不情愿。这里是个阴阳完全颠倒的世界,女人一律站在男装前及男人使用的货物前选购,而男人则站在女装前及女人使用的货物前选购。凌云站在女人那方也不是,站在男人那方也不是,因为还穿着原来的衣服,他就把自己划为不伦不类的行列,站在男人中间的过道里。

“二尾子!”

“中性人!”

这是两个男人打他面前路过时对他的评价。在中国,女人爱嚼舌根被人称作三八,令人想不到的是,女儿国的男人被叫作女人时,他们呈现的同样是三八形态。

这种庞大的阴阳倒置的场面让凌云深感不安。

凌云的不安是有原因的。作为男人,置身这种环境,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恐惧,因为他清楚地意识到,长此下去,他会被这种环境同化,也会像其他男人一样,把女人的生活当成自己的生活。

凌云耐着性子等待如妮购买完那些女性专用的日用品,如释重负地和她一起出了门。

晚上,吃完饭后,凌云请求和雄伟聊聊天,雄伟答应了他。

二人出了家门,沿着社区内的林阴路边走边聊。

“我想出去找个工作做。”凌云说了自己的想法。

“女人都在家做家务,只有少数女人才出去工作。那些工作的女人被人唾弃,你不是我们国家的人,犯不上受这些。”雄伟劝说道。

“可是,路途遥远到不知距离,我没法回中国。我也不清楚要在这里呆多久,一直住你家不是个事。”凌云说出自个的顾虑。

“没关系,你生活简单,花费不了多少钱。在没想出回中国的办法之前,我可以供养你。”

凌云鼓足勇气说:“雄伟大哥,谢谢你对我的付出,我们中国与这里的价值观不同,我希望能保持自己的性别角色。能做到这点,我最好出去工作,多接触人。”

雄伟沉思片刻,点了点头,说道:“也好,我帮你找份工作。”

听雄伟这么说,凌云脸上露出笑容。

雄伟居住的这座城市叫花城。

女儿国有几个像样的城市,花城是其中之一。花城不是女儿国的首都,但它是女儿国的金融中心。

在花城,居住着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她叫金鑫。金鑫是花城最大的企业老总,其集团的业务几乎触及花城的各行各业。金鑫算不上女儿国首富,但绝对称得上花城首富。

金鑫的企业叫“倾国倾城”。

作为花城首富,金鑫可以拥有任何绝色美男——也就是女儿国所说的绝色美女。但是,这些“绝色美女”由于惟惟诺诺,在金鑫眼里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实在勾不起“他”的兴趣。

金鑫因此心情郁闷。

金鑫烦躁了通常会去“风酒吧”消费。

这天,金鑫又为找不到满意的女人烦恼,于是带着秘书兰花来“风酒吧”喝闷酒。兰花是个男人,但在女儿国他属于女性,故拥有这么一个名字。

金鑫是在凌云来包厢上酒菜时相中他的。凌云算不上十分英俊,但属于有棱角的那种。他骨子里透着一股不羁,这都是女儿国的“男性”所不能拥有的。

金鑫看凌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金鑫掏出一打钱,要求凌云陪酒。

这份工作是雄伟帮他找的,薪水不高不低,但对于生活简朴的凌云来说,拥有这种收入已经非常难得了。凌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

因为怕换去这份工作,凌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还是在上完酒菜后坐在了金鑫对面。

与女儿国的那些男性不同,凌云陪酒时绝不扭扭捏捏,这是他身上固有的中国男人本色,同时也与他想尽力做好工作有关。

金鑫酒量很大,凌云可以说与她旗鼓相当。女儿国的男人生活拘谨,要讲究三人四德,几乎没有几个能喝大酒的。金鑫喝一杯,凌云陪一杯,一瓶白洒下去,金鑫有点醉了,凌云却没一点酒意。凌云成长的地方号称“酒国”,几乎人人能喝,凌云算不能喝的,但也有七八两酒量。他和金鑫对吹一酒瓶,显然喝不醉他。除了酒量不足,女儿国的酒度数低,也无法与中国的高度酒相比。

在凌云眼里,金鑫是个长相极为普通的女人。由于长期的男性化生活,致使她膀大腰圆,像个健壮的农村妇女。因为指挥着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她粗门大嗓惯了,说话几乎像吼,这些都给人丑女的感觉。

凌云的确把金鑫当成了丑女,这样的女人不要说不入他的法眼,就是亲昵一下都让他呕吐。

但金鑫并不这么想,“他”男性视角看待自个,认为自己属于那种有钱有魅力的人。“他”是异性的宠儿,“他”是异性追逐的对象,单凭“倾国倾城”企业集团,“他”认为自个在凌云眼里还是有一定份量的。

酒壮熊人胆,趁着醉意,“他”向凌云表白,提出让凌云做“他”的女朋友。

“只要你答应我,你需要什么,我满足你什么。”金鑫承诺道。

对于凌云来说,金鑫也不是没有一点诱惑,毕竟他还欠着三十万外债,一旦回到中国,他将面临还债的问题。女儿国的钱在中国不管用,但很多物品是相通的,比如金银铜铁等。中国的钱可以兑换成金子,女儿国的钱同样也可以兑换成金子,对于凌云来说,成为女儿国的富人跟成为中国富人是一样的。

但诱惑只是让凌云迟疑片刻,很快,他下定决心,拒绝了金鑫。

“为什么?”金鑫不解地询问。

“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凌云直言道。

女儿国的“女人”说出这种话,简直是大逆不道,也是不可思议的事。

凌云的话语几乎让金鑫惊呆。

“我有钱!”金鑫试图说服凌云。

“金钱与爱情相比,我更看重爱情!”凌云把原因挑明。

对于金鑫来说,这又是石破天惊的一句话。对于女儿国来说,“男人”可以追求爱情,“女人”追求爱情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金钱是万能的。对于我来说,没有钱办不了的事。你还是从了我吧!”金鑫对凌云劝说道。

“未必!你有钱能制服别人,制服不了我。”凌云犟脾气突然间上来了。

金鑫完全是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凌云的,在“他”眼里,凌云的犟是一股辣,反倒更有味道了。“他”暗下决心,就算牺牲“倾国倾城”企业集团,也要把凌云搞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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