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的新内阁顺利完成交接,平稳过渡。摆在赵武面前的是疲态尽显的晋国和同样羸弱不堪的楚国,还有分布在东西两处时不时来点偷袭的齐国和秦国,以及心事各异的中原诸侯小国。
作为新一任执政的赵武,当他站在中原霸主的瞭望台上观望,想着要如何与中原诸侯国相处,想到与楚国的恩怨纠葛,追忆往昔的秦晋之好,他的脑海一定思潮翻滚。
个人荣辱已经微不足道,被抛诸脑后。他端坐的位置,能做的事情很多。可以像郤氏、栾氏、士氏,为自己的家族聚敛更多财富权势;可以反省晋国当下的执政纲要,拨乱反正,为中下阶层开辟更多的生存空间;可以审视这些年与中小诸侯国的来往过程中,晋国是否有失策失礼之处。然后对症下药,革新除弊,令衰弱的霸权重新焕发新机。
他有许多选择——谋划、运筹、摒弃、接纳、扬威、示弱。时代和命运赋予他机会,他必定要有所行动。前进或后退或原地不动都是选择,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是选择,遮掩问题视而不见也是选择。
站在十字路口,每条路的前途都是未知,无人能担保结果是否如愿。正如一个婴孩的降世,无人知他会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或是上天派来降妖的小魔王。既然来了,只得接受。不仅如此,还要想如何教育栽培。
展望未来之前,了解当下现实,甚至追溯历史都应该先行一步。毕竟,“以史为鉴知兴替,以人为鉴知得失”。
对前任执政的施政风格进行回顾成为非常必要,不可或缺。
士匄是士燮之子,进入历史视野的首次亮相是“鄢陵之战”。当时,他大胆提出应对楚军的作战方法。最终,他的计策虽被采纳,却遭反战父亲的斥责。
士燮在“车辕之役”前夜去世,士匄匆匆入卿。一入卿就遭遇栾书叩门借兵。士匄以家有丧事无法用兵为由搪塞栾书,最终没有卷入谋杀厉公及其近臣的一系列行动。由此可见,他是清醒知大势的。
栾书消失后,士匄升任上军佐。他出使齐国,邀请齐国君主参加“鸡泽会盟”。齐国君主借口推托,他软硬兼施,齐国不得不参会。
“偪阳之围”是他和中行偃执意请战发动的一场战役。过程虽艰辛,结果却令人欣喜。这场战役的胜利为吴国北上扫清障碍,对楚国形成进一步牵制。说到吴国的兴起,不得不提屈巫的身体力行和晋景公对他的大胆任用支持。论及吴国的发展扩张,士匄和中行偃拿下偪阳国之举,则是功不可没。
智罃过世后,士匄本该顺位升任中军将。他却主动让贤,屈居第二,把第一位让给中行偃。这次推位让贤为朝野称颂,悼公更是公开夸奖并将其奉为表率。为此,他推迟六年才担任中军将。
中行偃辞世,士匄执掌军政。在处理栾氏问题时,他态度坚决,手段霹雳。先是十大夫被诛杀,后是栾氏被灭族。他的强悍凌厉,比之赵盾一日处置五大夫,有过之而无不及。
纵观士匄的一生,他能干霸道却未树敌甚众。他有出色的外交能力,理官世家的理性果断,把握大局的高屋建瓴。在机会未到来之前,始终保持自律、冷静、克制,一旦瞅准对方的空隙,则会毫不留情的一击命中。他有政治家的手腕魄力,远虑善谋,擅长不动声色的借正义之名清除异己。他的喜怒鲜少形于色,却恩怨分明,界限清晰。
不能用好人坏人区分他,也不能用忠臣佞人定义他。他是士氏家族的熠熠星光,为光大士氏家族,呕心沥血。他的性格处事时时警醒世人——擅权者,非黑非白。他们背负血债,绝非表面看来的清白无辜。
他们有不忍人的怜悯之心,也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残忍。他们像窥视猎物的猎豹,不动时美丽优雅,大方迷人。一旦羚羊出现,他们便露出狰狞面目,如离弦之箭,飞身扑咬对方的咽喉,下手必定致命。
士匄博览群书,博学多闻。在参看以往晋国法典的基础上,他整理汇编了一部刑书——《范宣子刑书》。这部刑书问世后被私藏起来,为勋贵垄断。四十年后却被铸在鼎上,意在约束卿族,缓和晋国内部矛盾。
《范宣子刑书》的内容已经无法确证。追溯晋国的法制进程,或可窥知一二。
晋国前后共有六部刑法问世,大致内容倾向概述如下:
第一部、士蒍之法:
它是晋献公在任期间,士氏祖先士蒍创立的一套法度。晋悼公即位后,任命右行辛为司空,还命他修“士蒍之法”,指的就是这个。
士蒍之法的内容虽失,从制定者的身份立场或可猜到一二。士蒍是晋献公的谋臣,他曾帮助晋献公大肆驱逐清理威胁公室的公族子弟。他制定的法制,应该适应当时的政治需求,目的在于维护公室利益。
散落各处的资料显示,晋献公驱逐公室后人后,大胆启用异姓人才。从此,君权得到巩固,军队从一军扩充为二军。这些内容,很可能属于“士蒍之法”。
第二部、被庐之法(也称“执秩之法”):
它是公元前633年,晋文公在被庐阅兵后公布的法律。内容囊括人事任命、农业政策、尊崇礼仪、明确各阶层财富分配等等。这些规定,渊源于晋国开国国君唐叔虞的法度,核心精神是“贵贱不愆”。
所谓“贵贱不愆”,即是贵贱有明确分野,不能错乱。目的是捍卫西周以来森严的等级制度,维持君权的威严。
所谓“执秩”,即是遵照固定的地位、秩序——依照血统区分身份尊卑,凭借身份分配官秩品级。身份尊贵的人牢牢掌控国家的核心权力,再以他们为中心画圈,由里向外,任职之人与国君的关系由亲到疏依次削弱,权力依次递减。
具体到权力分配——“胥、籍、狐、箕、栾、郤、柏、先、羊舌、董、韩,实掌近官”。这些姓氏都是晋国公族,点名到姓由这些家族执掌“近官”。近官意味着距离国君最近,他们是治国的栋梁,国君的股肱大臣,权力声望之大可想而知。
“诸姬之良,掌其中官”——除了以上姓氏,在其余姬姓家族中再选其贤能,任用重要及次要的官职。
“异姓之能,掌其远官”——异姓中能干有才的,担任偏远、不那么重要的官职。“五贤士”中的赵衰虽有功,因为是异姓,地位根本无法与姬姓相比。赵衰曾被任命为原大夫,原地地处晋国的偏远地带,就是明证。当然,因为与晋文公结为翁婿,再加赵衰谦让大度,累积了名声。后来,赵氏地位得以大幅提升。这是后话。
除了颁布法典,还定下三军六卿制。第一任人选——郤縠、郤溱、狐毛、狐偃、栾枝、先轸。这六个人所属的家族,都在“实掌近官”所列的十一个姓氏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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