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

天才与疯子,正与反,其实皆不过一念之差; 他们都说我是个万中无一的天才,我却很明白,我其实就是个疯子,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但我隐藏着那个疯狂的自己,不敢露出丝毫痕迹,尽量表现与身边人无异。

大一想着考下心理学的证书,花了近乎1个月的时间窝在校图书馆里,深度研究了19中世纪以来各地的变态犯罪案例。那些在警方眼里恐怖、智商高超、难以理解的犯罪变态杀手,在我眼里却只不过是最愚钝的小丑;他们自以为自己的“杰作”很成功,能让所有人都记住他们,活在他们所制造的阴影里,但却不然,这些小丑只不过是在表演着最拙劣的戏剧,以滑稽相乞求观众的欣赏。

德州电锯杀人狂魔Edmund Kemper杀了9人,向欧洲警方自首时自豪的神情,在我看来,就好像小孩子考了好成绩要向大人博取夸奖一样,滑稽至极。我看着卷宗中那被害9人的图片,还有Edmund Kemper的伏诛照,皱起眉头。

食人魔Jeffrey Dahmer作案前后吃了至少17人,他的犯罪手法新颖且独特。人与人并非本质的食物链关系,他吃人,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最本质需求。

我看着卷宗陷入沉思,但当我看到Jeffrey Dahmer的眼睛时,我终于,拨开了迷雾,看清了这位食人魔。那是他心底的卑微,双眼充满着不甘,面容却尽是高傲,他是否想用一切外表的残忍与恐怖去掩饰他埋藏在最深处内心的卑贱与低下?

往下看去,是Maybrick的过往,幼年遭不负责的父母遗弃,寄宿在几个叔叔婶婶家,被当做皮球一样踹来踹去,人人都把他当做一个麻烦,不愿招惹,典型的“父母不要,亲戚不爱”。看来,Maybrick先生的童年才是引发后续犯罪的导火线。

我翻了翻后面的案例卷宗,一卷接着一卷,有美国第一连环女杀手Aileen Wuornos、校园变态杀手Ted Bundy、罗斯托屠夫Andrei Chikatilo等等,都是有着低级恶趣味的疯子,平常人理解不了他们,但我能理解,我能体会到他们杀人的愉悦和心理的扭曲,撕裂这个社会法规的束缚所带来的疯狂。

我看着他们的眼睛,仿佛可以听到他们的灵魂在向我倾诉。

可是,当你能真正理解一个疯子时,那么也许你也是疯子。

想到这,背后一阵冷汗,合上资料,尽量将脑中所想的忘却掉,呵,终究不过自欺欺人罢了,我懂,懂他们的欲望,我懂他们的一切,只是还在努力披着羊皮罢了。我闭上眼,压抑着自己,可心里的骇浪久久不能平静。

我叫林慕子,华南大学警部学院的大一学生。别人眼里我是名副其实的人才与学霸,拥有着优秀的学术天赋和逻辑思维。我却能清晰地看到,我的内心住着一个魔鬼。

他曰,他名“林子慕”。他想让我放弃所拥有的一切。没有人懂我,懂那个真正的我,我将那个“林子慕”锁在最深处,我厌恶他,唾弃他,无比憎恨他的龌龊,却又无比羡慕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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