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中)

一定有哪里不对劲,想想,是哪里反常?

对了,如果三号保留饭店小票很正常,至少可以用来报销。

又有多少人会将影票存根带在身上呢,就像故意在营造不在场证明一样。

话是这么说,但电影院检票人员也为他们证实了案发时间内他们正在看电影。

等等,案发时间?

不专业的北辰,仅仅通过尸体肌肉萎缩就断定死亡时间是三小时之前。

可是这时间是有办法改变的!

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循环停止,尸体才会逐渐产生肌肉萎缩、变色、僵硬的情况。

可是万一在温度很高的环境下不断为死者按摩身体呢?

是不是就可以让死亡五小时的尸体变得像三小时一样?

北辰再次检查尸体,不对劲!

虽然看不出有没有按摩的痕迹,但尸体左臂上的大山绘画却极其不自然。

谁会在手臂上用大山作画?后背的面积明显更广阔。

最重要的是,谁会在刚刚洗完澡,连头发都没干的情况下在手臂上作画!

死者的长发还是湿的,完全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将湿润的头发甩到手臂的绘画上。

再仔细看,死者身体譬如腋下的位置,还没有被完全擦干。

死者会感受不到吗?

自己的身体,哪里是湿的,自己会感受不到?

这个大山绘画一定有鬼!

北辰径直走向洗手间,将毛巾浸湿,用力擦干了绘画。

大山绘画的中心作图点,竟然有一块大面积黑斑!

这是什么?

明明身体里并没有任何毒物或者药物残留啊!

等等,电击!

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电流,在进入人体时会击穿部分人体组织。

最重要的是,电击死亡本就会造成肌肉萎缩!

这个大黑斑,八成是电流进入破坏人体组织而造成的入点!

“哦,原来是电击身亡啊。这样看来,说不定就是一小时之前发生的事呢!”

北辰暗自嘟囔着,电击死亡造成的唇部发黑、肌肉萎缩、身体僵硬,都是在触电仅仅一会后就可以造成的。

这样看来,三位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全部不成立!

可是听到北辰的话语,二号却不自觉的退后一步:“不关我的事啊,我是在三号之后来的,三号来的时候尸体就在这里了!”

“你确定是十几分钟之前来的?这两个人在你之后?”

北辰眼神凶狠的盯着三号,虽然三号知道这样以来自己会被怀疑,但还是点点头承认下来。

不对劲啊,三号十十几分钟之前过来,还清理了地板。

假设他用5分钟搜寻值钱的物品,再用5分钟清理地板,那根本没时间绘画这个大山,也没有时间将死者吊在天花板上!

可是一号与二号的电影半个多小时之前结束,从他们的票根可以看出,影院不在附近,过来也需要20分钟的时间。

三位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都代表了他们没有作案时间。

等一下,三号确实拥有饭店的小票,足够证明他在十五分钟之前在饭店结账。

饭店服务生也确实证明了他三小时之前就点了菜。

可是,谁又能证明,他一直在吃呢?

既然是应酬,一定会喝酒,大量饮酒之后上厕所很正常吧。

况且酒过三巡,已经醉了的老板根本无法对时间有准确的把控,只要三号借口去厕所,即使离开半小时也不会有人起疑。

只要他借着上厕所的名义离开餐桌,就有足够的犯案时间准备这些。

视线再回到死者这边,电击、洗澡,只要将功率全开的吹风机丢进浴池,不就能很容易的造成触电事故?

虽然只是猜测,北辰还是去往卫生间,寻找吹风机的踪迹。

死者是一个长发女生,吹风机应该是必需品吧。

寻找一番后,吹风机果然在洗漱台柜子里。

但是,吹风机电线上,竟然还有集束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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