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有哪里不对劲,想想,是哪里反常?
对了,如果三号保留饭店小票很正常,至少可以用来报销。
又有多少人会将影票存根带在身上呢,就像故意在营造不在场证明一样。
话是这么说,但电影院检票人员也为他们证实了案发时间内他们正在看电影。
等等,案发时间?
不专业的北辰,仅仅通过尸体肌肉萎缩就断定死亡时间是三小时之前。
可是这时间是有办法改变的!
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循环停止,尸体才会逐渐产生肌肉萎缩、变色、僵硬的情况。
可是万一在温度很高的环境下不断为死者按摩身体呢?
是不是就可以让死亡五小时的尸体变得像三小时一样?
北辰再次检查尸体,不对劲!
虽然看不出有没有按摩的痕迹,但尸体左臂上的大山绘画却极其不自然。
谁会在手臂上用大山作画?后背的面积明显更广阔。
最重要的是,谁会在刚刚洗完澡,连头发都没干的情况下在手臂上作画!
死者的长发还是湿的,完全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将湿润的头发甩到手臂的绘画上。
再仔细看,死者身体譬如腋下的位置,还没有被完全擦干。
死者会感受不到吗?
自己的身体,哪里是湿的,自己会感受不到?
这个大山绘画一定有鬼!
北辰径直走向洗手间,将毛巾浸湿,用力擦干了绘画。
大山绘画的中心作图点,竟然有一块大面积黑斑!
这是什么?
明明身体里并没有任何毒物或者药物残留啊!
等等,电击!
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电流,在进入人体时会击穿部分人体组织。
最重要的是,电击死亡本就会造成肌肉萎缩!
这个大黑斑,八成是电流进入破坏人体组织而造成的入点!
“哦,原来是电击身亡啊。这样看来,说不定就是一小时之前发生的事呢!”
北辰暗自嘟囔着,电击死亡造成的唇部发黑、肌肉萎缩、身体僵硬,都是在触电仅仅一会后就可以造成的。
这样看来,三位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全部不成立!
可是听到北辰的话语,二号却不自觉的退后一步:“不关我的事啊,我是在三号之后来的,三号来的时候尸体就在这里了!”
“你确定是十几分钟之前来的?这两个人在你之后?”
北辰眼神凶狠的盯着三号,虽然三号知道这样以来自己会被怀疑,但还是点点头承认下来。
不对劲啊,三号十十几分钟之前过来,还清理了地板。
假设他用5分钟搜寻值钱的物品,再用5分钟清理地板,那根本没时间绘画这个大山,也没有时间将死者吊在天花板上!
可是一号与二号的电影半个多小时之前结束,从他们的票根可以看出,影院不在附近,过来也需要20分钟的时间。
三位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都代表了他们没有作案时间。
等一下,三号确实拥有饭店的小票,足够证明他在十五分钟之前在饭店结账。
饭店服务生也确实证明了他三小时之前就点了菜。
可是,谁又能证明,他一直在吃呢?
既然是应酬,一定会喝酒,大量饮酒之后上厕所很正常吧。
况且酒过三巡,已经醉了的老板根本无法对时间有准确的把控,只要三号借口去厕所,即使离开半小时也不会有人起疑。
只要他借着上厕所的名义离开餐桌,就有足够的犯案时间准备这些。
视线再回到死者这边,电击、洗澡,只要将功率全开的吹风机丢进浴池,不就能很容易的造成触电事故?
虽然只是猜测,北辰还是去往卫生间,寻找吹风机的踪迹。
死者是一个长发女生,吹风机应该是必需品吧。
寻找一番后,吹风机果然在洗漱台柜子里。
但是,吹风机电线上,竟然还有集束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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