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孤儿

西津市,一个人口不过几十万,名不见经传的沿海小城市。没人会想到,这个小地方在不久之后将会发生一件让这里成为全世界焦点的事情,在这件事情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加惊人,甚至关乎每一个生命的秘密。

我就生活在这个城市,但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不知道我来自哪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出生在西津,因为在我六岁之前,一直是在孤儿院里成长起来的。

听孤儿院里的老师说过,清晨时分我被发现放在孤儿院门口的时候,还是一个可能刚出生仅仅只有一两天的婴儿,在包裹着自己的襁褓里也没有留下信件,只有一条被我死死的攥在手里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像是紫水晶做成的三角形坠子。

从那天开始,我便是孤儿院里的一员,按照惯例,我随了每天照顾我生活的爱心妈妈陆老师的姓,并且给我取名叫陆麟。

孤儿院里有个孩子王,名叫陶淦,在我四岁那年,和这个家伙因为一件事情成了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以至于后来也是最好的兄弟。

那年陶淦已经六岁,这个家伙当时不光年龄比我大两岁,就连体重也几乎是我的两倍,孤儿院里最调皮的就属他,没有和他打过架的男孩子在孤儿院里是寥寥无几。

有一天午饭时间,大家都安安生生的在食堂里吃饭,唯独陶淦肚子里又冒出了坏水儿,这个时候瞅准了身边没有老师在,便打起了旁边一个孩子碗里红烧肉的主意,非要拿一块瘦的去换人家两块肥的,人家自然是不乐意,结果两个人滚在地上扭打了起来,没到一个回合,陶淦便仗着自己小狗熊一样的身形把人家坐在身下。

女孩子这个时候都吓的躲到一旁,男孩子当然是更喜欢看热闹一些,围成一个圈有鼓掌加油的,也有喊打倒陶淦的,却没一个人上去劝阻的。

可这个时候,我一个四岁的小屁孩不知是哪来的勇气,居然走上前一把推开骑在这个孩子身上的陶淦,把他扶了起来。

陶淦这个时候哪会罢休,在看见我只是一个比他小的的孩子,更是恼怒,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脖领子,就拿拳头往我身上招呼,可阴差阳错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我下意识的抬起手臂去挡他的拳头,他的手腕狠狠的砸在我的胳膊上,我是啥事也没有,可瞬间食堂里回响起了杀猪一样的嚎叫声,因为陶淦的腕骨骨折了。

老师们闻声赶来立刻把他送去了医院,不过好在小孩子骨头自愈的速度快,也并没有大碍,没过几天陶淦便胳膊上缠着绷带回到了孤儿院。

老师把我俩单独叫到一起,让我给他道歉,我道歉过后老师问他:“怎么样,你原谅陆麟吗?以后和陆麟还是小伙伴吗?”

老师也没想到,平时当惯了孩子王的陶淦这个时候如同鸡奔碎米一样,一个劲的点头:“嗯嗯嗯,老师,我们以后还是小伙伴。”

大概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此以后陶淦虽然偶尔还会欺负别的孩子,但是见到我却再没有过半点放肆,也慢慢的真的就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

当然,一个小孩记忆力哪会有这么好,这些事情都是在成年之后再回到孤儿院探望老师的时候,老师们当做笑话一直在讲给我们两个听的。

就过了两年,在我六岁的一天,迎来了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这一天老师将我叫去了办公室,办公室里除了老师,还有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女人,老师哄着我说:“小麟,你喜欢这个阿姨么?”

我怯懦的小手抓着自己的衣角,低头不语。这个女人在蹲在我面前,摸着我脖子上挂着的项链逗着我说:“小朋友,你的项链上的吊坠好漂亮,是谁送给你的呢?。”

旁边的老师小声给这个女人解释说这个项链是我被送来孤儿院的时候就在身边的,然后这个女人又对我说:“阿姨带你去玩好不好,可以给你买很多好吃的。”

当时我虽然幼小,但看到眼前这一幕,心里还是咯噔一下,因为我知道,我要像以前见过的孤儿院里别的小朋友一样,要被领养了。

领养我的这个女人名叫曹紫,因为是一个单身的女商人,所以选择领养,并且在我之前,她已经领养了一个比我大八岁的养女,名叫曹鑫。

这个女人在把我接回家之后,并没有要求我改口叫她妈妈,而是表示挺喜欢我叫她紫姨,所以我之后便一直这样叫着。

在我被领养走的当天,除了老师和别的小伙伴的不舍以外,唯一一个哭得又一次像野猪嚎叫的就是陶淦了,不过好在我没有离开西津,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也和陶淦经常见面。

后来有一次听陶淦说过,他也是听孤儿院的老师讲起的,说是紫姨那天不但领养了我,还给孤儿院捐了很大一笔钱。

慢慢长大以后,也了解到紫姨其实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经营着多家黄金珠宝店,家里住的也是海边的别墅,以至每次陶淦来找我玩都说羡慕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不用像他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

不过我一向也属于对物质生活没什么要求的人,所以对这些东西不太在意,反倒是羡慕陶淦的自由,他小时候并没有被领养,并且高中之后就在外地上大学,毕业了以后又在多个城市跑来跑去的换工作,用他的话来说叫:“哥们不爽就炒个老板玩玩。”

然而有一点始终让我想不明白,我身为一个男孩子,每天都被紫姨严加看管着,高中不让住校,就连后来报考大学的时候,也不允许我离开西津,只能选择在本市读书,就好像一会儿没看到我,我就能把天捅个窟窿一样担心。

紫姨对于鑫姐却是一百个放心,什么事情都不加过问,以至于前些年就开始把生意也是全部交给了她来打理,自己就每天在别墅里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极少与社会上的人和事打交道。

讲出来都会被人笑话,都已经23岁大学毕业的我,还从没有自己单独离开过西津,即便是期间有过几次外出旅游,也都是在鑫姐或者紫姨的“监视”下。

不过可能是因为这些年紫姨也觉得对我看管的实在是太过于严格,于是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送了我一个期待许久的“大礼”。

这一天晚饭,我在饭桌上和紫姨商量毕业已经一段时间,想出去自己找工作的事情,紫姨却婉转的拒绝我说:“家里又不缺你去工作赚钱,闲不住给你鑫姐当个跟班行了。”

好在鑫姐这个时候帮我说了句话:“我可不稀罕这个小屁孩给我当跟班,不过话说回来,小麟这个年纪倒是也可以出去自己生活试一下了,要不把那个宅子先给他住?”

我一听说“那个宅子”,看来有机会搬出去自己住,于是赶忙问紫姨:“哪个宅子,咱家还有别的房子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

紫姨犹豫了一下,又用非常纠结的表情看着鑫姐说:“那个宅子,太多年都没有人住过了,地方又偏僻,让小麟一个人去,怕是。。。”

我立马打断紫姨的话说:“不怕不怕,我什么都不怕,大不了我住的不习惯再回来就是,我保证经常回来报告,让你们放心。”

紫姨听我这么说,大概也确实找不到什么拒绝我的理由了,于是叹了口气,站起身拿来一串钥匙放在了我面前。

听鑫姐说原来在紫姨做生意初期刚刚有些起色的时候,在城北的郊区买一个比较老的宅子用来自己住,然而并没有住多久,生意更加顺利了之后很快就买了现在的别墅,那处宅子就一直空着到现在。

第二天一早,鑫姐便带我来到城北的老宅,发现这个宅子居然是建在山上的位置,不过说是在山上,这里也算是城乡结合部地段了,周围算不上繁华,但也绝不算冷清,各种商店超市一应俱全。

虽然是一所老宅,但是与周围的房子比起来,其实都算是个两层小别墅了,连上前后的院子面积足有三百平以上,只是看外观确实是有年头了,像是百年前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不过房子整体质量还是一流的,屋里甚至还是木质地板,里里外外的门把手也都是纯铜的。

鑫姐也特意联系了家政公司的人来把房间里里外外打扫了个干净,又添置了一些新的家用电器和生活用品,临走前还交代我说找工作不用心急,抽时间多回去看看她们。

就这样,我开始了自己向往的,没人看管着的自由生活,可过了一段时间后,一次意外让我发现这个老宅里居然有一个非常隐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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