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热心!玛雅的法典!

前引:在天陆西南石林中,矗立着一座座高大的碑楼。这座高大且庄严的碑楼,是由一块块浑然天成的巨石,整体雕琢而成。上面记载了从玛雅建立,到当下所发生的一切大事小案。是南玛雅,甚至是全玛雅最神圣的地方。其中有一座高十余丈的碑楼,全身由九百八十块巨石结合而成。碑楼的中部,清晰地写着六个黄色的大字:伊乌提丹神庙(意为“玛雅的审判法庭”)。高楼周围依八个方向站立着480个士兵,每个全副武装,眉心与右手背上,都烙有一个字——“法”。

正文:

一日,几十名士兵押解着一名17岁的少女,进入石林,向神庙走来。只见,楼门前五十步的地方,有一本由巨石雕刻而成的书。进门的正对面,一张高大的天蓝色木桌摆在离地面五米高的阶梯状方台上。方台八个方向上,各有手执不同刑具的48名蓝甲士兵。

只听一声洪亮的钟鸣,一位身着绣着金丝边白色袖袍的少年,由神庙的右侧小门跑步进入。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台下站立着的少女。对押解她的士兵说道:“除去她的刑具,给她一个座位。”

士兵们连忙为她卸去身上的禁锢,给她搬来了石椅。只见少年又一挥手,台阶上依次站立的48名士兵也都退出殿外。这时,他才坐回木椅上,来审断此案。

“你是何人?家住何处?为何要抗拒缴税,公然对抗农业神雷兹杰大人?”少年一脸凝重地说道。还未等少女开口,他又进而问到:“南境近来还安定吗?人口还充足吗?你是否生活在海边?”少女点了点头。他立刻命令道:“来人,回奏陛下,就说:‘南境守护农业之神雷兹杰,横征暴敛,不顾农时,诬陷渔民抗税,罪不容诛。’依玛雅法令,镇法军!”“在!”说着,从神庙大门外涌入了几百名士兵,每人眉心与手背上俱有一个“法”字。

“依玛雅法令:立即逮捕农神雷兹杰,剥夺封号、领地,押回天陆诛族!”“遵命!”数百名士兵立即冲出大门,向南境飞去。

只见少年舒缓地吸了一口气,亲自将少女扶了起来,为她拍打干净衣服上的灰尘。并用温柔的语气问道:“刚才没吓着你吧?对不起,玛雅出现了蛀虫,连累了百姓,是我这个司法神的过失。我向你致歉!”“没,没事!普切大人不必自责!不过……”少女羞涩地说。“不过什么?”普切好奇地问,表情仿佛像一只小猴子。少女羞红了脸,害羞地说:“您可以放开我的手吗?”“啊,抱歉!”

普切诛杀了农业之神雷兹杰一族。并上书,请求免除南境七年的税赋。为了稳定南境,他在那位少女——未来的祭祀之神芬依的陪伴下,巡视南境六国。在巡视期间,他连续诛杀“贪神”、“贪王”二十余人,改善了各地子民的生存条件。

除此之外,他拿出了自己储蓄多年的六十万玛什(玛雅货币,1玛什≈0.3元人民币),资助了上千名孩子。让他们可以免除被父母贩卖,可以从军、经商报国。当然,他也扮演了一回红娘,为上万名南玛雅战士,找到了自己一生的伴侣:万余名为奴或守寡的少女,被允许获得自由和改嫁。他还为了那些与此情况相同的人,修改了玛雅的法典。另外还批准了人兽之间的婚姻。甚至连他的老兄弟——天空之神伊特萨姆纳,都因他介绍,与一位鹿族女孩儿喜结连理。

这件事过去后的一个黄昏。普切独自一人坐在神庙的楼顶,享受这温暖的余晖。他充满心事地望着远方的石林,芬依亲自上来,把一件羊披肩为他披上。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拉住她的手。芬依充满温情地问:“普切,你在看什么?”“我的梦想!”普切又凝重地看着前方。“梦想?”芬依用充满好奇的语气发问。普切没有回答。

直至月亮升上天空,普切才站起来,用手指向远方,大声对天空喊道:“我要让玛雅成为乐土!百姓不再受奴役、剥削之苦!”他笑着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芬依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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