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一天距离某君降生在原魔界外域的那一刻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四年。
原魔界的一年有十三个月,每个月有二十九天,每一天某君都觉得度日如年。
自从穿越到原魔界外域的第一天起,某君就察觉到他被彻底的欺骗了:
外域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高耸的山岭,更没有河流、湖泊和海洋。
总之这个世界一片荒芜,就连长不出任何庄稼的坚硬岩地都成了需要殊死争夺的宝贝,因为除了那些宝贵的硬地以外,整个世界到处都是流动的沙丘沙砾,坍塌的陷坑和深不见底的裂隙。
而在天空中则终日寒风肆虐,随风飞扬起的沙尘和漫天骨粉把唯一称得上光明和希望的星空都遮蔽了。
在这块鸟不拉屎的荒凉之地,所有的人类都居住在岩洞里,她们是不折不扣的穴居人。非但如此,这里的文明程度也远没有达到中世纪的水准。
这里的人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金属,提不上台面的打制石器仍然被广泛的应用,而磨制石器还属于凤毛麟角;承载文明的原始语言虽然已经诞生了,但文字的出现依然遥不可期。
在人类的族群中,女性的地位格外尊崇,而男性则显得无足轻重,这是因为外域的人类正处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是她们的主流制度,而父系氏族才刚刚萌芽。
某君虽然自负满腹经纶,学贯中西,还带来了全套的现代科技和先进文化,然而降生在旧石器时代的他却一筹莫展。
幸好母系氏族的亲情格外温暖,在氏族里一切事物都举族共享,无论是穿在身上的简陋皮裙还是握在手中的带刺骨矛,甚至连母爱和母乳亦然如此。
在昏黑的洞穴里被抚育,某君实在分不清楚谁是他的生母,谁是对奉献爱心乐此不疲的乳母,因为她们给予他的爱似乎都差不多。至于他的父亲是谁?因为母系氏族盛行族外群婚,故此他只是两个氏族之子,生母和生父全都无从考究。
渐渐的,某君成长为一名蛮族少年。他也曾试图用其所知所识让他所在的氏族振兴腾飞,然而那却曲高和寡,无人应合。
他曾经想要教她们钻木取火,可惜在外域木材远比黄金贵重;他曾经想教她们使用车轮,可是想要把兽骨和石块打制成圆形谈何容易?
他曾经掰着她们的手指教她们算数,可惜没有一个人能学会;他曾经打算将他所熟悉的方块字传授给她们,但那却几乎等同于对牛弹琴。
他曾经向她们宣称男女平等,她们只是咯咯的笑个不停,因为在氏族里女孩子们才是顶梁柱,男孩子只是氏族的附庸或者即将泼出去的水。
他曾经向她们鼓吹民主和自由,可惜在温暖的大家庭里民主毫无诱惑力。自由?那更是天方夜谭——在荒芜的外域,任何一个人倘若离开群体孤身到暗无天日,漫天骨粉,寒冷彻骨,伸手不见五指的荒野里去冒险,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某君曾经十分疑惑,在这个没有光明,没有水源,没有植被也没有土壤的寒冷异域,人类究竟是怎样繁衍和存活下来的?终于有一天,他明白了,因为在他九岁的时候,他见到了亡灵——死亡骑士和他们麾下的骷髅。
那些亡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造访某君所在的氏族部落,他们会运来谷物和淡水,运来野兽的尸骸和奇异的魔法石,也会带走氏族中的几个“刺儿头”——被他们带走的“刺儿头”,无论男女,就永远的在部落里消失了。
九岁的时候,某君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所在的氏族一直被亡灵所豢养。察觉到真相的某君感到一阵脊背发凉,如果他是穿越者的秘密被亡灵们察觉,被宰杀再被炼魂很可能就是他可悲的下场。至于被承诺的复活,谁敢指望一条蛇的空口白话?
某君噤若寒蝉的回想起他此前的八年光阴,他在氏族中那特立独行的各种举动,时时刻刻都在让族中的男男女女对他另眼相看,或者他已经变成了碍眼的“刺儿头”,或者他已经在被亡灵们瞩目,即将到死亡国度里报上名号。
自那时起,某君连忙偃旗息鼓,以昏昏之晦掩其察察之明。他装作蒙昧无知,暗中探究他所处的世界。在这里,在原魔界的外域,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死亡的国度,然而有死必有生,生的希望究竟路在何方?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五年,某君已经查知,在死亡国度里有一位大君,它居住于红莲幻城,乃是人鬼之共主;在大君之下,有十三位亡者大祭司,他们各自拥有一座庞大的鬼城,一支混不畏死的亡灵大军,一群被豢养着的人类部族,以及一座被时刻守卫着的祭月台。
那十三座祭月台,分别祭祀着红月、橙月、明月、绿月、青月、蓝月、紫月、圣月、灼月、寒月、颓月、巨月、时月,十三颗魔月。
据说在每一个月,每个祭月台上都要牺牲一名纯洁的少女做为魔月的祭品,至于亡灵们为什么要建祭月台,为什么要祭祀魔月,从没见过魔月的某君自然无从知晓。
某君穿越来到异世界,并非毫无依凭。送他来此的怪客,把七条命和一种名为“秘石术”的奇异能力传授给了他。
按照怪客的说法,世上只有一个真理,就是“智有所不及,力有所不达”。一个人即使天赋再高,他的智慧也有所局限,这时就要依靠外物。秘石术能将外物解析,并将它收纳在灵魂中作为“标尺”,那个标尺就是秘石。
秘石越多,标尺就越精准,对智力的加成也就越高。某君穿越前的智力,在人类中已是准菁英的级别,如今他有一块秘石,召唤出秘石的时候,他的智力可以增长将近三倍。
倘若给某君足够的时间,凭借他非凡的智力和作为穿越者与生俱来的学识,他原本可以不动声色的了解到更多关于死亡国度的秘密。然而在这一天,他死了!死于两个被豢养的人类部落之间的械斗。
在这一天,某君所在的氏族部族与另一个人类部族因为争抢一块可以开凿洞穴的硬地而大打出手。在激烈的冲突中,某君奋勇向后,不料还是被一块飞来的巨石砸中了顶门。
在火把的照耀下,某君亲眼看见自己鲜血四霰,脑浆飞溅,死得可谓轻如鸿毛。不过在那场冲突过后,他奇迹般的复活了,却被拖到了另一个部落,被画地为牢,成了另一群“她们”的共享财产。
某君坐在洞穴的石地上,在困住他的牢房里,揉着仍隐隐作痛的脑门定睛观瞧:他被抓来的洞穴更加宽敞,洞穴的四壁都挂着明亮的魔法石;在洞穴里,她们为庆祝胜利而燃起的篝火似乎格外明亮,映着那红彤彤的火焰,她们的肌肤无不皎皎生辉,她们体香里好似隐藏着一丝妖娆的野性,她们的舞姿仿佛无尽轻盈,她们的音容笑貌全都透着欢乐、可爱、俏皮与妩媚。
在距离某君不远的地方,有几位迷人的小可爱正对着他指指点点,笑语嫣然。
某君揉了揉鼻子,他的思绪飞快的转了起来:莫非因为他那可以媲美约翰尼·德普、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汤姆·克鲁斯的英俊面容终于发挥作用了,难道她们已经对他神魂颠倒?若是那样,或许就在今天,他的父族、母族和妻族都将名花有主,花落此间。
“才十四岁呀?就……”某君情不自禁的想:“哈哈,我穿越过来以后,直到今天总算才遇到了一件好事,可算不虚此行……”
美梦,总是不易来,而易醒。
某君刚刚觉得热血沸腾,就听见身边传来了一声冷笑。他循声望去,只见送他穿越来此的怪客,正一脸鄙夷的坐在他的旁边。
看见这个家伙,愤怒的某君真想立刻扑过去把他掐死,不过理智告诉他,论打架的本领他肯定打不过那条蛇。
某君气哼哼的瞪了怪客一眼,恨声说:“你这混蛋!你居然还有脸来见我?你不是说这里是中世纪吗?你不是说我将坐拥江山美人,封神入圣,永世长存吗?你的信用,你对我的承诺,全都不如狗放屁!”
怪客白了某君一眼,反驳道:“这个世界的主体文明正处于中世纪,你降生在边陲,自然要落后一些。你要的天赋,我给你了。你要的相亲相爱的大家族,我给你了。你要的一张俊脸,我给你了。我哪里有失信过?”
某君一时语塞,怪客继续抢白道:“你白读了圣贤书,《易经》有云,‘泽灭木,困。君子以致命遂志。’你懂不懂,什么叫致命遂志?你陷入困境,却连命都不敢拼!你不拼出性命,怎么能拨云见日?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你能复活七次,前六次你越死越强,最后一次能让你荣归故里。我对你的照顾都到这个程度了,你还不敢拼命,你说你到底有多愚蠢?”
某君哑口无言。
怪客继续数落说:“你不拼命,怎么会死?你不死,怎么能见到我?你不见到我,怎么开挂?你不开挂,怎么被好老丈人青睐,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你简直太平庸!原始社会的男性平均寿命是十四年,你就整整给我拖了十四年才肯死一回。你哪怕早死几年,还算你节省了一点时间;你哪怕晚死几年,也算你作为原始人活得及格了;你顶着无匹的智商,偏偏给我弄了个平均值。我遇见你,才是遇人不淑,踩到狗屎上了!”
某君听罢,火气顿消,连忙赔礼说:“怪蛇先生,怪蛇先生,您别生我气。我一时糊涂,没想那么全面,更没能领会您的深意。听您这么说,我必须死了一次以后才能开挂,那么我现在可以开挂了吗?”
怪客愤而不答,篝火旁那些小可爱们的燕语莺声却不绝于耳。可惜的是,死亡国度里人类氏族之间语言不通,某君根本不知道她们究竟在兴奋的谈论些什么话题。
越是不知道,就越是让人心痒痒。
某君忍不住问道:“怪蛇先生,她们好像都看不见您。她们的话,您能听懂吗?她们一会儿指着我,一会儿又红着脸笑,她们在商量些什么呢?”
怪客冷笑说:“她们呀!她们说在战斗中别人都十分英勇,唯有你是个空有好皮囊的孬种,那是她们亲眼所见。她们还说,要是让你这样的孬种当种马,会坏了她们部落好武的传统,所以她们决定把你烤着吃了。她们正在商量着要放多少盐,怎么把你大卸八块,你身上的哪块肉吃起来最有嚼头。”
某君大吃一惊,在篝火前欢歌妙舞的小可爱们居然要吃他,这怎么可能?
怪客见某君不信,讥笑道:“你不相信呀?也罢,我现在就赐予你全语言的领会能力,你自己听听她们在说些什么好了。”
随着怪客大音希声的一嗓子龙吟,全语言领会力这种穿越者必备的技能终于根植到了某君的灵魂深处。
某君侧耳倾听,那些小可爱们果然正在商议着要怎么烤了他招待贵客。
某君吓得冷汗直冒,顿时发觉她们都生了一张血盆大口,面目狰狞可怖,原来她们竟是一群食人族!假如不是怪客从旁点醒,某君只怕死到临头还在做白日春梦。
某君两股战战,打算向怪客求救,可是一转眼的功夫,那家伙居然踪影皆无。
大难临头,靠别人是不成了。
某君瞪大了眼睛四面张望,这里是洞穴深处,连个地缝都没有,周围全都是肌肉发达的食人族女战士,想要靠着双脚逃跑必定不可能成功。某君绞尽脑汁,却苦无良策。
正值此时,锣鼓喧天,嘹亮的角号声打破了某君的思绪。他循声张望,在洞穴的入口处,一彪骑士模样的人类正鱼贯而入。
与食人族部落的野蛮人不同,他们全都穿着明亮的全身铠甲,带着只能看见双眼的骑士头盔,他们腰悬明晃晃的利剑,雄赳赳气昂昂的从某君的面前经过。
某君愣了一下,随后心头狂喜。因为那些骑士们正是中世纪的显著标识,只要他们还在活跃,那么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还是他所熟悉的,能够大展雄才的美妙舞台。既然他们出现在这里了,那么他就迎来了逃出生天的绝妙良机。
某君正欲有所行动,一名身量娇小的骑士在他的面前停下脚步,驻足凝望。那名娇小的骑士与众不同,她没有穿着全身铠甲,而是穿着一袭华美的骑士裙。她伸出手,摘下头上的全盔。她那灿烂的金发,明媚的容颜和碧如春水的眼眸全都一览无余的跃入某君的眼帘。
那名大约只有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如痴如醉的盯着某君的脸,她伸出手拖住了走在她身边的一名骑士,娇声恳求说:“爸爸,爸爸,你看他!我们能把他买下来,带回到雾玫庄园里去吗?”
那位骑士模样的男子仔细的打量了某君,沉声说:“他年龄太大了,不好驯服。”
某君闻言,心都要凉了。幸好那位金发的小天使抱住他父亲的手臂,及时的使出了死缠烂打的本领,而他的父亲似乎又对她十分宠溺。于是经过了一番交涉,某君的所有权终于从食人族女战士的手中解放出来了,她们擦掉了困住某君的圈子,笑嘻嘻的把他推到了那名小天使的面前。
那位金发的小天使指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胸襟,又指了指某君裸漏在外的胸膛,以娇脆甜美的声音说:“我,贝蒂·贝尔曼;你……Adam,你是属于我的。”
站在贝蒂·贝尔曼小姐身边的贝尔曼勋爵皱了皱眉头,板着脸纠正道:“贝蒂,你不可以给他起那个名字。亚当是对圣者的称谓,他不配。”
贝蒂小姐不高兴的撅起了嘴,犟道:“我就喜欢这个名字,我又没说他叫亚当,他从此以后就叫阿当。反正他是我的,我偏爱这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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