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山里有个村庄叫诺福克
林峰走到书房打开以前的记录,发现领地的常驻居民有200多人,他们在诺福克村都有固定的住所,先前林峰在屋顶上看见的那些简陋的房屋就是他们的家。诺福克在他们这里的意思是走出困境的意思。
书架上还有一本临时登记在册人员,人数比较多,大概有1500人。具体记录不是很详细,比如爱德华极其家人共计6人,凯恩极其家人共计5人。这些人比较奇怪,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诺福克人,因为他们并不住在领地内。但是,这些人常年居住在佩奈恩山脉里面,主要是靠打猎或者采集山里的野果等为生,住的比较松散。为了方便管理,就把那些人的登记住所设在史密斯的领地里面,算作是史密斯的属民。
林峰看了前面的记录,心里很兴奋,想着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原来国王对这个史密斯挺不错的,领地虽然有点小,但是后花园的面积那可不是盖的。
当林峰打开人口登记备案录的最后一页时,才知道,这就是别人给他挖的一个坑。因为,作为领主的林峰每年要为这1500人按每人2个银币的人头税上交给税务官。
往年,史密斯对这些山里的猎户每人征收5个银币的人头税,每年大概有300到500人能够按时缉纳,其他人,除了极少数人拿不出来,剩下的800-900人,史密斯压根就没有见过那些人。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领地不至于因为税费被国王收回去,之前的史密斯都是自掏腰包来填补这个亏空。
这些山里的居民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都会从山里走出来,到附近镇上的教堂去朝拜圣母玛利亚。同时也到镇上销售一些皮毛或是药材,购买一些生活用品。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很少见到他们。当然,他们每年5个便士银币的人头税也是要在圣诞节的时候缴纳的。
自从诺福克村有了自己的教堂之后,部分山民也留在了诺福克的教堂朝拜上帝。史密斯拥有自己的商队,他的商队会在这个时候跟这些山民收购或者换购山民的货物。
而且,他们来参加朝拜时还会奉献一点打来的野味给黎明的曙光大教堂。史密斯心地善良,怜恤那些人走很远的路来到这里,就把这些奉献的物品安排人做成食物,分给大家。因着这个不经意的小行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朝拜。来过的人,在这里他们都说感受到了上帝的慈爱,也知道了这爱的味道。
整个佩奈恩山脉大部分都属于住在英格兰王国的王室所拥有,由英格兰中部利兹郡的城主斯特拉福德伯爵代为管理。山脉的另一边建造有一座斯特拉伯爵的行宫,还有猎场。
作为国王财产的管理者,斯特拉福德伯爵每年要为国王缴纳两万根木头。
因为中间的山岭太高,山这边一些小的山头在某些人的操控下被化成了许多小的封地,赐给那些忠于皇室或者其他利益集团的下属。
佩奈恩山脉从北向南贯穿真个英格兰北部地区,山脉较大。利兹城的城主斯特拉福德伯爵也只是象征性的对山脉做了一个规划,在地图上画了几个圈。具体的管理除了那个象征着权柄的行宫,其他的就很难说得上了。一些散居的猎人进去打猎也是管理的很松。没有两把刷子,也很少有人敢进去。不说毒蛇猛兽,单单是食物喝水就不是一般人能解决的。
英格兰的国王对于报名上册是比较严格的,因为这样才方便对于人头税的收取。人头税是国王的一项比较大的财政收入。除了贵族。所有自由的人都需要缴纳人头税。农奴是贵族的私人财产,类似于牲口,不算做自由人。雇佣工人或是仆人即可以是自由人士,也可以是农奴。但是农奴的使用权归雇佣者,所有权归奴隶主即贵族所有。而且要把雇佣金给奴隶所属的奴隶主,待到雇佣期到了时,雇佣者要亲自把奴隶交接到奴隶所属的奴隶主手中,并签署合约。奴隶在服务过程中不能逃跑,一旦逃跑,雇佣者可以报官,但是要按照最初的标价赔偿奴隶主。
在林峰的领地里面也有农奴,人数较少,老弱妇孺加起来50人,住在后面的院子里。
领地里还有十几户富农,富农即是拥有自由身份的农民。富农除了每年要交纳5个银币的人头税,另外他们每年还要根据自己种植土地的多少向领主缴纳部分土地使用费。
那些登记在诺福克村的猎人有一部分以放牧为主,在东边的大山里,也没有人管理。他们的牲畜越界到了其他领主的地盘,一到被发现,几乎都会被没收。而且放牧的人自己不得赎回,除非自己的领主贵族愿意用等价物帮他们交换赎回。
林峰的领主府是史密斯·戈达德的父亲莫西在30年前建造的,后来经过多次翻新,才保留到现在。
史密斯的父亲叫莫西·戈达德,莫西原来是一个小商人,出身贫寒,但头脑不错。从一个商队的护卫,渐渐自己也学会了行商。
莫西做生意时很谨慎,平常生活也非常节约,各项进账和开支都精打细算,终于在自己40岁时积累了一点小财富。
莫西命好,刚好赶上当时的国王缺钱。为了筹钱,白金汉勋爵一手导演了一场卖官鬻爵的游戏。莫西·戈达德按照男爵的标准缴纳了5000金币之后,完成了人生的一次飞跃性转折,他成了一个贵族。和他同一时期成为贵族的有300多人,这些贵族只有个别几个背景深厚的人获得了封地,其他人都是空有一个名号。
莫西交了钱之后,家里除了一颗价格不明的珍珠,然后就是一些积存等待销售的货物。
可以说,莫西这个人也是非常有政治敏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将那颗他自己也不知道能够卖得多少钱的珍珠送给了当时帮助詹姆士国王售卖爵位的白金汉勋爵的助理,一个小侯爵。而那个侯爵凭借此宝物一举拿下自己追求多年的安道尔夫人。在享受了安道尔夫人的美丽之后,小侯爵大喜之下就把位于佩奈恩山脉西北部的一个小领地诺福克村划到了莫西的名下,美其名曰作为对莫西·戈达德消灭坎布里亚山脉中一个强盗团伙的奖励。
认识莫西?戈达德的人都知道,莫西除了有一个发音类似圣经里面古代希伯来人的先知摩西的名字,还有就是他那颗比老鼠还小的胆子。如果他敢攻击强盗,那么,估计整个英格兰的国民都敢去闯荡大西洋了。
莫西也是有优点的,那就是会算计而且命好。所以,在众多的贫民之中他成了一个小商人,如今在小商人之中他又成了一个小贵族,而且还是那种有自己封地的小贵族。许多年以后,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一辈子做的最伟大的事情就是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换取了这个领地。他说与其给后代留50000金币的钱财,不如这块价值50000金币的土地有意义。
莫西刚刚来到诺福克村的时候,诺福克村里也有一个领主府,只是那时的领主府比较寒酸。因为之前的领主被强盗杀了,领地被国王收了回去,这个村已经多年没有领主了,莫西到来之前,村里的政务有一个村长代为管理。每年税务官都会按时来收税。也就在那个时候,老百姓才看到英格兰国王权杖投射下来的影子长什么样子。
领主府因为年久失修,除了有个轮廓,只有偏角的三间房子勉强可以住人。这里就成了莫西临时的男爵府。村里也没有什么人,稀稀落落的几处房屋,三三两两的人站在门口观望。
一同到达诺福克村的人还有他的妻子,以及他的管家和两个女仆人。管家和女仆都是莫西买的奴隶。
妻子是莫西在晋升男爵后才娶得,当初莫西从伦敦前往领地经过曼彻斯特的时候,一个曼彻斯特的小商人为了讨好他,把自己15岁的女儿戴丽丝嫁给了他,另外还有戴丽丝以前的两个女仆。就这样,莫西终于完成了他的贵族之路,领地,领主府,领主夫人,还有女仆。
以后的每年莫西都会花费一些精力在他的领主府上面,直到20年后他死于当时非常流行的天花。莫西死的时候,史密斯才只有12岁。莫西死了以后,领主府就再也没有扩建。再后来,史密斯做了牧师,把领主府的一部分改建成黎明的曙光大教堂。
在莫西做诺福克的领主期间,诺福克主要经营农业和商队,因为莫西是一个商人,所以他就以成本价收购那些猎人的批货或是山里的野味,再由他们的商队运到伦敦和其他省市进行销售,赚取差价。
靠着莫西的经营,诺福克村建设的也越来越有规模,村里很多人加入了莫西的商队,也赚了不少钱,人们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村子的人气也越来越旺,许多在山里的猎人也开始把家安在村里。
莫西死了以后,商队也就解散了,村子里因为没有人搭理,也就渐渐的萧条了,猎人们差不多又搬到山里去了,以前来这里收购货物的人也不来了。史密斯和黛丽丝娘俩靠着以前莫西的余威在村子里也算是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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