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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本上已经掌握了所有的命案信息,可以开始找出真凶了。”许赢胸有成竹地说道。
“什么!”南大哥吃惊地叫了出来,“你已经知道真凶是谁了吗?”
许赢神秘一笑,轻松地说道:“我只是说掌握了所有信息,可以开始找出真凶了。”
“那还不是一样的!”我生气地说道,“你大可不必搞些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直接告诉我们谁是真凶即可。”
他不住地摇摇头说道:“这样不是显得我太不近人情了吗。而且在我罗列出来一系列的证据后,由你们共同分析出凶手是谁不是更有说服力一点吗?即使我现在说出真凶是谁你们肯定还是会穷追不舍地问,既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从头开始推理。”
“你说的还算有几分道理。”我好像被他的话折服了,“那你就开始吧。”
“好的,各位。那我就从头开始了。”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地说道,“中间有任何疑问你们都可以提出来。”
我们大家相互对视一眼后纷纷都点点头表示赞同。
许赢整理了一下表情开始侃侃而谈:“首先是在齐飞离开聚会前,我们大家都在这里聊天喝酒。小缘首先因为酒喝多了买了水票去了卫生间一趟,顺便多说一句,小缘去的应该是木梯方向的那个卫生间。而后没过一会儿齐飞就因为不胜酒力决定暂时回到房间休息一下,而齐飞刚刚走进里院小缘就出来了,因此排除小缘在齐飞回道房间就动手行凶的可能性。”
“对啊,原来还有可能是在这个时间段行凶。”张鑫远好似醍醐灌顶一般,“就算是中间的时间很短又怎么能说明齐飞不是刚回到房间就被小缘杀掉的呢?应该也存在这种可能性吧?”
“你忘了那只烟吗?”许赢简单快速地反驳道,“我们曾通过对烟及烟盒指纹的分析确认那只掉在地上的烟是齐飞抽的,根据长度计算起码是两三分钟。刚刚说的时间短如果只是一种定性的概数的话,那烟蒂所能够反映出来的时间就是定量的确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完成这样的杀人并且身上还没有任何痕迹。”
“说的也是。”张鑫远摸摸下巴小声说道,“你继续吧,我没疑问了。”
“随后小缘吃了两口烤肉就去了休息室醒酒,并告诉我们半小时以后再去。”许赢接着说道,“而在那个时候黄为君是亲眼目睹到小缘屁股后的钥匙已经不在了,这就说明小缘的钥匙至少是在从里院出来后才丢的。这个时候根据现场的事实就可能会出现一个疑问,那就是会不会是小缘在进入里院上洗手间的这个过程中故意把钥匙留在了齐飞的房间呢?不能排除有这种可能的存在。我们必需得,至少解释解释这种说法。大家应该都很清楚那个独一无二的钥匙是属于小缘的,而且它仅仅只是一串钥匙,并没有另作它用的可能性,它不像黄为君的钥匙那样上面还有着可以野外生存的工具刀。那么就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钥匙对于小缘说有没有被故意留下的价值呢?我们先不要妄下结论,试着分析分析。
“假设那是小缘故意留下的,那么会因此产生三个问题。第一,它是什么时候被留下的?第二,它是不是一开始就在最后我们发现的那个位置?第三,小缘是以什么路径出来的?现在先说第一个,小缘是一开始一进去就到齐飞房间放下的,还是先去洗手间再去齐飞房间,还是先放在齐飞房间再去的洗手间。”
“为什么小缘一定得去洗手间?”白轸好奇地问道,“难道小缘就不能仅仅只是放了个钥匙就出来了?”
“不可能的。”黄君笑着解释道,“小缘本身就是个肾不好的人,何况还喝了那么多酒。根据后面的表现来看,小缘肯定是去过洗手间的。我想你也是这么想的吧,许赢。”
许赢听了黄君的措辞不禁掩面微微一笑,肯定地回复道:“不错,我们都很了解小缘,因此这一点没有特别说明,是我的错。所以这样一来,小缘能够在里院逗留的时间就极其有限了,几乎是需要马不停蹄地一直干下去,而且还需要动作飞快。可我们看到的小缘是那么的悠然自得,甚至是呼吸都没有乱。而且如果是这样,那小缘一定会选择一条最近的路出来,也就是齐飞房间出门左拐,走到尽头再走左手边的楼梯,那这样的话势必会遇到问题。那就是小缘必定会碰到赶回房间的齐飞,从时间上算甚至可能是齐飞看见小缘从他地房间里出来,这样的话就不可能是平平淡淡的什么也没发生了。
“好,现在抛开上面说的那些推测。单单说说第二个问题,也就是钥匙掉落的位置。若是一开始钥匙掉落的位置就与我们到现场是看到的一样的话,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个,齐飞回到房间后曾开过灯,无论是门口的,还是屋内的,那他一定会看到地下有一个东西;第二个,齐飞没有开过灯,那这样在他的行进过程中就一定会碰到钥匙,钥匙也就不会在我们最后所看到的那个位置,这也同时解决了即使开灯他也没看到钥匙的问题。这样一来三个问题都分析过了,不管怎样似乎都与事实不相符。所以即使是在不考虑后续事实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结论,那就是钥匙绝不是小缘进入里院的那一次故意留下的,说到这里甚至是连为什么故意留下这个问题都不用分析了。
“而后就到了张鑫远跑出来告诉我们噩耗这一阶段,中间虽然我们都因为喝酒陆陆续续进去过一些,但这些留在后面重新叙述。随着张鑫远带来的信息我们都进了里院,来到了那个第一案发现场。床上有齐飞的烟盒和打火机,还有睡得不成样的夏凉被和枕头。床边是一个抽了一部分的烟蒂,还有一口唾沫。在烟蒂和唾沫的不远处有滴落的血迹,这个血迹究竟是从腹部流出来的还是鼻子中流出来的现在暂且还是个问号,而后血迹一直朝着门口方向蔓延,直到我们看到齐飞倒下的那个位置。齐飞的身体是背贴着地面,仰面躺下的,他双手依旧还在腹部的刀把处,面部有伤,头部偏右。前胸衣服口袋里还有他的手机,手机上有着密密麻麻的指纹。凶器是我们吃烤肉用的小刀,小刀几乎完全插入他的身体,刀把底部有两条几乎重叠的灰尘印记。
“这就是整个现场的客观情况,我没有加入一丝一毫的个人主观成分。对了,再加上小缘的钥匙,具体位置照南大哥所指地方应该是在齐飞的左臂旁,也刚好是在外面灯打开时门框产生阴影处与齐飞身体所包夹的那个三角区域,钥匙上没有指纹。另外室内外灯的开关按钮及其底座都没有指纹,干净的就像新的一样。上面的陈述便是现场最详尽且客观的情况了,由这些客观的事实我们又可以得到一些推论和结论。第一,房间里最多只存在两个人,即只有凶手与被害者两人。
“这里我依旧不列举什么支持我说法的证据,我们来假设如果是两人及两人以上来找齐飞会是一个什么情况。我们简化一下模型,就当是有两个人前来,那齐飞一定会有所警觉,虽然不清楚他警觉起来会有怎样的反应,但首先至少不会被白白挨一拳而没有任何反应,其次现场也不会表现出这么干净整洁,至少应该会有扭打过的痕迹。所以,仅凭现场的整洁程度就可以简单的做出结论,来齐飞房间的只有一人。这样,像吴圣洁、张羽檬这样两人一同进去的可能性就没有了。”
“这么说我俩的嫌疑就洗脱了!”吴圣洁欢喜地叫道。
“那也不尽然!”许赢对吴圣洁来了个当头棒喝,“只是确定你们俩不是一同进入齐飞房间,并没有排除你俩合谋,一人在上一人在下的情况。”
“这…这可从何说起。”吴圣洁彻底迷茫了。
“嘘!不要插嘴。”张羽檬悄悄地在他耳边说道,随即转向许赢,“你继续说吧,我们不捣乱了。”
许赢点点头继续说道:“凶手在行完凶后留下了被擦掉指纹的钥匙,而后也擦掉了灯座及开关按钮上的指纹,开着灯走了。这里大家可能会好奇到为什么我确认齐飞身边的钥匙是凶手留下的,虽然在之前的讨论中我断定齐飞身边的钥匙是凶手留下的,可这次我是从头说起的,完全依照现场也就是客观事实所呈现出的那样按照逻辑推理总结出来的。前面我也说到了,这个钥匙不可能是小缘留下的,那么我们称除了小缘以外的为其他人。我们假设是其他人当中的一个留下的钥匙,就把这个人简称为 ‘X’ 吧。假设 X 留下小缘的钥匙,那么会因此出现两个个问题。第一,钥匙是在什么时候留下的?第二,钥匙留下的位置在哪里?
“现在先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时候留下的?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齐飞死前,第二是齐飞死时,第三是齐飞死后。齐飞死时这个就暂且不说了,这个完全就是把 X=凶手。如果是齐飞死前呢?这种可能是存在的,那钥匙的位置会是那里呢?且不管放置钥匙的具体位置在哪里,它最终是在齐飞的身旁发现的,我们抛去中间过程而只看结果就会发现其中不协调的地方,即为什么齐飞没有对这个钥匙有任何的反应,因为我说过,人在那样的绝境情况下会去触碰一些自己能够触碰到的东西。可事实是没有,钥匙上没有任何现场的痕迹,这就说明钥匙一定是齐飞死后留下的。这时候可能又有人会问,会不会是齐飞死前也看到了钥匙但他却怎么也够不到?这样的可能性同样是存在的,可这个时候会出现问题,因为最终的事实表明钥匙离齐飞的距离很近,不存在那种够不到的情况。而如果当时真的是他够不到的话,那就必定有一个人去把钥匙移到了齐飞旁边,而且是在死后。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只有当时在现场的人,而这样一个目睹过齐飞由生到死过程的人就只有凶手一个,那么此时的 X 就等于凶手。
“这时候恐怕还会有人要问,那有没有可能留下钥匙的是 X 而将钥匙移动到齐飞尸体旁的是凶手?我们假设情况就是如此,那么就会产生几个问题。第一,X 将钥匙留在了什么位置能够致使齐飞没有注意到而凶手注意到了?第二,X 在钥匙留下时有没有处理掉上面的指纹?关于第一点事实上你找不到任何一个地方是齐飞没有注意到而凶手注意到的,因为凶手的首要目标一定是齐飞,如果钥匙是在一个比较刁钻的地方那凶手是绝对不可能注意到的。如果钥匙在一个比较容易注意到的地方,那么同理齐飞也一定会注意到。”
黄君突然插话进来:“那也有可能是齐飞注意到了,凶手也注意到了,可这个时候凶手把齐飞杀掉了。待齐飞确定死亡过后,凶手再把钥匙放到尸体旁。”
许赢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道:“这样的话就又回到了我们之前讲过的那种情况,只不过是钥匙并不是凶手偷的,但钥匙确实是凶手留在尸体旁的,这与我最早下的结论也不冲突,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偷走了小缘的钥匙。”
“你说的不错。”黄君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刚刚黄为君的这个问题其实也正是我要说的。”许赢咳嗽了一声接着说道,“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那么纠结谁是 X 的意义就并不大了,因为那个时候正是齐飞还活着。如果我们展开想象力也许会得到一个 X 是想偷小缘钥匙再嫁祸给齐飞这样猜想,这样的猜想或许可以解释 X 偷小缘钥匙的行为,但他与本案其实无关。好了,言归正传,说回到之前提出的那两个问题。关于 X 有没有处理钥匙上的指纹这个问题,我们确实不清楚,但从结果上来看钥匙是肯定被处理过的,这样一来留下钥匙的是 X 而将钥匙移动到齐飞尸体旁的是凶手的可能性就暂且保留。这就是关于 X 留下钥匙的第一个问题的第一种情况,也就是 X 是在齐飞生前留下钥匙的情况就说完了。总结一下就是,我们通过假设钥匙是齐飞死前留下的,由此推出了 X 是凶手和 X 不是凶手这两个并列且相互对立的结论,因此可以推出 X 是在齐飞生前留下钥匙的这个命题是错误的,那么取这个命题的否定,即 X 是在齐飞死后留下钥匙这一命题就是正确的。”
“可是…” 陈吟疑惑地问道,“为什么同时推出并列且相互对立的结论就能推出前提是错的呢?”
“这是归谬法。”我简单的解释道,“ 我们在数学上用的反证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这个归谬法。”
许赢笑着对我点点头道:“说的不错。接下来是 X 在齐飞死后去留下钥匙,这时候同样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看见齐飞已死的 X 为什么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留下小缘的东西?第二,X 在离开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关灯?这第一点和第二点实际所指都是一样的。关于第一点这样的行为其实很简单,我暂且略过。第二点,X 在发现尸体且留下钥匙后竟然没有关灯,就这么堂而皇之的离开了现场,这样做一旦被别人发现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所以我才说第一第二点所指都一样,这是因为这样的行为与正常行为不符,比如说那个第一点,在发现尸体后的第一反应就应该是张鑫远那样,赶快告诉同伴。在消除张鑫远的怀疑的时候我说过,如果他是凶手一定不会主动报案,而是能拖则拖。但这个地方的 X 做出了与正常行为相反的行为,由此可以推出 X 必为凶手。”
“等等。”南大哥叫住了许赢,他字正腔圆地说道,“你刚刚解释的关于 X 在齐飞死后留下钥匙这一说法感觉有点草率,你凭什么认为看见尸体不报警的人就一定是凶手?”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 X 在看到尸体后不报警?”许赢向南大哥风趣地眨眨眼睛,“除非是 X 确实与齐飞的死有关,这样 X 才不得不去隐瞒齐飞已死的消息。而又是与齐飞有着怎样的关联的事情才能促使 X 不得不去隐瞒呢?换句话说,如果 X 与齐飞的死毫无关联,那么他也就没有必要去隐瞒齐飞已死的消息。这样的推理就证明了,至少 X 是与齐飞之死有着密切相关的人物。如果仅仅只是与齐飞个人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的话,报警对 X 来说也是一个最佳的选择,X 并不会因为报警而损失掉什么,反之 X 会因为不报警而戴上嫌疑人的帽子。而如果 X 是与齐飞之死有着紧密关联的话,不报警就成了 X 最好的选择,在 X 的视角依旧是能拖则拖,尸体越晚发现越好,嫌疑人越多越好。这样一来,一个与齐飞之死有着密切相关的,留下没有指纹的钥匙的人,除了凶手,还能有谁?”
“许赢说的不错!”安立文竖起大拇指高声说道,“不管是从逻辑推理,利益分析,还是心理活动这都无疑是最正确的结果。”
“我也觉得!”黄君大声叫道。
面对大家的称赞许赢内心毫无波动,缓缓地问道:“所以关于把钥匙留在齐飞身边的人是凶手这一点大家应该都同意了吧?”
“没有了,你继续说吧!”
“等等!”王梁高声喊道,“难道就不会是齐飞偷走的钥匙吗?”
“我来解释吧。”安立文接过话茬轻声说道,“假设是齐飞偷走的钥匙,其实是我们刚刚讨论的那些情况中的特例,即他偷走钥匙这个事件本身对案件没什么影响,只是一个小插曲,因为最终还是凶手将钥匙放在尸体旁边的。我说的不错吧?”
许赢肯定的答道:“不错,其实我们在假设 X 的时候就可以把齐飞加入到那个其他人中。”
“这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吧?”黄君松下一口气,“那就继续吧。”
2
“接下来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灯。”许赢面色凝重的说道,“关于这个灯,还有太多说不过去的地方需要我们一步一步的去解析。”
“这个灯到底有什么疑问呢?”张鑫远满脸困惑地问道,“我一直没觉得灯有什么问题。”
“关于这个灯我们从头说起吧。”许赢喝了杯水轻声说道,“首先是张鑫远通过灯光的引导发现了齐飞的尸体,这里至少说明齐飞是在此之前就死了的,其次再加上高公公的证词,可以把齐飞的死亡时间缩短到高公公第一次进院到张鑫远第二次进里院。而高公公第二次进入里院时没有因为齐飞门口的灯光而去齐飞房间也正是因为他曾经见到过站在灯下的齐飞,这一点上张鑫远不同,他第一次进里院时齐飞房间门口是没有开灯的,所以他才会好奇的去房间,也就有了第一发现者的身份。
“以上就是齐飞死亡时间的大致推定区间,事实上很有可能在高公公第二次进入里院的时候齐飞就已经死掉了。我们现在首先需要搞清楚,那个门前的灯究竟是谁打开的。同样有着两种可能,第一是齐飞,第二是凶手。我们假设是齐飞打开的,那么就会出现几个问题。第一,他是在什么时候打开的?第二,他为什么要去开门外的灯?先说第一个问题,有两种可能。其一,他在凶手到以前就已经开好了灯;其二,他是在凶手到了之后开的灯。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其一还是其二都逃不掉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去开门外的灯?那如果是他在凶手到达之前就去开灯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呢?第一种情况,他是站在门外与凶手碰面的;第二种情况,他是回到房间后凶手才从门口进来与他碰面的。
“这第一种情况就可以排除了,为什么呢?因为现场告诉我们不管凶手当时在什么位置,至少齐飞是一定在床边的,那就是说齐飞是走进房间,且走到床边的。这样一来,情况就变成了这样:齐飞已经走到床边,凶手至少也应该进了房门,那凶手为什么还会留着外边的灯亮着呢?这样岂不是很容易吸引到可能进院的人过去?这时可能会有人问,有没有可能凶手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掉齐飞,所以也就没想着去关灯。换句话说,有此一问的人会认为这起案件是由于冲动所导致的,起码不是精心策划的谋杀。但是很遗憾,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凶手是带刀进来的,这虽然不能说是精心策划的谋杀,但也绝对不是什么意外或冲动所致,从凶手带刀这一点上来看至少凶手是带着杀意来的。那么有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底层逻辑的话,凶手不关灯这一点就很匪夷所思了,而且还是行凶前没有关灯,这样一来一旦有人突然造访,不是立刻就会暴露的一览无遗。
“所以齐飞绝不是在凶手到以前开的灯。那么再看第二种情况,他是在凶手到了之后去开的灯。这种情况也可以很轻松的就排除掉,原因和上一种情况类似,就是站位问题。从现场看他们均是在屋内,还是一样,凶手的位置如何暂且不定,但齐飞的位置一定是在床边,因为有烟蒂、唾液和血迹作为支撑。这样一来如果是齐飞去开的门外的灯,那么他们最终的位置应该就是在门口附近,但这显然是与事实不符。”
“那会不会是齐飞开灯后又回到床边?”高公公呆呆地问道。
“动动脑子好不好!”我忍不住骂了出来,“这样岂不是多此一举?明明可以开里面的灯甚至是可以不开灯的他为什么偏偏走出门外去开门外的灯,而后还要走回到床边?”
“小缘说的不错,这样做确实是大费周章而且不合逻辑。”许赢肯定地说道,“而且同样还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凶手为什么不关灯。咱们暂且不说最终为什么灯是亮的,单单说行凶的这个时刻至少灯绝对不会是亮着的。”
“还是因为开着灯会有引来别人的风险吗?”南大哥狐疑地问道,“就没有可能是凶手根本就忘记了关灯,在行凶的时候。”
“你这样的假设无意间就包含了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你认为灯是在行凶前就已经打开的,这样就又会回到那个究竟是谁打开灯的问题。”许赢双手不停地向下按着表示冷静,“在假定是齐飞开灯的前提下,我们得到了不可能在凶手来前开灯和凶手到后开灯的情况。那么不管第二个问题是怎样的,关于齐飞开灯这一点就已经可以排除了。只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大家始终对于凶手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行凶这一点耿耿于怀,事实上这才应该是我们首要分析的地方。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凶手行凶的时候环境应该是什么样。无非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着灯,第二种是没开灯。如果是开着灯的,那么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只开门前灯,第二只开室内灯,第三两个都开着。这主要是由于两个灯地开关处指纹都被擦掉这一事实做出的合理假设。我们假设室内灯是开着的,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齐飞有没有注意到凶手是带着刀来的?如果他没有注意到,那么还是有可能会出现现场那样的情况的。凶手走到齐飞面前,突然抽出小刀一击命中他的腹部,而后快速抽身防止血液飞溅。
“但这样又会出现不对劲的情况,那就是齐飞面部的击打伤。击打伤若是在出刀前,那么就很难说齐飞有没有注意到凶手的刀了,因为这样的击打伤需要很近的距离,在这样近的距离内就算齐飞没有看见隐藏起来的刀,也会因为对方攻击姿态的不自然而注意到些什么,他毕竟是拳击部的主将。那如果是在齐飞死后再攻击面部,又会因为只有仅仅一击而显得很不协调,这一点之前也说过了。这是通过现场的逻辑分析得到的结果,即行凶时室内的灯是不可能开着的。那有没有可能只开着门口的灯,关于这一点首先排除了齐飞的可能性。那剩下的就只有凶手了,从凶手的角度上来看开着门口的灯对凶手是没有一点好处的。所以综上所述,在凶手行凶时,必定是处于一个没有灯光的环境下。”
“就仅仅凭着对凶手一点好处就没有就否定掉存在凶手开灯的可能性吗?”我抓住含糊不清的地方质疑道。
“不错!”许赢肯定地回答道,“就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
“可你这是不是有点太武断了?”黄君也表示怀疑。
“这还是那个一致性问题。”许赢不慌不忙的解释道,“行为上的一致性!如果是凶手走到门口打开了门口的灯,那么相应的凶手应该也会打开室内的灯;同理,如果凶手没有打开室内的灯,相应的也不会打开门口的灯。当然也存在凶手只打开门口的灯,但这样地话就会出现新的情况,那就是齐飞就站在门口和凶手在一起。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由于我们推定室内的灯不可能是亮着的,连带着就可以推断出门口的灯也不是亮着的。”
“确实有理有据。”安立文点点头肯定道,“很难想象出有人仅仅开着门口的灯而后再走进黑暗的室内这样的场景。”
许赢静静地说道:“简单的表述就是,打开门口灯一定可以推出打开室内灯,不开室内灯一定可以推出不开门口的灯。这样的事实反映出来的行为上的一致性所对应的就是照明的需要,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一定不会出现凶手只打开门口的灯的这种情况,除非我刚刚说的,齐飞和凶手都在门前。”
“唉?”吴圣洁突然问道,“那也有可能是室内的灯亮着,而门口的灯没亮啊?”
许赢笑着解释道:“确实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这与一致性不冲突。因为打开门口的灯是打开室内的灯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打开室内的灯并不能推出打开门口的灯,但不打开室内的灯就一定可以推出不打开门口的灯。我们之前通过对凶器的关注度问题否定了室内灯亮的情况,所以门口的灯就一定不会是凶手打开的。关于这个一致性问题你们可能还有所疑问,但人这个生物就是这样,他们的行动绝不是杂乱无章不可捉摸的,而是有规有矩,有迹可循的。如果事实上出现了行为上的不一致,那一定是由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而找到这样的因素就离解开整个谜团不远了。”
“那也就是说自从高公公见到过齐飞一次之后,齐飞又关掉了灯回到房间内,才有了之后的故事?”南大哥摸摸肚皮大声问道。
“关于这一点不能妄下定论,齐飞有没有关掉灯不是很清楚,这同样是个一致性问题。即齐飞回到房间内是不需要照明的,但事实上只要室内灯没有亮着他就不会受到影响。但在凶手到达以后现场必定是没有灯光的,也就是说,要么门口的灯是齐飞进屋时关掉的,要么是凶手到来后关掉的。”
“等等,这里有点不对!”南大哥不住的摇着头叫道,“你刚刚说的行为上的一致性只说明了如果门口的灯是凶手开的那么凶手就一定会打开室内的灯,而通过分析否定室内灯亮着从而否定掉凶手打开门口的灯,这些我都理解。可是现在说的是关灯!即使凶手没有关掉门口的灯,也不能说明凶手一定开了室内的灯吧。”
“南大哥你说的没错。”许赢不得不点头肯定,“那现在就又分为了两种情况,即高公公与齐飞对话后,齐飞进入室内时灯究竟有没有关掉。如果说是齐飞关掉了,那就成了最简单的情况,即凶手趁黑出动,杀掉了齐飞。如果说齐飞进入室内时没有关灯,那就成了凶手到达时灯还是亮着这样一种情况。从最终结果上看凶手没有关灯,甚至是故意不关灯。那在凶手行凶过程中门口的灯到底有没有亮着呢?”
“这不是跟刚刚的情况一样吗?”黄君疑惑的问道,“刚刚不是已经分析出了凶手是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行凶的吗?”
“不错,但刚刚仅仅说的是凶手没开门口的灯的前提下,而不是凶手不关门口的灯的前提。凶手开灯和凶手不关灯是不一样的,因为没开门口的灯就一定不会开室内的灯,但不关门口的灯却不一定打开室内的灯。换句话说,刚刚所分析的仅仅只是凶手不可能是在行凶前开的灯。但如果行凶前本身灯就没有关,那就又不一样了。”
“许赢你先休息一下,让我来说吧。”安立文站起身来轻声说道,“按照许赢的思路我们从头捋一捋。最开始是高公公先看到了齐飞并且与他曾有过对话,那时候的情况是,齐飞在门前玩手机,且门口的灯是亮着的,而室内却并没有开灯。之后高公公便出院了,直到张鑫远因灯光的吸引发现尸体。那么问题就来了,齐飞在玩儿完手机回到房间内的时候有没有关门口的灯,如果关了,就是许赢说的最清晰简单的情况,凶手摸黑行凶杀人,而后在齐飞身边留下钥匙,最后打开门口的灯然后走人;那如果是齐飞进入房间是没有关门前的灯,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
“刚刚我们分析的其实都是站在齐飞进屋前关掉门口的灯的前提下进行的,我们在这个前提下通过事实、逻辑以及一致性原理分析出最后亮着的灯不可能是齐飞打开的,也不可能是凶手行凶前打开的,这就说明那个最终亮着的灯应该是凶手在行凶后打开的。而我们现在要说的是另一种情况,也就是齐飞进入房间内并没有关门口的灯,即凶手到来时现场的状态是,门口的灯亮着而室内的灯没亮这么一种情况。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凶手究竟是压根就没关灯而去行凶的,还是先关了灯,在黑暗中行凶过后,再打开灯走人的呢?”
“这样说就清晰多了。”黄君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之前听得我还是云里雾里。”
“抱歉了各位。”许赢起身继续说道,“因为刚刚说的那么多都是从凶手到达之后开始的,因此对于高公公目击齐飞过后灯光的状态没有详细说明,这是我的错。不过安立文总结的比我更清楚,这点真是要感谢他。关于齐飞进入房间有没有关灯这一问题,我认为他是没有关的,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是指纹,我想凶手到达以后出现了预料之外的事情,即门口的灯是打开的,这一方面与凶手需要在黑暗中下手的事实不符,一方面还容易引起其他人注意,所以凶手果断选择关掉灯。因为事发突然所以也就没有太注意指纹的问题,致使后来凶手不得不重新好好的清理开关处的指纹。”
“你在这里不是加入了一个假设前提吗?”我抓住关键问道,“你是在假设凶手一定是需要在黑暗的情况下动手,倒推出凶手一定会关灯这个结论。”
“不不不,小缘你错了。”许赢露出了久违的那样自信的笑容,“我并没有假设凶手一定要在黑暗中行凶,而是事实告诉我凶手一定是在黑暗中动手的。”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道。
“还是因为这个。”他抬起食指在我面前摇了摇。
“指纹?”
“对!”他兴奋地大声说道,“请你们试想一下,如果凶手并没有关灯,那么在最终结果是门口灯亮着的这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凶手又为什么要擦掉门口灯上的指纹呢?而且还擦得那么仔细,那么干净。”
“这…”大家被许赢的推理惊得都面面相觑,“这确实是匪夷所思。”
“所以就只有一种可能。”南大哥附和道,“就是许赢刚刚说的那种,是齐飞回房间没有关灯,然后凶手到来,关灯行凶,最后再打开灯离开现场。”
“事实就是这样准没错了!”黄君好似看到了一线光明,“最后的问题就是凶手为什么要故意留下灯光了。”
许赢好像没听到黄君的话似得接着说道:“刚刚对于门口与室内灯光推理出的凶手一定是在黑暗中动手的推论也由指纹这一事实得到了证明。这样一来凶手的基本行径也就清楚了。凶手首先到达门口突然发现灯是亮着的,为了保证在行凶过程中不会引来其他的人,果断选择关灯。而后杀人并且在尸体旁留下小缘的钥匙,最后开灯擦掉指纹后离去。”
“这种说法用来解释凶手的行为好像没什么不妥。”安立文摸摸下巴缓缓地说道,“可是对于可能进入里院的人来说就不一样了。各位请试想,如果在凶手进入里院在关灯之前又有人进入里院的话,那这个后进入里院的人就很有可能会见证齐飞门前先是亮着,而后熄灭,最后又亮这样的情况。倘若这个后进入里院的人像张鑫远一样跟过去看看,那岂不是立刻就会发现尸体,那在其前一个进里院的人就必定是凶手了。”
“确实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许赢点点头表示肯定,“但我们的水票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进去 出来之后才允许另一个人进,也仅仅只有高公公那一次犯规的情况,但高公公进院那次又确定的目击到了齐飞还活着这个事实,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也就不存在了。”
“这个我当然也明白。”安立文皱起眉头高声说道,“但对于凶手来说呢?凶手需不需要考虑这一点呢?”
“我想凶手也一定是想过的。”许赢不甘示弱,“但比起开着灯可能被人逮个正着,还不如冒冒险。因为凶手也一定知道我们的水票规则,凶手一定会很好的利用这一点。”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推理里面就有一个矛盾了。”我借机说道,“既然你认为凶手知道有这样一个一次只能进去一个的水票规则,那凶手又何必担心自己在行凶过程中会因为没有关灯而吸引来人呢?”
“这…这个……”许赢被我的质疑惊的结结巴巴,看来比起普通的骂战,这样找出他逻辑错误的疑问对他来说更具杀伤力。
“这并不冲突。”他迅速重新构建好逻辑,“规则毕竟只是规则,随时有可能会被不守规矩的人打破。还是我刚刚所说,凶手一定会更担心因为灯光的吸引而发现自己行凶。至于安立文说的那种情况,事实已经证明那是不存在的,我们也不必因为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去做一些没有意义的假设。”
“这样说,也还算有点道理。”听了他的解释我迅速改变了态度,“一切的推理还是应该建立在既定的事实上。”
“关于凶手为什么故意打开灯,我有这几种想法。”许赢又开始了他的推理,“根据已经发生的事实,即灯的开关及灯座都被抹去了所有的痕迹我们推断这是凶手故意而为之的。不过虽说是故意为之,但这样故意的行为的想法又是诞生在什么时候的则又有讲究了。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三个时间,第一个就是在凶手行凶之前;第二个是在凶手行凶时;第三个则是凶手行凶后。我来解释一下这三个时间分别是怎么回事,凶手行凶前的意思就是,凶手是在行凶前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定要留下一个可以并且是足以吸引到别人的一个信号;行凶时的意思是,凶手在行凶时可能被齐飞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些什么东西,不得不当时就打开灯来查看;行凶后的意思是,由于某种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凶手不得不打开灯。”
“你说的那第二点是不是有点问题?”我见缝插针地问道,“既然是查看,那查看结束后为什么又不关灯?”
“你能有这样的疑问也是很正常的。”他少见的没有反驳我,“事实上,行凶时产生要打开灯这样的想法本身概率就非常低,在作出凶手是行凶时才冒出来这个故意打开灯的假设时就没有打算通过检验来证实这个假设,而是想要通过逻辑上的推演来说明这样的概率很低从而否定掉这种假设。”
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试探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原本就对行凶时产生开灯这一说法持怀疑态度?”
“不是怀疑。”他斩钉截铁的说道,“是根本不可能。”
“那按照你之前的想法再推演一次,怎么个不可能法?”黄君木讷地说道。
“好的,那我就从第二种开始说起。”许赢点点头继续说道,“如果是行凶时才产生这样的想法,那灯光的作用无疑仅仅就只有照明而已。而凶手需要照明的理由,也仅仅只有一点,就是死者可能在凶手身上留下了痕迹。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如果仅仅只是留下了痕迹,那么凶手完全可以先到楼下的洗手间,这样一方面能有足够的时间和光源,另一方面则不必担心被其他人看到。这样的疑惑可以说是很正常的,所以我才在我的措辞里加了一个关键词 ‘不得不’,凶手身上被齐飞留下了不得不当时就查看的痕迹,这样的痕迹有可能会随着凶手的移动而移动,所以凶手只能就地检查。那么这样的痕迹会是什么呢?从现场上观察,这样的痕迹无疑只能是血迹。但这样又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能够在移动中留下痕迹的血迹会是怎样的?毫无疑问那会是很大量的血迹,但事实上只有在齐飞中刀的腹部附近有大量的血迹,并且在我对各位进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血迹,这就说明那个我们所猜想的痕迹并不是血迹。除了血迹还有没有别的可能性呢?当然也有,这是一种除了在凶手身上留下痕迹,也能在自己身上留下痕迹的东西——凶手可能有什么东西被死者拿到了。这样凶手就不得不就地查找自己丢失的东西,又因为光线不足不得不冒险去开灯查找。但是不管是那种情况,在凶手最终解决掉问题后应当是会关掉灯的,但事实却与之相反。所以我认为关灯这样的想法是不会在行凶时产生的,它必然是行凶前或行凶后。
“现在我们在来说说另外的两种可能。首先是行凶前,也就是在凶手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计划。那在这个时候灯光的作用就不再是照明那样简单了,它更有可能是一个信号,给别人的信号或是给自己的信号,就是说灯光会吸引人来发现尸体。之前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为了让我们尽量的早发现尸体,但现在看来当时我还是稍显稚嫩,没有将问题细分。现在回头再看看,让我们尽量早发现尸体依然也还是一种可能,这样的可能也就是我刚刚所说的给别人信号的这种情况。那这样就会产生一个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为什么凶手希望我们尽早发现尸体?理论上尸体发现的越迟,死亡时间越不好鉴定,同时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相应的也更好制造一些,总的来说就是越往后拖,对凶手越有利。可按照这种假设来说刚好是相反的,凶手好像更希望尸体尽早的发现,我们不能通过对前一种越迟发现越好的否定来安在凶手希望尸体尽早发现这样的计划上,因此只能重新分析凶手为什么会有这样耐人寻味的举动。
“从事实上看应该是凶手希望齐飞尸体尽早被人发现。我们不说这样做对凶手有怎样的好处,我们只说凶手希望这样的结果。现在要探究的就是凶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凶手为什么这么计划。我们首先设想如果凶手不这么做,那情况应该是怎么样的,大家在外面吃喝玩乐一直到聚餐结束纷纷回到房间,这个时候由和齐飞一个房间的王梁发现尸体,而后就会演变成一开始的那种情况,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想要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可是这样会出现一个逻辑问题,如果说凶手是想要把推定的作案时间限定在我们聚餐开始到聚餐结束这个时间段,那么凶手这样做就是徒劳,因为齐飞并不是单独一个人一个房间。倘若齐飞是一个人一间房又那势必会把推定的作案时间拖到聚餐结束以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凶手故意留下灯,让齐飞的尸体在聚餐结束前就被发现。但事实是即使不留下灯光,齐飞也会因为和王梁一间房被王梁发现,我想凶手也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这种可能性就被排除掉了。”
“其实你说的这种情况从一开始应该就不成立。”安立文插来一句,“你假设凶手是想让推定时间限定在聚餐时间内这个说法会因为法医鉴定而被推翻,不管我们什么时候发现尸体,也不管凶手想要在时间上掩饰些什么,但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总归是相对比较准确的。”
“这个我当然也知道,所以说这种想要限定推定死亡时间的假设就不成立了,凶手一定是因为别的原因才留下灯光的。这个时候又回到了我之前提出过的那个假设,凶手需要让尸体在进入过里院和没进入里院人数相当的时候被发现,这样做如果是警方把嫌疑人锁定为进入过里院的人时凶手则被完美的避开;如果警方推测出凶手应该是留在外面没有进过里院的人时,也会因为嫌疑人数不少而给自己形成一个掩护。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实施起来难度确实也很大,就光同谋这一点可能性就非常小,再加上虽然在张鑫远说过他并没有仔细检查齐飞的情况这一点上存在造假的空间,但对现场的造假也需要处理。根据奥卡姆剃刀原则和现场告诉我们的事实,这种假说就不成立了。”
“等等!”黄君大声叫住了许赢,“你说的那个合谋造假是什么意思?能不能在具体一点!”
“我来说吧,免得你又听不明白。”安立文抢过话语权,“按照许赢的这个假设,凶手应该在我们几个没有进入过里院的人之间,也就是你、我、南大哥、许赢再加上何只缘,而凶手要完成整个计划事先必定是与齐飞商量好的。凶手跟齐飞计划在这个聚会上搞个什么恶作剧之类的活动来整蛊大家,反过来被凶手利用了。比如说计划是齐飞准备一把道具刀插在自己身上,然后周围弄上道具血。当有人发现假的尸体时惊慌失措出去叫人,等大家都到了之后,凶手再出手将真刀插进齐飞腹部。这样一来在调查时,嫌疑人自然而然的就是进入过里院的,这也就是许赢说的凶手一开始就把自己排除在了嫌疑人外。而凶手为什么又要让尸体尽早的发现呢?因为这样一旦警方发现凶手的诡计,立刻就可以锁定没有进入过里院的才是嫌疑人,如果进入里院的人越来越多,那么相应的没进里院的,也就是警方锁定的嫌疑人也就会越来越少。凶手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所以选择用灯光的方式尽量让尸体早一点发现。可以说凶手是做了两手准备,第一是建立在警方搜查不彻底的情况,也就是直接排除没进过里院的人的情况;第二是建立在警方锁定没有进过里院的人的情况。当然这个合谋具体是什么我不清楚,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想而已,还有可能存在其他的可能性。但是既然是假的就一定有假的的痕迹,也就是许赢说的对现场的造假也需要处理。”
“安立文算是把这个假设说的非常清楚了。”许赢重新整装待发,“这样的假设对于解释灯光为什么故意被打开确实是有着一定的说服力,这也就是我说的并不算什么天方夜谭的说法。但是,它仅仅是解释了灯为什么被故意打开这一点,对于整个事件并没有怎样的突破,就像程序员修 bug 一样,为了修好一个 bug 把其他各处都弄得千疮百孔。按吴圣洁的说法这样舍本逐末的假设除了能够解释灯光,对于解决案件和找到凶手一点用处都没有,甚至是与事实相反,所以这样的假设不成立。现在我来说说那个给自己信号的假设,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有点奇怪,凶手自己留下的灯光怎么反过来会给自己信息?在此之前我先来说说关于这个猜想的初衷是什么。
“起初我一直对这个齐飞的死亡时间和他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有所怀疑,为什么好巧不巧的偏偏是张鑫远发现了他,后来在取证的过程中明白了是因为灯光的吸引,顺着灯光的问题我们又得到了高公公曾目击到齐飞的证词,从而大致确定齐飞死亡的时间区间。但这之间依然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足以让人信服的答案,就是为什么在高公公之后进入里院的人没有发现齐飞的尸体。关于这一点陈吟、吴圣洁、张羽檬给出的理由是他们去的是进入里院直走,那个木梯旁的卫生间。这个解释当然是令人信服的,事实也确实如此。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几个人包括白轸,小缘去的是木梯旁的卫生间,而其他人则是去的里院左手边的洗手间。”
“这有什么好疑惑的吗?”我不禁大为恼火,“难道谁谁去哪个洗手间还需要向你通报一下?”
“这当然有问题!”他迅速地反驳道,“因为如果去的是进院左手边的卫生间,在回来的途中就一定能看到齐飞门口的灯光,而木梯那边的卫生间就做不到。偏偏在高公公之后的三个人都是去的木梯旁的卫生间,如果凶手也算到这一点的话,那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会故意留下灯光了。”
“这……”黄君咂咂嘴慢吞吞地问道,“难道这之间有什么规律吗?”
“当然有了!”许赢自信满满地说道,“不信你问问安立文,南大哥,如果需要去洗手间他们会怎么走。如果不出我所料,他们同样都会选择进院左手边的洗手间。”
“不…不错。”“确实如此!”南大哥和安立文异口同声道。
“怎……”我惊讶地感叹道,“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他们之间都有一个共同点。”许赢笑着对我说,“凡是选择进院左手边卫生间的人,都是一起打过麻将的人!”
顷刻之间大家如醍醐灌顶般醒悟。
“对啊!原来是这样!”黄君大声地说道,“因为白天打麻将时开着麻将房通往里院的们,刚好那个门旁边就是卫生间,所以打麻将的各位选手都纷纷选择最近的那个卫生间,而且这个卫生间设计之初就是为了方便麻友上厕所的。”
安立文点点头补充道:“但一到晚上,麻将房不用之后便连同连接里院的房门一起关闭就导致从右侧大门进入里院后两个卫生间的距离几乎相当,但对于之前使用卫生间已经形成路径依赖的麻友来说他们当然还是习惯性的选择了左侧的卫生间。”
原来是这样,我和白轸、吴圣洁这两对因为没有打麻将所以才选择了木梯旁的那个卫生间,这恐怕也是路径依赖作的祟。但我们双方彼此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以为卫生间的选择仅仅只是一个巧合。等等,那要是按照许赢的说法,那个他口中的 ‘凶手’ 也知道这一点,就会给自己一个信号。这个信号的意思难道就是 ‘凶手’ 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定在自己来到齐飞房间之前,还有什么人曾到过齐飞的房间?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个 ‘凶手’ 也许就根本没有看见过我的复仇行为。换句话说 ‘凶手’ 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确定那个真正的凶手究竟是谁,由此进一步可以得出 ‘凶手’ 留下我钥匙的这个行为就不再是我曾经想象的那样——警告,而是赤裸裸的栽赃。只不过这个 ‘凶手’ 好巧不巧的栽赃到了真正凶手的头上,怪不得我在观察周围所有人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一个可能已经目击到我的人的身影,原来这个留下我钥匙的 ‘凶手’ 其实压根就没有看到我。
我终于安下心来,照目前的形势观察符合那个 ‘凶手’ 确认信息的人就只有高公公一个而已,但偏偏高公公有目击到齐飞这一证词,恰好打乱了这个 ‘凶手’ 的计划,这可真是弄巧成拙。我现在依然还是保持静默按兵不动的暗中观察,看接下来会有怎样的进展。
“有了这么一条重要信息后,又一个凶手故意打开灯的猜想就有了。”许赢自信满满地说道,“在之前的分析下,能够发现齐飞门前有灯光的只有曾去过左手边卫生间的人,反之只要是去木梯边卫生间的人就一定不会发现齐飞门前的光。在这两个大前提下,如果发生了去左侧卫生间的人没有发现齐飞门前的灯光或是去木梯边卫生间的人发现了齐飞门前的灯光,那么就能肯定这个人是至少是曾经到过齐飞房间的,或是跟齐飞有某种关联的。”
“那照你这说法。”南大哥失望的说道,“凶手到最后也没有遇到那个满足条件的人选。从后来的情况看高公公就是那个看见灯光但又无动于衷的人,可他却有一个能够说服大家的解释,除非他那个解释是谎话。”
“我可没有说谎!”高公公拼命地在面前摇晃着双手,“我说的绝对是真的!我真的是因为看到过齐飞所以后来那次进去才没在意灯光的!”
安立文见状立刻安慰道:“别紧张。南大哥也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而已,肯定还有别的解释。”
“其实没有出现凶手所寻找的对象也正常。”许赢接着说道,“因为这个计划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大的把握能够达到目的,顶多只能算是一个有可能成功的法子。就像凶手留下小缘的钥匙一样,如果小缘真的在后来进过里院,即使逻辑分析出小缘不可能是凶手,那警方肯定也会视小缘为头号嫌疑人。事实最终是小缘并没有进里院,尽管凶手的栽赃计划在我们的分析下也只是画蛇添足的小聪明,但我们也并没有因此就锁定凶手究竟是谁。同样的,这个故意开灯想要获得某个信息的计划没有真正的如了凶手的愿实现,我们也并没有因此锁定凶手。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除了凶手和齐飞以外,还有至少一个人与齐飞有着紧密的关联。”
“那会不会是那个偷小缘钥匙,并且想要把偷钥匙这个行为的罪名嫁祸给齐飞的人。”陈吟突然冒出一句疑问,“这样不就和许赢前面分析出的可能有人在齐飞房间留下小缘钥匙对应起来了,尽管那个留下钥匙的人可能和齐飞被杀没有什么关联。”
“你说的这个其实也有可能。”许赢并没有否定陈吟的看法,“但是同样也没有办法得到佐证,我们目前的推理还只是建立在凶手行凶前计划的这个假设上。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行凶前就已经计划好要靠着灯光来获得某个信息,至于这个信息究竟是怎样的还不得而知。”
黄君摸摸下巴眉头紧锁的说:“不过如果说真是这样的话就出现了至少两方人和齐飞有关了。首先是可能存在一个与齐飞有暗中交易的人,接下来就是凶手。这个凶手不仅杀掉了齐飞,同时还想通过某种方法得知与齐飞有关联的另一个人,那这么说那个和齐飞有着暗中交易的人才处于最底端的位置,这个人丝毫不清楚自己已经被一个杀人凶手盯上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被许赢的推理所震撼到,他所做出的一系列推论与事实上的状况相差无几,真的就有那么一个人在这暗中操纵着些什么。起初我以为那个人只是单纯的想要看我的好戏而已,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渐渐的发现,那个留下我钥匙的人或许仅仅只是想要栽赃某个人,只不过是恰好栽赃到我这个真凶身上,但是这个人除了栽赃还从齐飞身上得到了些什么东西,或者是从现场带走了什么东西,要不然就不会有拍照这一举动了。可他究竟拍了些什么呢?我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如果按照黄君的说法那么他会不会已经掌握了我的计划?怎么可能!他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咳咳……”许赢喝口饮料接着说道,“以上就是凶手行凶前计划给自己信号的情况,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凶手行凶后才决定故意留下灯光的假设。首先我们设想一下在行凶已经结束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理由可以使凶手重新打开灯,而且还是门口的灯?或者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凶手使用灯光的目的仅仅在于照明吗?如果我们假定凶手打开灯就是为了照明,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不关灯?好像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解释凶手不关灯的行为。那是不是可以按照之前的分析也套在现在这个假设上,即凶手不是不想关灯,而是不能关灯,也就是说凶手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不得不开着灯。”
“这个说法恐怕是有点牵强吧。”黄君勉强地说道,“虽然我也实在是想不出有怎样的理由使凶手留下这么一个明显对自己不利的灯光。”
“大家也是这么想的吗?”许赢嘴角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你们也觉得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吗?”
“我觉得不太可能。”南大哥紧跟着发表出自己的意见。
接着是吴圣洁、张羽檬。
许赢见状笑着说道:“那根据假设检验的原则,大家认为发生概率低的假设就直接放弃掉,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行凶前就已经计划好了留下灯光作为信号。那么关于灯的推理就到此为止。”
“那接下来到哪一步了呢?”南大哥迫不及待地问道。
“关于凶器的推理。”许赢淡淡地说道。
怎么回事?
一向号称是以逻辑实证为主的科学精神怎么顷刻间荡然无存了?
既然没有实证证明怎么断定一定不存在一个 ‘凶手’ 不得不打开灯的理由?
仅仅是因为概率吗?
大家的愚见是否能够构成组成概率的因素呢?
这不是许赢的作风!他究竟要干什么?关于凶手为什么不关门前的灯这一点的奇特性以及重要性是他告诉我们的,最后竟然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简直是匪夷所思!尽管我从一开始就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既然事情已经进展到这种程度,怎么又随随便便的跨过一个疑点?这不符合他这个人的作风,按照许赢他自己的说法,也就是这么做违背了他意识与行为上的一致性。
——如果事实上出现了行为上的不一致,那一定是由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而找到这样的因素就离解开整个谜团不远了。
真的是这样吗?
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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