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嘴甜。”程君怡宠溺的用对妹妹说话的口吻和秀秀说出这句话,“对了,尔雅在干什么,进来就听你吹,忘了我的尔雅了。”程君怡一提到陈尔雅的名字满眼的幸福洋溢出来,好像一汪清泉,来不及接下,便已流入深山之间。
“小殿下一个人玩呢,自从换了一个环境,就不好好睡觉了。”秀秀边说边带程君怡去看陈尔雅。寝宫中,陈尔雅躺在摇篮里,白嫩的小手放在嘴里慢慢吮吸着,好像那是什么好吃的东西一样,时不时的看看周围。
“尔雅,母后回来了。”程君怡探到摇篮面前,温柔的对还不懂事的陈尔雅说道。陈尔雅只是抬头看了程君怡一眼,像黑珍珠一样的双眸扑闪扑闪的,浓密的睫毛好像蝴蝶的羽翼,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抱抱他。
国师说,这个孩子是圣星转世,将来以后必成大器。程君怡心里默默期望着,期望陈尔雅以后为她争光,给她在陈煊面前和皇宫里赢得地位与垂青,她知道,如果没有王太后的支持,陈煊是不可能立她为皇后的,因为程君怡心里很清楚,陈煊真正喜欢的人是杨琼妃,如果当初不是父亲硬把她推给陈煊,陈煊是不会把她娶进宫的。所以,如果以后王太后仙逝,她必须利用陈尔雅才能在这宫中立足,程君怡默默的想。
一晃眼,便是十年后。
丹桂飘香的秋天,一阵阵凉风都是甜的,仿佛裹着蜜糖。在这瓜果成熟的季节,皇宫里的美食总是最丰富的,碧禧宫张灯结彩,为每年一度的追月节做着准备。
墨香雅韵的文轩阁中,几个少年围着一张檀木桌案席地而坐,他们的面前放着文房四宝,每人手里握一只狼毫,在白净的宣纸上挥毫泼墨。
这些少年都是陈煊的儿子,他们个个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成熟和懵懂在他们身上表现的刚好恰当,既不天真烂漫,也不老气横秋,一切都如他们美好的年华一般刚刚好。
一个身穿苍蓝色衣袍,领口和袖口都绣着金丝滚边,外罩藏青色对襟长衫,长衫上绣着银色祥云图案的俊朗少年正坐在桌案旁,修长的手握着狼毫,在白净的宣纸上一挥而就,力度恰到好处,字迹工整娟秀。一头青丝束在头顶,一丝不苟,整整齐齐,没有一缕碎发零落出来,眉眼中自带书生气质,他便是陈煊和杨琼妃的长子——殷王陈浩麟。
文苍国内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皇子封王之后没有弱冠便不可搬出宫外居住,也不会赐予属于他自己的府邸,所以陈浩麟现在已是十六岁的年龄,陈煊依然把他留在宫中。
陈浩麟的旁边坐了一个眉目刚毅,英俊笔挺的少年。少年青丝半束,其余的发丝如瀑布一般垂落肩头,同样在聚精会神的在纸上赋诗,这是华良妃的儿子,陈煊次子——秦王陈简。
陈简从小在母妃的培养下,跟着陈煊手下的将军习武,又在老师的教导下读书,如今也是一个文武双全的皇子,他为人细心沉稳,擅于分析事情的局面,他的母亲华良妃从小告诫他,皇宫中尔虞我诈,争争抢抢的事情你我母子二人不便参与。所以陈简即使文武双全,他也从不会过问立储封王之事,一切仿佛与他无关一样,陈煊交给的任务却总是尽力办好,丝毫不会含糊。
在距离陈简不远的地方,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伏在桌案上,一会抬头看看窗外南迁的大雁,一会抓耳挠腮玩弄着手里的狼毫,与两位皇兄的举止实在是天差地别。他激灵的双眸左顾右盼,不专心的样子丝毫没把面前诗赋的事情放在心上。
少年长得格外俊俏,两道剑眉直飞发鬓,眸光中带着几缕调皮,头发凌乱的披散在背后,用一根墨色发带随意的扎住,不像陈浩麟和陈简一样,把自己打理的一丝不苟。他没有穿绫罗绸缎的礼服,而是穿着一件细布白袍,好像一个风流潇洒的少年侠客一般。青色的腰带上挂着一块环形玉佩,那是陈煊在他过第一个生辰时赐给他的生辰礼,自从赐给他以来他就一直佩戴在身上。
尽管他的衣着打扮并不如他的皇兄皇弟们,但他的俊美风雅依旧掩饰不住,长大后定是一个翩翩玉公子。
“尔雅,你能不能认真点啊,今天是追月节,父皇让我们每人作一篇诗,晚上要拿到宴会上给文武大臣欣赏,你这样三心二意的,怎么能写好诗呢?”陈简看到弟弟这个样子,有点恨铁不成钢的说,“还有啊,你待会回去换件衣服,这样穿着像什么?”
“知道了知道了,你比我母后还啰嗦,天天就知道管我。”陈尔雅撇撇嘴,不高兴的说,“那还不快点写诗,写好了回去换衣服?”陈简从小就对比他小三岁的陈尔雅特别关心,因为他之前听华良妃说过,陈尔雅刚出生的时候国师就说他是圣星转世,陈简想,既然是圣星转世,那他的皇弟以后一定会有一番作为,自己这个当哥哥的必须好好教导他为人处世。
所以在陈尔雅懂事的时候,陈简大多数时间跟陈尔雅在一起,督促他学习,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如果有陈简会立即阻止。陈简对陈尔雅的良苦用心比陈煊还要上心,仿佛他们并不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是同母兄弟。
陈尔雅刚刚十岁,和同龄少年一般调皮活泼,他还不知道什么是皇宫法则,什么是人心险恶,现在的陈尔雅就像一张白纸一样纯洁无瑕,他当然不会明白,在皇宫中,能得这样一个兄长是千古难遇的幸事,历代皇室成员哪个不是手足相残,血洗王府?像陈简这样的皇兄,陈尔雅必须好好珍惜。文轩阁中寂静无声,周围静的只能听到风从窗户吹进来的声音,凉爽的秋风吹到宣纸上,桌案上的宣纸像华贵的布匹,轻轻飘荡,发出清脆的响声。
陈浩麟握着狼毫在写满诗赋的宣纸上落下最后一笔,末了,嘴角勾起一抹文雅的微笑,真可谓腹有诗书气自华。随着陈浩麟一首诗作完,陈尔雅也一拍手上的狼毫,表示作完了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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