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注定是淑萍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一天。
她记得自己在一片嘈杂的鸣笛和谩骂中,横过马路,没命地在水泥路上狂奔,跑没几步,嫌高跟鞋碍事,就脱下拎在手上。挂在鞋面搭扣的金属牌子来回碰撞,发出一连串极不和谐的声响,在急促的喘气声中尤为刺耳。牌子上镶嵌的扭作一团的英语字母,是商场的LOGO。镀金的流线型阳文设计,配以深棕色的实木底版,无不散发着高端奢华的气息。这双高跟鞋是商场的标配之一,所有职员上班时都必须穿上统一的服装和这双鞋子。淑萍第一次从脸色冰冷的领班手中接过鞋子时,便对它产生没来由的憎恶。当初她弄不清楚,自己讨厌的是鞋子本身,抑或是对女领班的反感转移到了鞋子上。直到在二楼最大的品牌女鞋店工作的年轻女孩,用揶揄的口气说了句“这不活脱脱就是犯人的脚镣么”,她才意识到自己真正在乎的是远比外表和尊严更重要的东西。
充斥在脑海里的记忆分散了注意力,经过道路尽头的杂货店门口,她和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撞了个满怀。女人尖着嗓子嚷起来,她却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只是怔怔地木在那里,望着停在小区门口的三辆警车。车顶仍在闪烁的警灯,发出令人目眩的红蓝相间的光芒,淑萍眼里的一切仿佛也正飞速打着转儿。她不再喘气了,怦怦直跳的心仿佛也安分了。她穿过小区的铁门径直来到六号楼前,挤入层层叠叠的人群里,从楼梯上到三层,走进三零九室。
最为讽刺的是,从商场到家里,一路上所有的细节,淑萍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站在卧室门前看到的一幕反倒有些模糊。她记得当时丈夫伸手搀住她,轻声说:“萍,你还是别进去了。”
淑萍推开丈夫的手,走进卧室,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正蹲在床前的地板上拍照。他们的脚边露出一双棕色小皮鞋,鞋面上有一只咧嘴而笑的卡通狗熊。那双鞋是淑萍前天从商场一楼正在做促销的童鞋专柜买回来的。她猛地拨开身前的警察,跪在地上,一直堵着的嗓子眼儿顿时被剧烈的哽咽顶开。
“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害了你……”她不住地哭喊着。
泪珠从脸庞滚落,滴在儿子瘦弱的身躯上。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