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 北城稚狼初磨牙

白天里的北城老街看起来比晚上更破败不堪。因为老街上残垣断壁的房子、衣衫蓝缕的乞丐都在这白昼之下一览无遗。

贱民聚居的北城,自然比不上富裕的东城和西城,更不用去想那个被权贵世家霸占独裁的繁华南城了。

小梧像只瘸腿狗一样缓步行走在街上。然而还是如往常一样,众乞丐一看见这个形单影只的孩子,便纷纷避而远之。他们在恐惧。

在他们眼里,这可不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而是一只还未长大便已经令人胆寒的野兽。

北城老街上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一年前的那个风雪之夜。十岁的孩子拿着一柄生锈的柴刀,将一个人贩子砍成了肉泥。

因为人贩子盯上了小梧家的小桐,要将小桐贩到南城做丫鬟。

于是就在当天深夜,凄厉的叫声响彻北城。当众人赶到小梧家门口时,猩红的血在雪地上热气升腾,十岁的孩子站在血泊中,不知疲倦地劈砍着,虽然地上早已血肉混杂一片。

在北城闹出人命不过是很寻常的事情,毕竟贫穷饥饿的人为了半个烧饼都可以争个你死我活。然而一年前的那一幕却深深刻在了北城老街的人的心里,犹如恶魔的爪痕,难以磨灭。

小梧已经习惯了周围人的畏惧目光,并且开始享受那种目光。小梧有些佩服一年前的自己,干出了那样一桩连自己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害怕的事。

因为多亏了这样,北城的乞丐再也不敢来霸占小梧家的破房子,再也不敢趁小梧不在家时欺辱小桐和丑爷,再也不敢强夺小梧好不容易要来的干粮。

龙有逆鳞不假,可疯狗的秃尾巴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碰的。

小桐就是小梧的逆鳞,或者秃尾巴。

今天的小梧终于就要凭自己的力量去赚钱养家了。希冀自然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不安。对于一个在世界的阴影中长大的孩子而言。

小梧穿过了北城的最后一道巷子,便瞬间淹没在了刺耳的喧嚣声中。

西城的人看向小梧的眼神是厌恶且冷漠的。而小梧的眼神却是平静且麻木的。穿行在车水马龙的世界,流浪狗就得有一个流浪狗的样子。

小梧突然驻足在了一家豪华的酒楼门口,仰头看了看那块朱漆鎏金的巨大牌匾,然后走了进去。

十里香。西城最大的酒楼。只要能在里面当个小杂役干些杂活,便足以养活一家三口了。

然而,似乎上天就喜欢和可怜人开玩笑。更有趣的是,于众神而言不过一个小小的玩笑,便足以在一个人的生命里溅起一场巨大的波澜。再也无法平息。

而此刻,就在小梧站在富丽堂皇的大堂中央,暴露在众人厌恶的目光下的时候,一颗命运的石子已然悄无声息地坠落在他的生命中。

……

好大好气派。这是小梧对这家酒楼的第一印象。

玉雕屏风,山水古画。以珍贵红松木修建而成的楼梯盘旋而上。巨大梁柱上雕刻有飞龙舞凤,栩栩如生。

然后小梧发现了更有意思的事。

一楼檀香袅袅,红木桌上山珍海味,在座的尽是家财万贯的商贾。

二楼莺莺燕燕,媚笑连连,正是锦衣华服的权贵世家子弟在寻欢作乐。

三楼花影重叠,有下棋声空灵清脆,有稀疏的人影静坐饮茶,低沉而决断的声音隐隐约约,却令人无故地感到压迫感。

“人将人踩在脚下,又同时被人踩在脚下,然后不断地在欲望与屈辱中挣扎。原来,大家都是一样的。”

只念过三本书卷的小梧如此古怪地嘀咕着,然后无缘无故地笑了。

“哪里来的小叫花子,给我赶出去。”衣着华丽的掌柜从楼上踱步而下,那肥硕的身体竟是将坚硬如铁的红松木都压得吱呀作响。

下一刻两道魁梧的身影闪现,如同狮子站在了流浪狗的面前。

两个面庞黝黑的赤膊男人一齐出手伸向小梧的肩膀,要将这碍眼的贱民丢出去。

然而他们并没有碰到小梧。

如同一只猿猴从树枝间穿梭而过,小梧来到了两人的身后,来到了江十七的身前。

“老爷,我什么活都能干,只要有口饭吃。”小梧躬下身子,以无比卑微的姿态。

江十七盯着眼前的小乞丐,一言不发。方才他看得清清楚楚,如此孱弱的身影眨眼间便从两个焚血境修者的中间穿梭而过,灵巧如猿。

“五兽拳?有点意思。”江十七一个眼神制止了小梧身后那两个由于疏忽大意而恼羞成怒的仆从,胖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想在我这混口饭吃,也不是不可以。”幽幽的笑声响起,小梧的瞳仁却在此刻骤然一缩。骨瘦如柴的手臂如同鹤的双翅瞬间交叉于胸前,一只脚也恰在此刻踢中了小梧。

砰。声音沉闷且细微,却令在座的豪商巨贾甚至二楼的世家公子们心中发麻。江十七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背景和地位,他们都清楚得很。

如同风中落叶,小梧飞了出去。那一脚,蕴含着千斤之力。

小梧跪在地上双臂下垂,猛地吐了一口血,然后趴在了地上。小梧不明白,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胖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和那么快的速度。他自负凭借《五兽拳》足以和一个成年人周旋,不然一年前他也不可能杀死那个人贩子。

可是今天,他发现他错了。虽然一直卑躬屈膝的他并不知道此次错在了哪里。

“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么?”江十七一脚踩在了小梧身上,胖胖的脸上依然笑意盈盈。

“因为这是我的酒楼。而我一向看不惯别人在我的地盘上撒野逞能。”

“尤其是当一个小乞丐伤了我江家家仆的颜面。”

小梧终于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可他还是不明白,如果他不去躲开那两个壮汉,又应该怎么做。

“哈哈哈。古人有云,朽木不可雕也。十七叔又何必这般用心良苦,教导区区一个贱民呢。”

“是啊,十七叔。一个不懂事的小乞丐,是死是活并不重要。可千万不要动怒伤了身体啊。”

江十七瞥了一眼楼上那些纨绔公子,然后移开了小梧身上的脚,继续道:“昨天,也有一个和你一般大的女娃娃来过我这里。不过和你不同的是,我叫她滚,她便跪下来求我,还为我劈了足够烧十天的柴。所以最后,她得到了一尾不小的鲤鱼。”

下跪。十天的柴。一尾鲤鱼。

黑宝石般的眼眸缓缓睁开,小梧在地上趴了很久很久,也想了很久很久,然后站了起来。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一步一步地登上了楼梯,登上了三楼。然后他跪在了三楼的楼梯上,铺展开虽然破旧却被小桐洗得很干净的衣袖,慢慢地擦拭起双膝下的红松木。右手臂断了,可他还有左手。他擦地那般仔细,看起来像在抚摸贵重的古董。因为他看得出,这家掌柜很喜欢这些红松木。而要想活着走出去,他必须做点什么。

可能是两个时辰,也可能是三个时辰,小梧一声不吭地跪在了江十七的身前。在其身后,九十九阶红木梯,光泽明净,一尘不染。

江十七坐在红木椅上,手中青玉杯泛着袅袅茶香。闲来无事的他在这里坐了一上午,他很满意,他觉得贱民就应该这样。

欲有所得,必有所失。对于一个贱民而言,要想得以生存,自然要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而一个贱民最珍贵的东西,便是这世上最廉价、最可笑的尊严了。

两个仆从各自端着一个盘子走到小梧身前。一个盘子里是一尾鲜活的鲤鱼,一个盘子里是五个烧饼。

“任选一样,就此离开吧。”江十七突然有些倦了,肥胖的身体对他而言是力量,也是累赘。

“多谢大人的大恩大德。愿上天保佑大人一生平安,长命百岁。”小梧伏下身子,几乎连脸都贴在了地板上。

然后小梧站了起来,走到一个盘子前拿了三个烧饼,小心翼翼地塞进了怀里,一瘸一瘸地走了出去。如同一只受尽屈辱之后得到了一碗馊饭的瘸腿狗。

江十七突然很生气,因为他并没有从中听出小乞丐一丝感激之情,而且那贱民居然只拿走了三个烧饼。盘子里剩下的两个烧饼,似乎是在宣告着什么。江十七放下了手中的茶,掌心飞刀寒芒闪烁,他想杀了他。

突然,一丝寒意侵入江十七的心间,令他不敢轻举妄动,只能眼看着那孩子消失于门外的人海之中。

“江家十七爷好大的威风啊。不知,玩弄一个孩子于股掌之中可有意思?”一道轻柔的声音响起,犹如流水淙淙。

江十七看向三楼,手中刀芒消散,胖胖的脸上阴沉之色瞬间化为了谄媚般的盈盈笑意:“原来是柳家大执事,真是失礼了。在下方才只是教导一下那孩子,让柳执事见笑了。”

“无妨。不过,既然是教导,又何必要下杀手呢?我只是觉得,这酒楼里还是不见血的好。”红衣女子静坐于重重花影之中,落下了一颗棋子。

“那是自然。”江十七笑着行了个赔罪之礼,笑着告了辞,笑着一晃一晃地去了后院厨房。

……

流浪狗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吃,可唯独不吃亏。小梧不介意受人欺辱,只要能得到好处,可他不能忍受小桐也这样。所以当那个酒楼掌柜说到昨天有个女娃娃和他一样下跪的时候,小梧恨不得像狗一样狠狠地去咬上一口。

可他终归没有。当时趴在地上的小梧想了很久,忽然悟出了《权衡书》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

只有保住小命,才能保住小桐。

曾经,流浪狗不知隐忍,所以一年前不惜赌上性命也要将威胁咬成碎片。

而今,流浪狗懂得了隐忍,懂得了面临不可战胜之敌时,要将仇恨深藏于心,磨牙以待。

于是,北城的流浪狗就此觉醒为狼,将要朝着这个阴影笼罩的世界露出不同以往的尖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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