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

一转眼,自那之后已经过去四年了,如今的离秋也已长成了一米八的大高个,不再需要偷袭才能保护离鸢了。

刚开始逃亡的生活确实不好过,白天两人如同乞丐一样沿街乞讨,晚上则睡在桥洞或幽暗无人的小巷子里,不过好在母子俩都平安挺过来了。

因为事件发生在那个偏僻的小村庄里,所以对于离秋和离鸢的通缉令只在周边的城市有张贴,逃到远点的地方之后,基本没人知道母子俩的身份。

但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十分的小心,从不在一座城市呆满一年,毕竟两人曾有过在陌生城市被捕快认出来的经历。

现如今离秋母子所在的这座城市名为『鹤城』,听说是因古时有只仙鹤曾在这坐化而得名,不过离秋刚来这才半个多月,还不太熟。

尽管生活如此艰苦,但离鸢每到一座城市,都会费尽心思地为离秋寻找愿意接纳他这个年纪的学生学习的学堂,并且绞尽脑汁都会为离秋凑够学费。

可惜的是,离秋这四年来上学的日子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天,因为离秋对于朝廷和官府已经失去了信心,他们不但夺走了自己的父亲,甚至还差点玷污了离鸢。

所以,离秋口头上答应着离鸢,早上老老实实去上学,等出了门离鸢望不见了之后,便开始思考些来钱的门道。

一开始的话离秋只是去小偷小摸些商品来变卖,后来发现这样不仅钱少,而且还会被人追着打,运气不好被抓到的时候不但捞不到钱,还惹得一身伤。

所以,比起偷东西,离秋干脆就去加入了些本地的黑帮,跟着他们一起光明正大的去抢人家的商铺,去收保护费,反正横竖都要打架,这种方式赚的还多点,而且还有同伙帮自己。

但是这行来钱快,风险也比偷东西高,要是被捕快给抓到了,起码得蹲个几年大牢,而且万一要是查到了离秋身上还背着命案,估计得被吊死在城墙上。

平日运气不好的话还会碰到些冒险者,也会被他们揍得满头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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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完饭后,离秋坐在椅子上看着离鸢神情严肃一言不发的收拾碗筷,每当离秋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钱财之后,她总是这样闷闷不乐,因为对于离鸢而言,她宁可去乞讨也不愿意这样,可是为了能生活的更好一点,她又不得不将钱收下。

其实离鸢并不是在怪离秋,而是恨自己,恨自己的无能,才让自己的孩子居然要靠干偷鸡摸狗的事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

之所以让离秋去上学也是因为这个,离鸢不想离秋将来变得和自己一样一事无成。

(离秋)“今天……有发生什么事么?”

离秋决定主动找找话题,缓解一下这不愉快的气氛。

(离鸢)“嗯……也没什么吧,听他们说城里好像要准备成立冒险者协会了,今天已经有负责人过来和城主商谈了。”

(离秋)“这样的话……虽然和我们无关,但是出去的时候还是尽量小心一点好吗?”

(离秋)“戴上帷帽,尽量走人多的街混在人群里,别让人注意到。”

(离鸢)“嗯。”

……

接着,便又陷入了沉默……

离秋起身来到正在擦拭桌子的离鸢身后抱住她,双手搂在她的腰上,把头埋在她的背里呼吸着她的气味。

(离秋)“我已经失去过一个亲人了,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好吗?”

(离秋)“你是我活在这世上唯一的理由了。”

离鸢显然是被吓了一跳,但随后又觉得这是正常的亲子接触,便把手盖在了离秋的手上,轻轻地拍了拍。

(离鸢)“放心吧,会没事的,我们都会没事的……”

虽然离秋母子已经成功潜逃了四年,而且现在温饱也不成问题了,未来可能也会是如此。

但是,离秋明白,这种见不得光的地底生活不能一直持续下去,它必须得有个头。

明明离秋一点也不觉得当初杀了那几个人渣是错事,但却还是因此受到了四年的惩罚。

为了重新回到光明的世界,离秋很早以前就开始计划了,他准备存足够多的钱,买通一座城市的衙门,让他们包庇自己和离鸢的罪行。

但这个计划不是那么好实现的,好在不是毫无希望,钱的话离秋已经存的差不多了,买两个人的命估计两百金应该够了吧。

拥抱许久之后,离秋松开离鸢,明明背上的伤连走路都疼,但是抱住离鸢时却完全感觉不到,直到离开之后才开始隐隐作痛。

母子俩接着又唠了会家常之后,在月亮高升之际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吃过早饭的离秋像往常一样,在离鸢的目送下朝学堂的方向走去,但在离鸢回屋之后,离秋转头就进了小巷子中。

在如迷宫般复杂的巷子中穿过几条街之后,离秋来到了一间位于巷子最深处的小酒吧里。

这里二十四小时营业,是像离秋这类人最喜欢来的地方,只有在这里,离秋才能安安心心的坐下来喝一杯而不用担心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店里的大家伙儿都是罪犯。

离秋推开门走了进去,店里人不算多但也没到惨淡的地步,几个衣着暴露的店员也正在上酒或陪客人嬉戏。

离秋穿过嘈杂的桌旁,跨过睡在地上的醉汉,来到店里最角落的地方坐下。

桌的对面还坐着一位穿着斗篷戴着帽子的男人,他是一名黑市商人,专门帮别人处理些来路不明的赃物。

(离秋)“看看这个。”

离秋把昨天抢来的项链放到桌上,推过去给男人。

见生意来了,男人举手示意店员给离秋上了杯酒,接着用右手拿起项链摸了起来,感受它的材质。

“七金。”

观察一阵过后,男人将项链重新放回桌上。

七金!?

离秋做梦也没想到从个小混混手上抢来的东西居然能有这么值钱,不禁喜上眉梢。

但很快,离秋又强迫自己恢复了以往的沧桑表情。

(离秋)“十五金。”

很多人在销赃时,面对对方开出自己意想不到的高价,都会抓紧一口答应,生怕对方反悔了。

但对于离秋这个老江湖而言不是,他能开出如此高的价钱,起码至少说明这项链上的宝石肯定不是塑料的。

但离秋也不知道这项链的真实价值,很多时候你认为七金已经够高了,熟知人家转手就卖二三十金。

所以,离秋现在得想办法让利益最大化。

“没有这样讲价的,你这翻了一倍都不止了。”

(离秋)“那谁知道你一转手又卖几倍呢?”

“那我肯定要赚点啊,不然我白给你收啊?”

(离秋)“赚是得赚,但我觉得不能赚的比我多,毕竟这玩意儿是我拿命换的,而你只要动动嘴就能转手卖给别人。”

离秋拿起黑商送的酒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反正现在项链在自己手上,它真要这么值钱的话大把人抢着收,不差他这一个,所以该着急的人是他才对。

黑商看着桌上的项链,叹了口气。

“行吧,就十五金。”

(离秋)“十七金,我改主意了。”

“你……”

黑商握紧拳头深吸一口气瞪着离秋,但随后还是忍了下来。

“行,就十七金,还需要再给您加点吗?”

(离秋)“不必了。”

离秋笑了笑。

黑市商人从兜里数出十七张红色大钞放在项链旁边,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从外人来看,这庄生意是离秋赚了,但事实未必如此。

就像一开始说的,他转手就卖给别人五十金离秋也不得而知,说不定这一切的表现都是他的演技罢了,从拿到钱的那一刻,离秋就莫名感觉自己还是亏了。

因为离秋想的是把价格抬到一个超值的高度,然后让对方一步步压价从而得到真实的价格,但是对方对于离秋开出的高价只是通过言语和表情表演了一番,并没有进行实际性的压价行为,说明他还有得赚,这条项链还不止这个价钱,他才会同意。

不过也没必要太较真,毕竟人家就是吃这口饭的,况且比起一开始的七金,已经多赚了一倍不止了。

要是所有赚钱的门道都像这么简单就好了,比起酣畅淋漓的动手,离秋还是更愿意去动脑。

“哟,这么早?”

(离秋)“可不嘛,得‘上学’不是。”

出手掉项链之后,离秋端着酒杯在吧台坐着和店员调情,正准备离开之际,二狗却迎面朝着离秋走来了。

二狗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从未上过学堂,连字都不认得的那种。他们认为狗既忠诚又勇敢,是非常好的象征,所以才给二狗取了个这么不着调的名字。

(离秋)“这位是?”

二狗不单只是一人,身边还带了一个看起来挺老实忠厚,才到二狗脖子高的男人。

(二狗)“路上碰到的,虎哥的人,说是找你的。”

(离秋)“行,哟!你这胳膊没事吧?”

二狗向吧台点酒时,离秋才看到他的左手不单缠满了绷带,还被两块长木板子给固定住了,跟骨折了一样。

“还没事呢,昨晚要是再晚点我这条胳膊就废了。”

二狗接过吧台小姐递过来的酒,豪爽的一饮而尽,刚才还和离秋眉来眼去的调酒师也有意无意的抚摸着二狗的手指勾引着他。

这也难怪,毕竟二狗虽然叫这么个*名字,但不可否认人长得还是很帅的,不说玉树临风吧,起码也是妥妥的小白脸配置。

离秋比起他来,那可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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