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秋天,我终于从一个小学生变成了一个初中生。
我也从一个儿童变成了一个少年,褪去了脸上的稚气却添上了几分青涩。
我们一个年级分成了AB两个组,各10个班,而因为初一年级的教学楼不够,我们A组后面四个班被分到了初三年级的教学楼的四个教室。
我第一次看见了她,她样貌清纯,皮肤很细腻,几乎看不到同龄人脸上的青春痘,老师说她在家里一定是掌上明珠。
我知道我和她是没什么可能性,已经感觉到其实同我一样看上她的人不少,而她却似乎对这些从不作回应。
我喜欢看她笑的样子,有时候也想故意做出点行为或者说出些让她开心的语言让她开心,有时候我做到了而有时候却变成了别人的笑话。
我是那么的喜欢,在小县城里,那时的我一个星期可能连10块钱零花钱都没有,因为一日三餐都是在家里吃。
偶尔快迟到了,我才能有3块钱的早餐钱,那时候我们那里物价并不高,所以3块钱能吃到蛮好,一碗粉和一个鸡蛋加豆浆。
为了能请她喝一杯学校外面的奶茶,我赞了一个星期的早餐钱,终于有了底气,能买得起一杯奶茶,然后问她喜欢温的还是加冰的。
而她却只是回答我:"不用了,我昨天刚喝过!"
我失落极了,我可能晚了一步,或者说是我来迟了。
青春期的懵懂,让我总是集中不了注意力上课,在上课时总是不由自主的把眼睛瞄向她,她是那么的可爱、美丽、而优雅。
她是公主,起码在我心里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关注她,去想她。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所以我只能在放学或者周末借同学的按键机给她发QQ消息,而我也只能短暂的上一会QQ,就得把手机还了。
她家里是有电脑的,在她房间里就有一台,而我家没有,想上个网真是奢侈,有时候上qq收到她的消息可能是在一星期以后。
我们在教室几乎没有交流,因为不好意思,也因为胆怯,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聊起,而却只能看着她与前后桌的男生偶尔说说笑笑。
我的心里是单纯的,但却因为这些思绪而变得躁动不安。我是多想让她知道我心里对她的喜欢,有时候想说我爱她。
但是老师说我们这个年龄那懂得什么是爱,只是单纯的喜欢,但我觉得,我就是爱他,我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青春期的喜欢,不顾一切的喜欢,但却从不敢在她面前直说,因为我知道,说出口,可能以后给她发消息都变得奇怪了。
也许她不会再回我消息,所以,我从不敢告诉她我喜欢她。我从乡下来,所以有些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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