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童年(一)

重复一下,杨斯·乔利生于帝国历三十七年年,埃斯特苏都人。

在杨斯幼年时,母亲安东妮——没有姓氏的村人——对他很是严厉。

或许是因为父亲不落家,安东妮就很尽职的履行了作为父亲当行的职责:打骂教育。

因而,镇民们常常能听到木棍倏倏的击打声和杨斯凄惨的嚎叫声。若是问起原因,大多,或者说几乎,不过是没有背得当天布置的《圣经》经文之类的小事。

也是因此,杨斯自那时就开始讨厌起经文之类,但又不得不害怕、崇拜它们。

这种情绪看起来很复杂,但不难解释:背得那些经文,她的母亲就是世上最温柔的人;背不得时,那她就化身恶魔,把他打的遍体鳞伤。

只是,孩子天性嘛,作业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完成的,所以挨打也是时有发生的事。

后来再大点,有了教堂给预备学生们的考试,他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他一直是在镇里名列前茅的,教堂里的牧师总是赞扬他学习的天赋。但杨斯到了那个年纪,却开始有了新的想法。比如说去一些地方,听吟游诗人唱歌、讲史诗。

吟游诗人弹唱些什么呢?当然是:

辛维抡大剑,一力斩众寇。

挺挺英雄气,领军战皇侯。

无论是拯救国王的逸事还是挥舞巨剑时的身姿,都是埃斯特苏都的孩子们最爱听的。

杨斯那会儿对这些称颂并无太大概念,甚至于大部分时候,他都不认为那个人就是他最亲近的人——他的爷爷。

而每天这样乐此不疲地拿着零花钱要去听故事,甚至有些时候他还会学习怎么去弹奏那些里拉琴和鲁特琴,功课自然而然得落下了。

他其实只是落下了一点,依然比所有人都好,但这就不能合她母亲的意了。于是安东妮总是像要拯救迷途的羔羊那样,哭着,闹着,说不知道如何打救自己的儿子。

她这样和街坊邻居摆谈:

“杨斯啊,不知道怎么办了哦。”

“安东妮母亲,您这是怎么了,一脸阴沉的样儿。”

“还不是杨斯,这小子现在整天跑着去要听那些人唱歌,学习一点都学不进去了。”

“哎,哎,孩子嘛,喜欢这些都很正常,他还是个孩子,况且啊,他背诵经文,全镇的孩子,即便比他年纪大的,也找不出一个比他好的。”

“哎,没救了啊已经!这孩子没救了!他可是要考专业学校的啊!”

“嗨!我看杨斯他上那些学校,只是时间的事罢了,您别太着急,别一下子就放弃他。”

“不行不行,没救了啊...”

......

大概就是这样。

据杨斯所言,他母亲那时的神经敏感得像病人,乃至于之后将近十年,都是如此。安东妮不止十次扬言要把他送到修道院的教儿所去教育一下——那地方是儿童犯罪者的归宿,总把杨斯唬的有些害怕。

但长大之后,杨斯会反过来嘲笑他的母亲,说该送去看病的人是她。

总之,抱怨完后,她母亲回去还是会打他。就跟狂信徒把自己想象成耶稣的转世一样,她会拼命地挥舞鞭子,一定要拯救自己走上歧途的儿。

再大点,八九来岁,杨斯挨了打,就懂了去找人庇护——他知道他母亲不会在外人面前打他。

只是这年,他的父亲甘回来了。甘与安东妮做的恰恰相反,为了让杨斯清楚父权的回归,也要让别人知晓他的强大,他会专挑外人在时去打杨斯。

他的父亲也这会儿恰是退伍后。刚入职武卫,就染上了赌博的糟糕爱好。

皇帝给了他丰厚的退伍金——一大袋金币,却只几个晚上,就让他在赌场挥霍一空。甚至家里的银器,也拿去抵债,输了干净。

安东妮因为这事儿,几次哭死在家里,他也毫不关心,只是说“自家老爷子有钱,没事”。

或许是受军营生活的影响,他在生活中总是戾气十足。谁骂了他,他就把那人拉着,在街上对骂;谁惹了他,他就要拔出明晃晃的剑,要与人决斗。

这种戾气远远超过了杨斯的母亲,从而在不到几个月时间,甘就和安东妮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安东妮呢,这才成为了传统上的母亲,她不再打骂杨斯,而以泪水作为自己的武器。杨斯也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了个真正的母亲。而那些充满痛苦的东西,都由他父亲甘替了。

他的父亲接手他的教育问题后,对于教育的方式,不仅没因为年龄的变化有改变,反而是变本加厉。

在军人甘看来,人只有接受纪律和规则的束缚,才能变得更好,而且,人能很快接受纪律和规则的束缚,进而适应它们,离不开它们。就像他们对待新兵那样,他对杨斯也玩起来那套花样。

安东妮还是会如同以前那样,哭诉杨斯的状况,也更加频繁了。毕竟现在这是她唯一表现自己关心杨斯的方式了。

甘听了安东妮说的那些虚构的杨斯的不是,就会异常的暴怒起来,用着军队的办法,来体罚杨斯。

体罚完了,他就会苦口婆心地说:

“现在国家和以前不同了,耍枪弄棒的,都是别人的工具。你要去当牧师,以后才能从政,现在文官制度被皇帝弄得这么好,你要好好学习经文,才有机会翻身!别他妈去听那些人唱那些武功歌了,那东西没用!”

文官制,是二世皇帝设立的,主要由教会的僧侣担任,有利于保证宫廷的纯洁性,也是加强政教合一的手段。

在他退伍后第二年的某日。那天杨斯回家时,发现甘在与一个教父模样的人共进午餐。

杨斯有些害怕,因为有外人时,父亲会显得残暴而又刻薄。但幸好这次并不一样,在这位大人面前,甘也不敢造次,反而是一脸谄媚。而那个胸前带着十字架吊坠的人,看他进门,就眯起眼,细细地观察起他来,眼神从上到下来回扫视着,最后停在了腰间往下一点的位置。

“儿子,回来了啊!”

甘难得地露出笑容,但这种笑让杨斯看来很是虚伪,也很是讨厌,甚至说,让杨斯有些害怕起来,令他胆颤着停驻在门口,不敢进屋。

“是的,爸爸。”杨斯小心地回道。

主教放下了手中的刀叉,杨斯想,这是因为上帝不允许教士在进餐时说话。

“儿子,给埃斯特苏都的副主教大人请安。”

“主教大人午安,很抱歉打扰您进餐,我的名字叫杨斯·乔利...”杨斯僵硬地行了礼,有些害怕,嘴不自觉地哆嗦,脚也有些站不稳。

“看来你是个很严厉的父亲啊,甘。对孩子,不要太严厉,对吗,他只是个孩子,不是吗?”教父转头对杨斯露出和煦的微笑,但在杨斯看来,这却要比甘的笑更为虚伪,而且其中还夹杂了一些他尚且不懂的情绪。主教继续道:“来,孩子,坐到我旁边吧,不要害怕。”

杨斯望向父亲,父亲闭上眼,深深地点点头,于是他就慢慢走过去。

“你知道吗,我有许多的教女。每次她们买东西没了钱,就要缠着我,”主教一边说,一边细细地端详着杨斯的体态和容貌,仿佛要把他看穿似的,“我一看,嗨,两个金币的钱而已,就给了。”

“主教大人,杨斯还没有教父...”

“啊啊...主在上,都是安排好的。来,杨斯,让我好好看看你的脸。”

而这之前,杨斯一直低着头,看着地板和自己的脚背。

“听见了吗,杨斯,让主教大人看看。”

“是!爸爸...”

杨斯终于是抬起头,看向了主教。我想,那个端坐着的主教,会看到,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用漂亮这种女性化词语来形容,实在是丝毫不为过,若是加上可爱,只能显得更为贴切。一头及腰的金色长发,走起路时轻微地摇曳着。一双亮若星辰的大眼睛,似乎总是装满对世界的好奇。眼角很长,如树枝那般,向耳朵两侧延伸过去。眉毛从内向外塌下去,厚薄适中的,看起来温柔极了。挺立的鼻梁,像是上帝要用他来证明自己高超的雕刻技艺。微薄的嘴唇、肌凝如脂的皮肤,还有远超同龄人的身高,集了美少年该有的一切。说起话来时童声童气,而笑起来总是痴痴的。若说有富贵人意寻娈童,今天的我定会开玩笑地推那个小杨斯上去的。

主教看呆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说:“孩子,你愿意做我的教子吗?”

“主教大人,这是真的吗!不胜荣幸,我想他一定很乐意的!”甘忍不住插了嘴,眼神死死地盯向杨斯。

杨斯知道,他不能拒绝的。

“教父大人,这是我的荣幸...”

“噢噢!多聪慧的孩子啊!”主教看到杨斯直接叫了他教父,开心地拍着他的大腿内侧,让他不禁有些痒痒起来,把腿夹紧了些。他瞟到,看到他小动作的教父,露出了值得玩味的微笑。

“太好了,主教大人,这一天简直是我这辈子最值得庆贺的时候了!您要喝什么吗?我这就去酒窖拿。”

于是,他俩欢快畅饮着,没有了起初的礼仪和优雅。不一会儿,甘好像不胜杯酌,道了要去房间休息,只“命令”杨斯继续陪着这位大人。

两人坐着,主教提杯,抿着杯中酒,些许酒液沾染在他有些花白的大胡子上。

“教父大人,吃饭的时候可以讲话吗?”杨斯盯着主教手上的酒杯,忍不住问。

“可以,孩子,是可以的,私下是可以的,但是不要说出去。”

“那...喝酒也可以吗?还喝那么多...”

“懂事的孩子,我的答案,和刚才一样。如果你想要长大的话,你就必须明白现在摆着的这些东西。”

“是的,教父大人。”问完,杨斯又收回了身子。这时主教停下了手,用餐巾擦了嘴和胡子,伸手抱住了杨斯的腰,对着他的耳朵呢喃着:“孩子,不仅是吃饭时可以说话或是酗酒,你还会知道更多可以做的事的。”

……

这样的日子过着,对于杨斯,最好的还是跑去爷爷奶奶家,在那过夜,一连十几天不回去。而到了爷爷奶奶家,就像是他读过的《亚瑟王传奇》中,兰斯洛特回到了快乐岛一样。

就在某一天,他沿着山腰大路挺近,逃命似的把后面追他的瘸子甩掉了。跑了不知道多久,穿过一个人工开凿的山体隧道,就来到了爷爷家的后山上。他站在那里,丝毫不觉得疲劳,大声呼喊着:

“爷爷——”

然后就像一只小鹿一样,从山坡上顺着人造沟渠就飞奔下去,去到了山下爷爷的院子边。

他的爷爷——辛维·乔利——那个瘦瘦黑黑的有些驼背的小老头,总是不顾炎热地戴着一个绒制的军帽,身上穿着羊毛背心,小臂上套着袖套,脚上着着凉鞋,左手拿着园艺铲,右手提着喷水壶,正躬身在植物园外弄着自己的花花草草。

到了院子边,杨斯又像兴奋的小狗那样,一下子从篱笆上飞跃而过,哗啦啦碰倒一片花盆,踩伤踩死植物不计其数,绿葡萄的架子都被差点拉翻,接着不管不顾地撞开屋门,冲进那体面的小别墅内,抱起地上懒洋洋地正睡着午觉的柯基犬,就飞扑到了沙发上,随手拿起旁边的糖果吃起来。

辛维见了,也不生气,反而咯咯的笑起来:“小狗儿,跑慢点嘛,会儿摔到了。”之后便慢悠悠地走过去把花盆之类的扶好,再处理被踩踏的地方。

杨斯拿起餐桌上的某本书,翻阅起来,是关于帝国野史之类的人文书籍。

书里面的国王们光鲜亮丽,骑士们快意恩仇,有忠诚直言的大臣,有阴险狡诈的逆贼。文学家们描画着其他地方千奇百怪的风景,讲述那些人精彩各异的日子。书中这些东西总让杨斯对异地的生活产生无限的遐想。杨斯觉得,看这些要比背经文要有趣上千上万倍。不过这些书其实都是奶奶邓娜花钱买的,因为辛维并不识字,一直是邓娜在看。那时,书这种东西仍然是小奢侈品。

“爷爷,今天我又在吟游诗人那里听到你的故事了!”杨斯还拿着书,双手展开平放地躺在沙发上,兴奋地说道。

“是吗?那些小骗子们又唱啥了?”辛维还埋头清理着犯罪现场。

“他们说,有一次,莱尔国王被一头熊袭击了,那头熊,有...有两个莱尔国王那么高!周围的人拿着长枪都不敢靠近。他的马也受了惊,一下子把莱尔摔倒了地上,然后...然后你就扛着大剑冲上去,只一下,就把大熊从中间一剑劈开,就像这样...”杨斯一下子坐立起来,开心地用手划着着自己被劈开时到要走的轨迹,“然后莱尔领主就得救了,对你说了感谢的话,给了你奖赏!”

“哦?”辛维拿起一根被踩倒在地上的绿葡萄藤,重新挂到架上,把笑容藏在胡子里,“我原来这么厉害!”

“爷爷,难道你以前没那么厉害吗?”

“你看我像吗?扛着巨剑,然后去把一头两个莱尔高的熊劈成两半?”

杨斯这时抬头看了下天花板,大概是想象了下两个国王叠起来有多高,又看了看自己的爷爷。

“爷爷你能做到的对吧...”

“做得到!不过,那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是吗...有时候我都怀疑他们说的到底是不是你了...”

“吼吼吼吼,”辛维此时已经收好了东西,捧着一握葡萄进来,坐在杨斯身旁,“如假包换,天底下就我一个辛维!就像你的爷爷,天底下就我一个一样!”

杨斯也跟着笑了起来,因为他知道他的爷爷曾经是个大英雄,这比他的父母要厉害多了。

他们背后的厨房里,奶奶邓娜正穿着围裙忙碌着,听见了杨斯的声音,就从沙发边上的门走了出来。

那个老妇人,一头剪短的精修的银白的卷发,身材匀称,而且很高,高出他的丈夫一个头来,这样的高法在埃斯特苏都的男人里面儿,她都算一顶一的。皮肤仍然很是白皙,不禁让人觉得杨斯的肤色大概就来自于她身上。即便上了年纪,也不难看出年轻时是个极美丽的人。对于爷孙俩的谈话,她自然尽收耳中,就站在旁边笑骂道:

“你个臭老头,又在这里骗小孩儿。那些弹琴的,就尽编些歌来唱。”

“你个老太婆,我在和我孙子讲话,关你什么事。”

“你这么厉害,那混这么多年没混出个名堂来,退休了还是个『武卫骑』,一天把钱往外面花,没有往家里送过,哪有你这种过日子的。”

“你...你个妇人家懂什么,那叫『骑士精神』,懂吗,骑士,叫...乐善好施、帮助他人。”

“你个乡野村夫也说这种东西,你帮的那些人后来帮你了吗?要是你下马,怕是他们还要跟着落井下石吧。”

“你个老东西,为老不尊的老巫婆,不要乱讲话。”

两人这样说着,如果你只看内容,可能觉得他们在吵架,但其实他们只是在平常地谈话。这样的拌嘴在杨斯眼里显得很正常,毕竟爷爷奶奶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我可没乱说,辛维,你当年被赶出家门之后,是什么情况自己心里清楚吧,少跟我的乖孙子他说那些没用的『骑士精神』。”

这话说完,辛维立刻就涨红了脸,没了声音。他弓着背,坐在杨斯身边,小声地跟杨斯说悄悄话,故意气邓娜一样:“小狗儿你还记得骑士八守则吗?”

“记得,爷爷...”看见老人压低声音,杨斯觉得有趣极了,好像那些反叛的骑士在密谋一场推翻暴君的革命,也就跟着沉了声下来。

“来,背下,爷爷检查下。”

“嗯!”杨斯开心极了,经文他有些时候背了半天,一条也背不得,但这种东西,他一眼就印象深刻了,“谦卑、灵性、荣誉、公正、怜悯、诚实、英勇、牺牲。”

“背得好,背得好极了!”杨斯每念一个词,爷爷就会点点头,“好得很,我的孩子,距离骑士,你已经很近了!”

“太好了!那爷爷,”杨斯的眼睛突然朝上转了一下,“那我,能成为武卫吗?就像爷爷...”

不等杨斯说完,邓娜就打断了他的话:“得了,辛维,你把杨斯带坏了!”

辛维有些不悦,还是把身子面向杨斯,自顾自地说:

“好,那我就告诉你什么是武卫吧!”

“好——!”杨斯兴高采烈的,双腿在沙发前交叉摇晃着,抬头看向辛维。

于是,

“听好了,小狗儿!武卫,他们来自于国王招安,起源正统...”

“就是最开始是一堆匪徒!”

辛维听了,头朝背后的邓娜偏过去了一点。

“他们身强体壮、武艺高强...”

“大多数不识字,还不会说话,和草寇没太大区别。”

辛维的头又扭过去一点。

“他们是捍卫正义的勇士,敢于惩凶除恶...”

“嗨呀,既当司法者,还当刽子手。”

辛维这会儿已经不再面相自己的孙子了。

“他们来自于平民,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舟水之情,最为浓厚...”

“混迹社会,吃拿卡要。做了坏事,还要装得光明正大。”

辛维这时眼珠瞪得老大,眼珠歪过去,死瞪着邓娜脚下的地板。

“他们有骑士之衔,享受骑士的待遇和地位!”

“但是啊,被真正的骑士老爷们看不起!”

“你个死老太婆是不是只会插科打诨,乱说我们武卫,”辛维一下子抬头看着邓娜,嘴气的打抽抽,“你个老巫婆,死了好点!”

“哎哟,我的老僧侣,你怎么在杨斯面前这样吼呀?”

但其实,爷爷奶奶这样的拌嘴,杨斯并不像父母吵架时那样害怕,反而觉得很很好玩,甚至有了温馨的感觉。不过,爷爷和奶奶说的话里,他好像只听到了爷爷说的。于是,他拉着爷爷的衣袖,瞪大了眼睛,亮的发出光来,说:

“武卫好厉害!爷爷,我也想当武卫,怎么才可以做武卫啊!”

这一下,把这对老夫妻真正地吓到了,一起瞪着杨斯。他们一动不动,爷爷坐着,手放在大腿上,两掌相对,弓着背,而奶奶,双手叉在腰上,跨站着。

辛维这会儿有点尴尬,眼珠子和头都微微往后转了些,又收回来,这样好几次,才把脖子一下子转过去看了一眼邓娜,又急忙转回来,怕她知道自己在救助似的。

这动作把邓娜逗笑了:

“哎,哎,我真的想把你逮到大街上去臊你的皮,辛维,你看你,还不好意思来唱黑脸,要我来,哎哎,随你的意。杨斯,我的好孙子,这是你爷爷的意思,不要去做武卫那种没前途的人,好好背你的经文,然后好去做牧师,之后再去当文官,那才是最好的,”邓娜一边摇头一边说着,“别怪你的奶奶说这些话,要怪就怪你的爷爷吧。”

很明显,邓娜的话有点伤到了杨斯,他瘪着嘴,有些清涕从鼻子流出来,泪水在眼里打着转。他不明白,明明是奶奶说的话,为什么说是爷爷的错。他想,以后爷爷才是第一好,奶奶只能排到第二了。

老人见杨斯这样子,又都心疼起来,不住地道歉。这时,奶奶想起了些对杨斯来说很重要的事:

“杨斯,小爸爸他在后院马厩的,去找他打猎吧,猎弩就在卧室的武器柜里。”

“小爸爸在吗!”还在哽咽地杨斯,挂着鼻涕一下子又开心起来,“呜...我要去找他!”

于是,杨斯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下来,不顾还没擦干净的鼻涕和泪痕,就去了后院。

后院很大,兼有羊圈,旁边有一个特别盖的屋子,那就是马厩。

“小爸爸——我来了——!”

喊了一会儿,那屋子里出来一个人,那就是金,甘的亲弟弟,辛维和邓娜是二儿子。他和他的哥哥长得并不相像。鹅蛋头,尖下巴,小眼睛。脸颊凹在了骨头里,颧骨却凸出得不是很明显。鼻翼很宽大,鼻梁也跟着沾了光,反而显得挺拔了。嘴唇和杨斯一样,都是薄薄的,像是总抿着嘴一样。在眼睛周围有些发红,大抵是酗酒造的恶果。胡茬看起来有修理过,但很明显,他对这个事并不太上心。本和杨斯一样,本也是头金发,但却像那些军官那般,剃得光光。

“哟,这不是我的好儿子吗?”那人看到杨斯跑来,就笑起来,露出了被大麻熏过的牙齿,“谁把你欺负了,哭的一个大花脸。”

“没事!我们去打猎吧!”

“想动弹下了吗?好吧,走,我的小骑士,你去拿弩来,我去牵马驹。准备好一大袋弩矢,现在大夏天,咱可以玩很久!”

“好——”

杨斯便又飞奔去取了弩和矢来,而金也牵出来了一匹小白马。准备充分后,他一下子跳起,当然,也可以说是飞起来,就跨坐在了马背上,牵着马绳。

“来,龙骑兵,带着你的火枪,坐到前面来。”

“是...”杨斯答了,用左脚蹭着右脚后腿,却没上去。

别人可能不知道,但金一眼就看出来杨斯的小心思,他把马绳一拉,横了过来,说:“怎么了,小骑士,看来你想自己骑一匹马对吧?你觉得自己已经够大了对吧?”

杨斯没有做声,但期盼的点点头。

“嘿呀...”金摇着头叹了一口气,下马进了马厩,好一会儿,杨斯看见他探出一个头来,就像小偷那样,左看右看,似乎确定了没有其他人,才直起身,踏出一步,像军人一般整理着装——而他的手上则牵着一根马绳。

他转头看向杨斯,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把那匹背就和杨斯一样高的老马牵了出来。

“来,好儿子,来骑吧,快,别让你爷爷发现了。”

这一下,把杨斯乐的简直头晕脑胀,他跑过去,抚摸着那匹马,但突然想到什么,又低下头来,说:

“小爸爸,这样,爷爷他会生气的...”

“哎,你手还摸着马鞍呢。别这么说,快上马吧,这样,要是他看到了,我就马上踢这畜生屁股一下,然后我们就可以逃跑了!你爷爷他肯定追不上我们!”

不知道为什么,杨斯突然想到爷爷在后面生气的画面,就像对奶奶时那样,一下子笑了起来。

“可是...可是我还不会骑...”

“嗨,我的好幺儿,别怕,想想那些东北的鞑子,在他们五六岁时就会骑马了。况且,这是匹老马,除了大了点,你的跨要受点苦,绝对不会出其他问题的。快上来吧。”

“可是我还是害怕...”杨斯看向金,很明显已经被说服,“爷爷他骑过吗?”

“老头子当然骑过!”他的脸一下子贴近了杨斯,露出狡黠的笑,“这匹就是他的御用宝马,来,我抱你上去吧。”

杨斯没有再犹豫,手跨在金的肩膀上,就被抱上了马,接着金大踏步地又去骑上了小马,拿起了马鞭。

“小骑士,往后靠点,把你的跨顶起来,用你的屁股坐,用你的双腿夹紧你的坐骑。”

就这样,金反复确认杨斯已经坐好后,就把马鞭高高举过了头顶,一下子佯挥到那匹老马的屁股上。

“嘶!”老马一下冲出后院,奔向森林。而杨斯,则害怕地把身子缩着,双腿一点也不敢松开。

“哈!我的好儿子,你骑的多好!多有天赋!”金在后面大喊着,也踢了马的腿肚子,策马在后面追着,“走吧,去我们西南人的家!”

顶着夏日的烈阳,两人开始了他们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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