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故人留言寄厚情(4)

后来,当然是后来了,你并不想娶我,只是为了摆脱那所谓的人命官司,才把我带出狼窝,让我在城里有一个栖身之地。尽管这么多年,我们对山区的那段生活,避而不谈,可是那是我们永远也绕不开的生命历程。尽管我们始终一厢情愿地告诉自己,林家二子是误入了狼窝,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是的,这是冠冕堂皇的说辞和理由,不管村民们和家族的有心人怎样起哄,联名上告,法律最终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可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心中的那个狼窝真正消失了吗?能逃得脱良心的谴责吗?

也许是我太贪婪,要的太多。你回到富足而又多姿多彩的生活圈子里,早把山区的贫穷和寂寥抛之脑后,对我更是若即若离,有一天会形同陌路。我不想失去你,便装作精神恍惚的样子,用来换取你的同情。我深知,你虽然是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孩子,做事不会深虑,有时甚至不计后果,因为有人会为你兜底。环境的改变造成你对感情的游移,却能容忍我和林老太太的长期居住,充分说明你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花花公子,内心的愧疚和善良尚未泯灭。孩子的出生,是我唯一的砝码,就凭那酷似你的模样,早已把你心中那块“移情”的坚冰给融化了,你不会对我们撒手不管的。

还记得那份结婚登记文书吗?那是我托人伪造的,竟然蒙骗了你。表面上咱们是合法的夫妻,实际上我们随时便可以解除“婚约”的。其实,说白了,这也是我为自己留了一手,怕有一天你真的会离我而去,那样我便可以一走了之,免去了诸多的麻烦,也是为自己留下一点颜面。

这么多年,你没有怀疑并深究过我,默默地接受我对你的体贴和照顾,其实我很明白,我生活在惶恐中,你生活在谎言里。我们心照不宣,各怀心意。

这便是我的悲哀。你只是在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义务。真正叫你刻骨铭心的是那个叫叶子的女人。她好幸运呀!我多么希望能像她一样,走进你的心里,哪怕只有一天。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要离开你和树林,我觉得是时候了。在我弥留之际,在完整的我还存在的时候,我要离开你,离开你们。把你,把孩子都归还给你们。一切都是你们的,我本不应该占有这一切。

在埋葬你们爱情的地方,我将还你们一片碧绿的柳树林,我也把灵魂埋葬在那里。也许你会因为生活的惯性不适应没有我的日子,我确定那不是爱,只是动物的习性。请不要为我哭泣,不要。我已经没有活着的必要了,我不愿意耗尽我所有的精力,等到死神的到来。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要在爱柳林为你们守候着美丽的夕阳,守望着爱的柳林,守望着这溢满爱的小河。

是的,那天你看到我疲惫后的倦怠,第一次体贴地说,累了就睡一会,注意身体。得到你首次的体恤,本应该高兴,可我却剜心割肺的疼痛,二十多年揉着爱的眷注,终于能换来你的一句关怀。我在心中泣泣地用萧红的话对你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尽管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早也为我写出了判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我还是要说,今生碰到你,是我的福分,能做你的妻子是我一生的幸运。

看到这里你肯定会问,既然树林是你和叶子的儿子,那么以林家二子的名义生下的孩子——我们的女儿呢?她在哪里!无意中从蓝天的口中发现端倪以来,便一直瞒着你和树林在默默地寻找。就在前几天,我收到了一封匿名的信件。信上说,他没有勇气直面我,说水晶就是我们的亲生女儿,而树林却是你和叶子的孩子。可是我没有直接的证据,也不忍心从水波和蓝天夫妇手中,夺走他们心爱的女儿。这也是我临终拜托你的一件事,如果哪一天证实了水晶就是我们的女儿,请告诉她一声:妈妈对不起她。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从产房里出来,我尚在昏迷中,隐隐约约听到林老太太的哭声。她哭诉着说我的肚子不争气,生了个丫头片子,断了她老林家的香火。可等我清醒以后,她却又高兴地告诉我,说是生了个小子,并且替老林家的列祖列宗感谢我。

这一切真好像是一出没有结局的大戏。为了保全你,你的爸爸妈妈,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们没有底线的满足了林老太太,昧着良心,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和叶子。

最后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妈妈在临终的前一个晚上,交给了我一个项圈,嘱咐我说,世上还有一枚相同的项圈,如果遇到拥有同样项圈的人,千万不要错过,那是你的亲人。记得有一次,水波看到我的项圈大惊失色,向我询问它的来历,当我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听,并让他看了妈妈的照片时,他什么也没说,非常痛苦地离开了。从此再与他接触时,他背负着极大的成见,既别扭又充满矛盾。难道说,他知道些什么?或者他就是妈妈口中的亲人!

爱你的妻子凤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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