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事情败露惹事非(4)

年轻的警察高高地挥起拳头抢白说,你还有理了不是?废话少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风不起浪,没虱子不痒,你还敢污蔑山区人民栽赃陷害?胆子不小!你蒙得了山里的老百姓,还能糊弄得了我呀?

柳树不服气地嘟囔道,群众的眼睛?胡乱猜测妄断吾辈,是哪门子群众呀?

什么?大声点!还委屈你了咋的?闹出来人命你以为还能给你开玩笑?老实说,你是怎么样对待死者的?栽赃陷害?亏你说的出口,怎么不陷害我呀!

你没在这里哟!我又不是那吃人的狼,怎么能知道。

年轻的警察听了他的话,气不打一处来,敲着桌子大声说,我看你什么下乡知青,大家都忙着回城,你却趁这个空档来山区接受再教育,说不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儿腻,我就看不惯你们这些城里来的小痞子,玩世不恭,嘴比石头还硬,骨气像是软皮鸡蛋。你倒不是狼,比狼还要坏,是个大色狼!二子的媳妇昨儿夜里就在你的屋里,铁证如山。你霸占良家妇女,致人死亡,你说该当何罪?给你上纲上线,不判你个死刑也得判个无期,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别妄图蒙混过关假装无辜,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目前唯一的出路就是,老老实实把昨晚的事情说个明白,争取宽大处理。

柳树听出了话外音,他们手中并没有什么所谓的证据,村民报了案,完全是意气用事,凭借推理和猜忌,表面似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可是谁来证明?单单凭二子的死亡,来推理判定,显然有失公允,亦有失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再说了,他柳树目前的存在,与二子与狼没有根本的利害关系,死拉硬拽地硬套在一起,未免有些牵强。想明白了,他便增强了与审讯人员斗智的勇气,一个个回合下来,心中反倒更有了底气。

审讯他的警察,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身份,是一名有着几十年从警经验的刑警,表面上和蔼可亲,像是隔壁大叔,骨子里却透着刚毅和神圣,两眼直逼对方,威慑力让人不寒而栗。他以聊天的形式,言辞舒纳有致,语速不紧不慢,一步步把嫌疑人带入节奏,适时地引入正题,以图获得有价值的口供。

柳树很明白,这不是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基层民警,是个久经沙场火眼金睛的老刑侦。是特殊的安排临危受命,还是机缘小题大做,拿着鸡毛当令箭,只为把二子的死因搞清楚,还是想把他置于死地。《鬼谷子·本经符》中曰:“言多必有数短之处“。只有禁言才能避免露出破绽,才不会让人抓住小辫子,为自己制造些没必要的麻烦。

审讯人员说了些什么,柳树竟然一句也没有听见,只是在想着自己的心思,尽管短兵相接,十八般武艺轮番上演,最后他讪笑着说,既然有证据,拿出来,我堂堂一个男子汉,认罪伏法毫不含糊。实话跟你讲,我的小茅屋,村民们是去看过的,如果有第二个人,我还能安然无恙的等着你们来抓?早被族人们乱棍打个半死不活,住进医院里去了。那报案的不是别人,就是我了。再说了,谁的媳妇应该在谁的屋里,与我有何干?简直是笑话,他不看着自己的媳妇,跑到山里惹的哪门子狼呀!想尽量把问题说得轻松诙谐一些,反客为主地怕惹怒了执法人员,给他无限上纲上线,搞一个害人害命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过,他也明白,在这穷山僻壤里,人们的法制观念非常的薄弱,人情大过政策,村民们真的给他死磕上了,便惹来了大麻烦。即使他的爸妈有天大的本事,也是鞭长莫及。可谓是秀才遇上兵,有理也说不清。

他越想越害怕,设若凭着猜想和推理,再迫于村民的呼声和压力,执法者不问青红皂白,感情用事,给他判个有期徒刑好说,还有个申诉的机会。要是牵扯上人命案子,判个死刑,那可就晚了。花生米大小的枪子就可把人送上西天,那可是死无对证,将来平反昭雪也只能是抱着骨灰盒以慰死者了。

最令柳树欣慰的是,此案独立,并没有牵扯叶子。只要不是因为叶子那件事,我废弃自己的誓言,我要辩解,弄清楚事情的始末之后,他反而释然了。目前,事情的结果是死了人,过程只是根据表象和想象的推理,制造了他的罪行,是没有说服力的,也经不住推敲。法律是需要证据的,不能凭借臆想编故事。与凤絮儿这段孽缘,姑且称之为孽缘,他们一直很隐匿,天知地知,还有凤絮儿知道的事,她不出面作证是形不成证据链的。至于见证人,只有凤絮儿的丈夫,目前他已不会再说话了。再说了关键的时候,我还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当然不是无辜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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