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便有这样的陋习,隔岸观火袖手旁观,唯恐天下不乱只管看热闹,管他谁是谁非,天塌下来有大个的顶着,捅破了天顶多下场大雨。还有一种说法叫做“耍猴的不怕人多,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林氏家族的兄弟爷们,一边忙着料理死者的后事,仍然不忘关注事态的发展,每日里,翻山越岭不辞辛苦,都有人来询问案情的进展。理由是要尽快有一个结果,二子好在是条人命,他死了老娘、媳妇,还有肚子里的孩子谁来照顾。最迫切的要求是:冤有头,债有主,一命抵一命,以慰死者屈死的亡灵。
为了平复族人们的情绪,对这些牵强的说法和无理的要求,派出所领导研究决定,还是先做冷处理。在法律面前不能靠人多势众,也不能打苦情牌,经过他们大量的工作,分析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所谓的杀人案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族人们的夸大其词的主观臆想。柳树犯罪不成立,按理说应该早早结案,解除嫌疑还其人身自由,可基于现在特殊的局面,还是把柳树关在派出所,是最为安全而又让族人容易接受的。虽然有些风言风语,那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民不告官也不能纠,只有让当事人好好的反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是出于对下乡知青的保护,免除遭受林氏家族的欺负和陷害,方可避免没有必要的矛盾的产生。
三天以后,林氏家族的人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岂能善罢甘休,迫于压力,每日里对柳树,仍然履行公务性的审讯。审讯的模式千篇一律,既没有新的问题提出,也没有新的供词提供。警察们个个忙于日常事务,没有时间与他打岔和周旋。柳树呢,懒散惯了,在哪里都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杀人,于是一日三餐一倒,管他今夕是何年。
时常与他扯闲篇的便是那些不在编的治安人员,美其名曰致人死亡案件,觉得很有意思,肯定有很多的内容供他们嬉笑。闲暇之时,这些人并不是什么所谓审讯,而是拿他开涮,从中取乐。目的想从他这里能听到些闻所未闻的新鲜东西,描述些有趣的刺激场景,作为谈资和笑料,从而压制那眼睛朝天,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姿态。
他们问柳树,你和凤絮儿是什么关系?
柳树意志坚决,鄙夷地看着那些人,并不上他们的当。口吻强硬地说,我就是我,和凤絮儿扯不上什么关系!她是二子的媳妇,我的房东。
没关系,怎么人家告你杀害亲夫呀?
柳树知道这些都不是正规的警务人员,没有资格对他说三道四,提出不合理要求,但是也不是好得罪的。常言道:“凤凰落魄不如鸡,龙困浅滩遭虾戏”。人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可张扬可骄傲的?休看只是一道门,门外的人就比你优越,凡是能管教你的人,那都要当祖宗敬着。这些人虽然位微言轻,好话递不上,即使递上了,也不能推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但是,坏话可以准确无误地传递给上级的,还白白挣得个积极进步、检举揭发,与坏人划清界线的好名声,足以给自己的提升增加亮点,为将来的转正加分,用他的“人血馒头”换取功名利禄。再说了,他的态度强硬,对自己亦是百害而无一利,首先是认罪的态度,让警察对他有看法,再就是哪句话说不好,会被人添油加醋,成为口实和证据。那样,最起码失去自由,要多关他几天,他就有的罪受了。言重了,是为告他的人提供证据,罪加一等,置自己于死地。
随后他把气窝在肚子里,说话的语气放得缓了些,一副伏法认罪的模样,和颜悦色地说,凤絮儿是我的房东,说的确切些,是我房东的儿媳妇,我和她就是这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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