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只恨自己出现的太晚

转眼5年时光过去了,如今的寄情已是盛华集团的销售总监。淮书也成为了行业中的科技新贵。不仅拥有自己的科技公司还与众多国内外大公司有业务往来。国内业务最频繁的当属陆云廷(上部小说的男主)的盛华集团了。因为业务合作的关系,淮书与寄情时常会有见面。淮书将这工作的交集当做了抚慰自己内心伤痛的良药。即使这五年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是每每见到寄情,淮书都倍感幸福。

这日淮书应约来到华盛总部洽谈新业务。再次见到寄情淮书竟深情的说了句:“好久不见。”

寄情则微笑的回了一句:“别来无恙。”

对于淮书来说三日不见如隔三秋。他恨不得将寄情日日锁在自己身边,让她片刻不离开自己。

“你们怎么回事?不是前些日子才见过吗?怎么搞的像八百年没见似的。不知道还以为你们是故人重逢呢!?”陆云廷疑惑的说道。“”

对于陆云廷的质疑两人没有应答,只是彼此深情的相视一笑。陆云廷看到此情景恍然醒悟慌忙问道:“你们不仅是大学校友这么简单吧?你们不会是在。。。。。”

怕陆云廷误会什么,淮书急忙阻止道:“对,寄情不仅是我的大学校友,还是我与您卧龙中学的校友啊。当然算是故人喽!”

“哎呀!周总监也是卧龙校友?这么久了我竟然不知道。故人重逢,值得好好庆祝一下啊。待会谈完公事我们必须好好庆祝一番啊

!”

“是”

“好”

寄情与淮书异口同声的回道。

两家关于新项目详谈甚欢。当即就决定了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同。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新品的试用及市场推广。这便是寄情的工作了。因为新项目的合作两人时常接触。这对淮书来说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项目上不管任何的大小事物他都亲力亲为。只因与寄情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不想错过。似乎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着。

每当公事结束,淮书都会送寄情回家。待寄情下车后淮书就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开。直至她消失在视线中他也不舍得离开。直到看到寄情房间的灯光亮起他才放心的回到车上。静静的坐在车里等上一段时间,等到他确认寄情已经休息了他才不舍得离开。看到如此深情的淮书,她的学弟秘书终于憋不住了,开始劝说起了淮书。

“学长,在学校时就是风云人物,如今她已是盛华的销售总监。又如此貌美如花且单身。既然您心仪她,为何不去追她呢?

“她心中已有喜欢的人了” 淮书严肃且失望的回道。

“啊!?是谁啊?没听说过呀!”

“她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什么来路啊?怎么能与您相比呢?”

“对呀,怎么相比啊?我终究比不上他。”淮书自卑的说道。

“原来寄情学姐还有那么多过去啊?”秘书无奈的感慨道。

“我不介意她的过去。只恨我出现的太晚了没能早早遇见她。那样我就会好好保护她,不让她承受那么多痛苦了。”淮书悲伤且深情的感慨道。

秘书闻言瞬间动容,虽不知道之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但确定的是他们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必定是段刻苦铭心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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