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高中文理科正式分班,我从文科班去了理科班。
那天晚自习,班主任要重新安排座位,当然,只能异性做同桌。那时,是我和他故事的开始。
他不算高,应该也有一米八,却很瘦,很白,很自恋,戴着黑色加金边框的眼镜,谈不上帅,但也耐看,他的偶像是科比,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刚开始和他做同桌我是排斥的,因为他总给我一种很病娇的感觉,不论说话还是做事都慢吞吞的。每次我都记不住他的名字,总是喊错,他也总是很无奈的摇头。
从刚开始的互不理睬到后来的小打小闹,也不过用了三四天的时间,慢慢的我开始深入地了解他,知道他也是一个话挺多的人,每次和他相处的时候都很舒适,没有什么需要顾及的。上课悄悄传纸条,偷吃零食,下课打闹玩耍。我们会互相给对方打水,他也有时也会给我带几块儿糖果什么的。
在学校一次的篮球比赛上,我看到了他的优秀,他在篮球场上闪闪发光,一次次的投篮不住地引起女孩子们的尖叫,当然,我也是那群女孩子们中的一员,为他的精准投篮而喝彩,会对周围的人大声地说,看!那个是我同桌。虽然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当时到底在骄傲什么。
仍旧还记得,在他没有篮球赛的那天,我和小伙伴去篮球赛,为以前文科班的同学加油,前脚刚踏进班级,后脚就打了上课铃,根本没有时间去打水,随手拿起了杯子,指尖却传来阵阵的温暖,我转头看了他一眼,瞬间明白是他给我打的水,心中也是一暖。讲真的,我承认自己当时心动了,打败我的永远是平日里的小细节啊。
虽然因为裁判的偏心,我们班在决赛输了,但是我觉得他们几个就是最棒的男孩儿,他在我心中也是最厉害的。到现在还记得我当时看到他比赛后失落的样子,我自己内心的难过,想安慰他却又不知怎么开口,却也只能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默默地守护者他。
有一次和他闹矛盾,也忘记了为了什么而生气,只记得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俩吵的不可开交,桌子也搬来了老远,后来他去找班主任申请换同桌,班主任把我叫过去让我们把事情说开了,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了。其实他挺爱生气的,却也好哄的很。
和他坐了好久的同桌,在再一次换座位时,我们也去找班主任说过不想换同桌,但是班主任并没有同意。之后便分开了,不再是同桌,但是和他的关系还是一如既往地好。
元旦那天学校组织拔河,我兴致冲冲地报了名,在干倒了一个厉害的班级后,又要和另外一个很强的班里比赛,最后不敌他们,我们输了。当时我挺难过的,自己站在那里,他就把我拉到了一个阳光能够照耀到的地方,和我说,你看天上的太阳,这儿挺暖和吧。我转头看着他沐浴在阳光下,直到现在才后知后觉,原来我是从那个时候真正喜欢上了那个男孩。
之后便是我一个人的暗恋,可能这是一场比较笨拙的暗恋,明眼人都能看出我喜欢他,我会悄悄给他打水,上课他不在的时候给他抄笔记,跑到离他座位较近的地方跟别人说话,就为了能跟他多说几句话,喜欢他喜欢的小心翼翼。
在某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在家中大床的被窝里玩儿着手机,收到他给我发的消息,
“你说,如果这是在大学,我会不会喜欢你”
“这我怎么知道,男人心似海,猜不透”
“我会的,如果在大学,我会喜欢你的”
我现在都还记得我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的雀跃和狂跳不止的心脏,仿佛有一只小鹿即将就要撞出来一般。
甚至周日返校我的嘴角都是上扬的,小伙伴们看到我一下就猜出来和他有关,她们问我是不是他向我表白了,我说应该是但我也不确定到底是不是。我把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她们,在我们商量过后,小伙伴们决定第二天帮我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谁也不知道我和自己做了多大的心理和思想斗争,那时的我刚满十七岁,那时的我想法很简单,就是喜欢他,哪怕违背了和父母约定的十八岁之前不谈恋爱的约定;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的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兴奋也紧张;谁也不知道第二天早上我的心神不宁,紧张到微微颤抖的手和手心的汗。
可是,我喜欢的男孩却让我失望了。尽管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做好了被同学饭后闲谈的准备,但是知道了他否认的答案的我还是很难过很难过,只是我没有表现出来罢了。他怪我把我和他之间的对话告诉她们,伙伴们都为我感到不值得,尽管伤心,我却也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了。
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良药,在那之后的很长时间,我和他再也没有说话,对他的那份喜欢也慢慢的变淡了,到最后竟也释然了。后来和他一起为班级的后黑板做板报,说话,聊天,仿佛曾经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仿佛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一样。
后来啊,我还是会想起曾经对他的那些喜欢,却没有了当初的那份热烈而纯真的心动,有的只是淡然;后来啊,我还是会想起阳光下他的笑容,却没有了当初的勇敢;后来啊,我还是会想起,曾经的我也会鼓起勇气向他靠近,在被伤的很深时却也没有责怪。
他是我在懂得感情时第一个喜欢的人,我为他勇敢过,热烈过,执着过,认真过,我为这份不属于我的感情也炽热过,所以也没有什么稀罕了。
我想,他也是喜欢过我的吧,只是没有那么喜欢罢了。只是不知道,在若干年后,在他回想起他的青春的时候,会不会记起曾经有一个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
也许有人会问我,会后悔吗?我想,我一定会回答,不悔,这也正是我们的青春,不是吗。只是亲爱的那个他,如果有幸这篇文章被你看到,希望你能想起曾经十七岁的那个我,真的在很认真的在喜欢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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