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部落发展

“少主好。”

“少主,您又来了!”

吃完饭,轩辕便出了家门。

走在部落中,一路上都有族人跟轩辕打招呼,轩辕也一一回礼。这些人可不只是因为轩辕是部落少主才打招呼的,更多的是轩辕对部落的贡献。

实际上,栋并没有宣布轩辕成为部落的少主,虽然他只有一个孩子,,但栋打算等轩辕成年之后再宣布他为少主,让他掌管部落,过几年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把首领的位置让给轩辕,自己养老就行了。

但是,还没等到栋宣布,轩辕已经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部落所有人,让每个人心甘情愿称轩辕为少主,即使是那些实力强大的武者。

轩辕五岁的时候,看到大家用Y形小木棍耕地,突发奇想,发明了一种耕地效率更高的工具——犁,让部落每年的粮食产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有熊部落现在几乎没有人饿死,很大一部分功劳就是轩辕的,这种犁还被大家称为轩辕犁。

除此之外,轩辕还带领部落百姓挖了井,让大家喝上了干净的井水,极大减少了某些稀奇古怪的病症出现,特别是肚子里长出奇形怪状的虫子。

要知道,在大荒中,肚子里长虫被视为一种诅咒,不仅会给自己,甚至会对亲人和整个部落带来灾难。因此肚子长虫而死的人是不能入葬的,部落会将死者的尸体扔进大山之中,任由凶兽撕咬,以此来破除诅咒。

轩辕这个做法可以说救了部落不少人一命,每个人对他都很感激。

“孟长叔,在部落中过的怎么样?”

“多亏了少主,要不然我们一家早就饿死了。”孟长连忙说道。

“有什么需要的就跟我说。”

“您先忙。”

“玲婶,听说昨天采野菜的时候扭到脚了,我那里还有一些草药,等下给你送来。”

“多谢少主。”玲婶看到轩辕跟自己打招呼,非常激动。

“少主真是好人啊!”

“首领也不错,能生活在有熊部落是我们的福气。”

“如果没有猐族的话,也不知道三天后……唉。”

大家纷纷称赞轩辕,只是在提到猐族之后,瞬间所有人都不说话了,脸上充满了哀愁。

有熊部落不大,走了一会儿,轩辕进入一个大院子中。

大院中已经有很多人了,有男子、妇女、还有孩子。

不过成年男子只有一位,而且腿脚有些问题,其他都是妇女和孩子。

这些孩子大的摸约十来岁,小的只有五六岁。

“大家早上好!”轩辕挥手说道。

“少主早上好。”大家纷纷回道。

“即墨叔,您上次做的那个渔网实在是太好用了,我想多做一些让大家捕点鱼当做粮食,马上春耕了,部落里准备的食物不是很充足。”轩辕对院子里唯一的成年男子说道。

这个男子叫即墨,看起来四十岁左右,身体干瘦,面色黝黑,平时很少说话。

即墨其实之前并不是有熊部落的人,这些妇女和孩童也不是有熊部落的百姓。他们是三年前逃难逃过来的。

八年前,魔族入侵,世界各族屡战屡败,无数百姓流离失所,不断逃亡。数万年形成的平衡瞬间被打破,除了魔族,其他各族也开始浑水摸鱼,壮大自身。

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战乱之中,无数部落被摧毁,有人族的、蛮族的、荒族的……即墨之前的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部落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战死了,只剩下即墨一个人,绝大部分俘虏也死于猐族之手,只有少数幸存。他多么想和大家一起战死,但是他不能,因为他必须背负起部落所有人的希望,将他们的老婆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

他们穿过高山,越过沼泽,跨过大河……经历过追杀、兽潮、劫掠、欺骗……

即墨带领剩下的数千妇女儿童一路逃啊,一路逃……等逃到有熊部落的时候,只剩下二百多人了!

这一路上,也不是没有其他部落收留过他们,但当得知他们并没有之前部落的武学传承,也没有什么特殊技能之后,便将他们逐出部落了。

这一路上,即墨学会了两个道理,一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力更生,二是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

所以加入有熊部落之后,即墨便向栋承包了部落所有的工具制作,小到耙子,大到轩车,还有一些工具的改良发明,即墨全部承包了。

即使再苦再累,他都会带领大家按照部落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这些妇女和孩童也会和即墨一起制作,即墨干多长时间,她们便干多长时间,没有任何怨言。

一路的逃亡,淘汰了所有不能吃苦、矫情做作的妇女和孩子。

当初加入有熊部落的时候,即墨对部落也是充满戒心,和大家几乎格格不入。后来轩辕主动找他们聊天,询问他们需要什么,才逐渐让即墨等人融入有熊部落。

也多亏了轩辕只是个孩子,即墨才没有特地去戒备。

即墨确定至少现在的首领栋和下一代的首领轩辕是个宅心仁厚的人,不会做出卸磨杀驴的事,才开始帮助有熊部落改善工具,提高生产水平。

毕竟之前即墨生活的是一个大部落,虽然他不是部落的高层,但所见所闻都非有熊部落所能比的。

轩辕犁就是轩辕和即墨制作出来的,轩辕主要提供的就是想法,制作主要还是依靠即墨。

水井也是即墨告诉轩辕,轩辕建议父亲的。其实轩辕并不知道井水到底能不能防止那些疾病,但至少井水比外边河里的水看上去干净很多。

而且有了水井之后,族人至少不用大老远去姬水抬水喝了,终归是好事。

“需要多少,我一定会做完的。”即墨说道。

“您看着做就行了。”轩辕说道。这种东西需求太多了,最好能够一户一个,但即墨他们显然做不完这么多,轩辕只能让他尽量做。

“好”即墨点了点头。

“即墨叔,您不打算续弦吗?”轩辕看着即墨,突然说道。

即墨虽然看上去已经四十多岁了,但轩辕之前是问过他年龄的,三十而已,只是身体透支严重,这些年来耗费太多的心神,所以变得非常苍老,一身武力十不存一。

看到即墨,轩辕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栋比即墨还小几岁,两鬓也逐渐斑白。自从懂事开始,轩辕便尽全力帮助父亲让部落变得更好,减少父亲身上的重担,以求能够减慢父亲衰老的速度。

但随着魔族猐族的不断入侵,父亲衰老的速度似乎更快了。

轩辕知道即墨是有妻儿的,但是在逃亡的时候死在路上了。一路太艰难了,又都是妇孺,四千多人最后只有二百多人活着走到了现在。

“续弦……以后再说吧。”

即墨叹了一口气。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年好活,续弦不是耽误人家吗!况且续弦之后,谁来照顾这些妇孺?难道就任由她们饿死吗?

轩辕似乎看出了即墨心中所想,说道:“您可以从她们中挑一个或者几个啊,而且她们也应该找个人家,总不能一直这样吧。如果您不续弦,她们只能和你一起耽误下去。况且您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这些孩子考虑。如果你们一直这样,永远不会真正融入部落之中。

这些孩子大的已经快要成年,可以娶妻生子了,难道让他们以后也这样吗?而且他们中有些天赋非常好,才十来岁力气就不亚于成年男子,如果练武的话一定会有所成就,以后也能够更好的保护你们。”

这些孩子跟随大人长途跋涉两年之久、历经无数艰难险阻才来到有熊部落,无论是意志力还是体魄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

如果说之前的他们和普通孩子没有区别,那么历经磨难、最终破茧成蝶的他们放在任何部落无一例外都是百里挑一的天才。

一二十年后,必然会成为有熊部落的中流砥柱。

轩辕不想看着他们浪费天赋。

即墨盯着轩辕看了看,轩辕眼睛清澈明亮,眼神中充满了真诚。

确定这些话是轩辕自己说得,而不是别人教他这么说的之后,即墨沉吟了半晌,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抽空问问她们的意见,至于这些孩子,就听首领的吧。”

“好。对了,即墨叔,我爹昨天打了几头黑鬃豪猪,我等下让人送两头过来,你们这些天辛苦了。”轩辕看着这些和他差不多的孩子说道。

如果部落没有被灭,这些孩子应该过上和他差不多甚至比他还好的生活吧!

“我绝不能让这一幕在有熊部落发生!”

“不管是魔族还是猐族,都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我除了要努力练武,还要尽可能的壮大部落。”

“不过最先要过的,却是眼前这关。”轩辕想到早上出现的那群獇族。

离开院子之后,轩辕又去了另外一家,这家也是因为战争逃亡的,只不过不是和异族的战争,而是人族内部的战争。

这些年大荒非常乱,流民非常多,而且会愈来愈多。

“雷公爷爷,我来找您了。”

轩辕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这家只有两口人,爷爷雷公和孙女沫沫。儿子和儿媳全部死了。雷公背着刚刚出生的孙女一路乞讨,才来到有熊部落。

一路上其他部落看到爷孙俩,没有一个愿意收留的,宁愿给一点粮食打发走。

老的老,小的小,不能给部落创造任何价值,谁会要这样的累赘?

六年前,雷公背着孙女饿昏在部落外面。

栋实在是于心不忍,才让他们加入部落。

好在雷公懂点医术,所以栋让他担任三老,主要负责治病救人。

“是少主啊,来找沫沫玩的吗?”

雷公正在院子里摆弄着一些从山上挖下来的药草,将它们摊开放在太阳下晒,这样更有利于药草的保存。当然,不是所有的药草都能这样保存的,有些药草必须是活的才能发挥最强的药效。

看到轩辕来了,雷公嘴角咧出慈祥的笑容,轩辕是部落中唯一一个经常来陪他的人了。

“额,我是来和您学习医术的。”轩辕说道。

虽然他心中确实想和沫沫去玩,但他已经满八岁了,开始练武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玩耍了。必须学一些有用的东西,医术就是轩辕想要学的。

而且轩辕在医术方面确实很有天赋,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寻找草药,嚼碎了敷在身上,消除被蜜蜂蛰留下的肿胀。

但医术这个东西,你就算再有天赋,没有老师教,也很难有什么发展,所以轩辕想跟随雷公学习医术。

这个时代的医术才刚刚开始发展,真正的会治病救人的寥寥无几,有熊部落这种偏僻的地方更不可能有什么医师。

雷公是部落中唯一一个懂点医术的人。

所谓的懂点,真的就只是懂点,一点都不带多的。

认识几种常见的草药,知道它们有什么功效。能够帮别人包扎伤口,治疗最简单的病,当然,能不能治好不保证。

即便如此,雷公已经是附近几个部落中最厉害的医师了,可以想象,这里的医学处在什么水平。

“轩辕哥哥,我们出去玩吧!”

这时,沫沫从屋里跑了出来,拉住轩辕的手,兴奋的说道。

沫沫比轩辕小一岁,个头比轩辕稍矮,头上扎着两个羊角,圆润的小脸非常可爱,两人一起长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额,我们下次再去玩好不好?”

轩辕按捺住和沫沫冲出去的冲动,摸着她的两个小羊角说道。

“好吧!”沫沫嘟着嘴巴,一脸的不高兴。

“来,我送你一个礼物。”轩辕走到墙边,折下两根草,手指飞快动了几下,便编成一个很小的草环,然后摘下一朵白色的小花粘在上面,带在沫沫的手腕上。

“喜欢吗?”轩辕看着沫沫。

“喜欢。”沫沫高兴的说道。

看到两个小家伙快乐的样子,雷公也不由得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没有什么想法,唯一的愿望就是能看到孙女快乐长大,找到托付终身的人,那他就可以没有遗憾的闭眼了。

在雷公看来,轩辕就是那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其实啊,我在以前的部落只是个打杂的,懂得医术并不多,不过既然少主愿意学,我会将我会的都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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