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去会所,真的只是为了工作!”
“今天下午上他的车,也是为了工作?”
“……”姜绾怔住。
宿景年怎么知道自己下午坐了蔡蕴含的大奔!
他是听说的,还是亲眼看到了。
那他会不会知道微博上自己被黑的事情?
姜绾忽然紧张起来,捧着iPad的手下意识的捏紧,“下午是偶遇,我正好有事,就蹭了他的车。”
宿景年手指灵活的敲打着键盘,一双睿智锋利的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他看上去不像生气。
但也不像接受这个解释。
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在他周身环绕。
明明是姜绾站着,他坐着,可姜绾就是有一种压迫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血脉压制?
砰砰!书房的门被敲响。
姜绾的注意力都在宿景年的身上,不由得一激灵。
宿景年先看她一眼,然后看向门口,“进。”
“先生,”傅延进来,“晚饭准备好了。”
姜绾见宿景年没反应,直接上去抓他的手,“吃饭吧,小梅辛苦准备的。”
她抓着男人的腕骨,用了一点力就把他从椅子里拉起来。
傅延看了一眼姜绾的手,退后一步站在门外,等他们出去后,关上房门。
小梅恭敬的站在餐桌边,等候服务。
“好香啊!”还没走进餐厅,姜绾就闻到了辣子鸡丁的味道。
不仅有辣子鸡,还有一份发菜圆蹄,都是她的最爱。
姜绾舔了舔嘴,加快脚步。
“快给我盛饭!”姜绾吩咐小梅一句,然后拉开自己的椅子。
她发现宿景年还站在她的身边,不仅疑惑的看他。
啥意思?
宿景年抬起手腕,淡淡道,“还不放手。”
姜绾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抓着宿景年的手腕。
“哦。”她迅速抽手。
抓着的时候没感觉,现在手上换了筷子,才感觉宿景年的手腕很宽,骨头很硬,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那种感觉不仅安心,还很舒服。
姜绾脑袋里胡思乱想着,忽然就想到了小极品说的话。
地主不爱吃的东西,长工投喂他就吃,这就证明地主喜欢长工。
地主怎么可能喜欢长工呢。
她不想证明。
但是她想知道,宿景年是不是真的如杂志里说的那样,不吃脖子以上膝盖以下的肉。
于是,她夹了一块猪蹄,放在宿景年的碟子里。
“猪蹄里有很多胶原蛋白,是美容佳品!”
姜绾眼角的余光瞥见小梅往前一扑,被傅延抬手拦下,然后小梅如临大敌似得看着姜绾。
看来他真的不吃这种东西。
实验有了结果,她也不想为难宿景年。
“你皮肤挺好,好像不用补。”姜绾想把猪蹄夹回来。
她的手刚伸出去,就看到宿景年的筷子戳在了猪蹄上,两根筷子轻轻一拨,夹起一小块递进嘴里。
哪怕吃猪脚,宿景年都吃的很优雅。
“……”小梅震惊的嘴巴里能塞下个鸡蛋。
“……”傅延表情淡定但瞳孔明显缩了一下。
姜绾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她怔怔的看着宿景年吃完,吐出一截骨头在骨碟里。
宿景年抬头看她,“味道还可以。”
“……哦。”姜绾的脑袋发木,很多东西在脑袋里闪过,却没办法组合成明确的答案。
鬼知道姜绾抽了哪根筋,竟然把猪蹄里一截大葱夹给了宿景年。
“一根葱,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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