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万夫莫敌

轻衣道:“你们师徒俩就别你一言我一语地缪赞对方了,子龙,先歇一下吧。”

赵云道:“好。”

轻衣给二人递来两碗水,两人相继喝下。

白天晓看向两人,当即双膝跪地道:“多谢师父师娘信任,徒弟白天晓在这立誓,三年来,你们对徒弟的关照都不言而喻,如同我的再造父母,徒弟那么能吃,你们都能不让徒弟饿着,如大旱的甘霖,你们的恩情,徒弟永生难忘。”

赵云连忙扶起他,郑重道:“天晓你这是哪话?我年纪比你大不了两年,我们如同兄弟,你这是要跟我见外么?”

白天晓微微一笑,道:“好,我的错,徒弟太跟师父见外了,徒弟自罚一杯!”

说着,在赵云和轻衣两人愕然之下,自斟一杯凉水就要喝。

赵云连忙道:“且慢,喝水就没意思了,轻衣,把那坛五十年的女儿红拿出来。”

轻衣微微眨眼点头,随即去取酒。白天晓放下茶杯,二人相继坐下。

赵云略有所思道:“听刚才之言,莫非天晓你即将离去?”

白天晓点点头,道:“三年来,我一直在思念一个人。”

赵云淡淡一笑,道:“可是一位女子?”

白天晓羞怯一笑,道:“是,我喜欢她,但经过三年时间,我才发现,我爱上她了,我想去找她。”

赵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天晓,爱就要勇敢去追,莫要成遗憾。”

白天晓道:“嗯,师父说得对。”

赵云道:“什么时候走?”

白天晓道:“今天就启程。”

“什么?天晓你要离开?去哪?”轻衣双手抱着陈旧的女儿红过来道。

把女儿红放在桌上,白天晓道:“师娘,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过我去去就来,不会让你们等太久的。”

轻衣打开女儿红的坛盖,扑酥香醇浓郁的酒味直散开来,倒下两碗。

白天晓接过大碗的酒,喝了一口,赵云也喝了。

“啊…香。”白天晓不由感叹道。

人生一大美事莫过于此,放在现代,这五十年的陈年女儿红怕是有价无市,现代跟古代不同,假酒太多,古代不可能有假酒。

白天晓看向轻衣道:“师娘,你也整一口呗。”

轻衣摆手摇头道:“抱歉,我不会喝酒。”

赵云道:“轻衣,今天是天晓要离开的日子,你就权当为他送行,喝一点吧。”

轻衣随即点点头,拿来一个大碗,倒下少许女儿红,又为两人添酒。

三人举碗道:“干…干…干…”

随即一饮而尽,轻衣不胜酒力,赵云连忙扶住她,道:“轻衣,没事吧?”

白天晓不好意思道:“抱歉,师娘,是徒弟不好,非要你喝。”

轻衣双指轻柔额角,摇摇头道:“不关你事,是我自己不胜酒力,无妨,歇息片刻就好。”

嘘寒问暖后,酒也喝了,白天晓随即站起身,道:“那徒弟今儿就向师父师娘辞行了。”

轻衣连忙道:“且慢,天晓,你师父跟师娘有礼物要送予你。”

白天晓眼前一亮,道:“什么礼物?”

轻衣道:“子龙。”

赵云领然,随即到房间拿出一个长约一丈五尺的大礼盒。

赵云微微一笑,将长长礼盒递给白天晓:“拿着。”

白天晓接过,随即感觉双手一沉,连忙抓紧,诧异道:“这么重?肯定很贵重,师父师娘,我不能收。”

轻衣与赵云相视一笑,轻衣道:“天晓,你就打开看看吧,这是我和子龙精挑细选给你的出师礼,你肯定喜欢。”

白天晓抱着好奇心“哦”了一声,随即放在桌上,慢慢将礼盒打开。

是一杆银色长枪,枪身油光滑亮,枪头系一白色挂饰,枪尖锋锐如芒,是一杆好枪!

白天晓没有客气,很是欣喜,直接拿起银枪就舞动起来。

“拂拂拂……”

银枪扫动,白天晓如龙虎添翼,挥洒自如,长枪在他手显得英姿飒爽,跟他很是般配。

不一会儿,白天晓兴致勃勃地停下舞动,走到赵云跟轻衣面前,道:“多谢师父师娘。”

两人默然点头,赵云道:“此银枪乃名匠用上等材料所铸,枪身长一丈三尺,重达一十九斤,搭配七探蛇盘枪正好融洽,跟你也很般配,它还没命名,你可有想取的名字?”

白天晓想了想,灵机一动,道:“就叫它追魂枪吧。”

赵云点点头,道:“嗯,你以后就是它的主人,去吧,盼你早去早回。”

白天晓点头回应,随即恭手道:“好,师父,师娘,你们请多保重,我会尽快回来的。”

两人微微点头,心里默然有或多或少的感慨,毕竟大家一起生活起居了三年。

轻衣把她的汗血宝马借给了白天晓,望他早日找到心爱之人。

白天晓走后,常山忽然传来了消息,说张角在邺城起义,各处纷纷揭竿而起,他们头扎黄巾,发出口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张角自称大贤良师,自封天公将军,命老二张宝为地公将军,老三张梁为人公将军,最近活跃在冀州一带,各方诸侯已经赶往去讨伐张角。

赵云空有一身逆天本领,却无机会报效国家,如今是乱世出英雄的时代,它来了。——

……

一天后,白天晓骑着汗血宝马日行百里,回到原来那颗参天古树的地方,却早已消失踪影。

白天晓下了马,一段摸索,发现原来生长的参天古树确实不见了,没有任何痕迹地消失不见。

无迹可寻,白天晓无奈,叹息道:“看来终究是老天让我们有缘无分,算了,是我没有珍惜,又怎能怪老天呢?”

“驾!”

白天晓上马奔驰而去,他跟依依虽然有缘无分,但他爱之心永垂不朽,他到处寻找。

一路上,都在迸发战乱,少者数百,多者数千黄巾教众,正杀害地方官吏,霸占城池,烟股鸣天。

白天晓知道黄巾起义在将来会以失败告终,皆因群雄逐鹿,这场农民揭竿的历史将会被各方诸侯给镇压。

见白天晓刚进城,手里拿着亮晶晶的银枪,骑着地主家才有的汗血宝马,顿时就有数十个黄巾教众杀了过来!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喔嚯!……杀呀!……”

白天晓挥枪呵斥道:“前方贼人赶紧止步,再过来休怪本公子大开杀戒!”

黄巾教众们似乎没听到,他们脑海里只有太平道,眼里只有杀伐,他们作为教徒,常年信奉宗教的邪教教义,已经达到麻木不仁的地步。

黄巾教众杀致,白天晓没有跟他们客气,道了声:“愚不可及!”

直接挥动追魂枪!微踢马肚,马儿快跑,一枪挑一个,又三三两两被划破咽喉,鲜血飘飞,足有一丈高。

数十具尸体,尽数躺在地上,只是不到洗把脸的功夫。

顿时惊呆正浴血奋战的官兵,总领道:“此乃何人?其之勇,强也。”

其他黄巾教众很快就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忽有五百人调转枪头举刀杀向白天晓。

白天晓杀伐果断,眉头都不带皱一下,枪出如龙!使出七探蛇盘枪,速战速决。

枪之快,如幻影随行,打得他们落花流水,很快又加入了五百黄巾教众。

已经有一千多个黄巾教众包围了白天晓,他没有犹豫,骑着马儿所到之处皆是尸体。

一盏茶时间过去,白天晓已经杀得尸山血海,马儿引以为豪,踏着一具具尸体,正如登峰。

不一会儿,白天晓终于停下了杀戮,寂静,非常地肃然。

整整一千多个黄巾教众被白天晓不到两盏茶的功夫给杀得片甲不留。

余剩的两千黄巾教众见状,逃之夭夭。不带半点含糊,不等官兵的追杀,能逃的都走得一个不剩了。

半晌,总领才悠悠开口道:“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将?其之勇,万夫莫敌也!”

白天晓不想节外生枝,也就没多做停留,从尸山纵马一跃,刚想出城。

被人叫住:“英雄等等!驾!…”

总领骑着快马赶到白天晓跟前,道:“壮士请留步。”

白天晓不感冒,道:“何事?”

中年总领恭敬地抱拳道:“英雄,敢问你是何人帐下?”

“帐下?”白天晓对这个词很不感冒。

可当下就领然,想了想道:“吾乃常山赵子龙座下第一猛将,京都白天晓,驾!……”

装完逼就跑,太特么刺激,白天晓纵马而去,留下总领以及众士兵一脸懵。

总领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京都白天晓是谁?常山赵子龙也没听过。

当即问属下,他们都无从得知,只好作罢。

天下义士多不胜数,如今黄巾之乱在即,白天晓被总领认为他是那些义士其中的一个。

可他年过半百,自问阅人无数,白天晓自称某人座下第一猛将,莫非是新势力?

白天晓出了城,没有放弃寻找依依,他一直心念道:“依依,你究竟在哪里?我好想你…”

出城往西而去,漫无目的,他没有多想,只凭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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