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立刻就把洛菲的手机号码拉进了黑名单,我这么做并非是因为恼羞成怒,而是因为我不想跟任何女人发生感情。哀莫大于心死——我感到自己已经是一个恍如隔世的人,对什么都不会再有兴趣了。我在床上醒来,又在床上睡去,游移在半梦半醒之间,这是我最理想的生活状态。我生病了么?为什么竟这么一蹶不振呢?也许是吧,我整个的灵魂已如同死去了一般,爱情和事业都无法让它死而复生。
我尽力不去想洛菲,事实上我也从未想起过她,对于我来说,她就像小时候看过的一本漫画书,看完之后立即能够毫不迟疑地丢到垃圾筐里,因此,当再次见到她时我并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我上次见到洛菲是在老乡会的新生招待宴上,她当时邀请我喝酒,但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她很吃惊,但没说什么。
老乡会的新生招待宴从下午六点钟开始,但我直到七点半才到场。我需要半个小时的打扮时间,以及二十分钟的步行时间。那么,我为何不早点去呢。是啊,为什么呢?我一整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我七点半到达,八点半离去,虽然在餐厅呆了一个小时,但我吃的东西并不多,说的话就更少。最后,当我想离开时,一个比我大一届的数学系师兄倒了一杯白酒给我。
“如果你一口气喝完这半瓶高粱酒,”我从桌上抓起一瓶已喝到一半的高度数高粱酒慢腾腾地靠近他的脸,神色冷冷地对他说,“我今晚就舍命陪君子,跟你喝个通宵,并且无论你喝多少我都喝多少,要是少一杯,我给你当牛做马一辈子。”
我赌他一定不敢喝。他只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大学生,还不懂得喝酒的真正意义。
“好吧,”我接下去说,“既然你不敢喝,那我就走了。”
我甩身就走,他当然不敢拦我,何况,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下,没人会在乎一个跟众人格格不入的刺头离去。
我走到外面熙熙融融的街道上。今晚的天气还不算槽糕,因此到处挤满了人。车辆川流不息,我沿着林荫小径往回走,事实上,我并不想回宿舍。
“喂,张云天。”不久之后洛菲就从里面追了出来,对我大声喊道。
我从人群中探头张望,一转身,正好对着她那张已完全充满女人魅力的脸。她就站在我的面前,站得笔直,朝我微笑。
“你要去哪儿?”她问。
她看上去有些疲倦,但依然很美,我呆住了。
“回宿舍。”我撒谎说。
“你这么快就回去?”她疑惑地问,盯着我看。“你不想跟他们去玩了吗?”
“没什么好玩的。”我声音沉闷,干巴巴地回应道。
“你可真是一个难伺候的人。”她撇了撇嘴,说。
“怎么说?”
“你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妞,不打球,不上网,基本没什么爱好。”她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我实在想象不出你一天是怎么度过的。”
“也许你说得很对,事实上,我并没有要你喜欢我,不是吗?”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朝她瞪了一眼,忍着气问。
“但我还是觉得你挺有趣的。”她敛住笑说,“我喜欢看你那副冷冰冰的像死人般的脸。”
我知道她存心想气我,但她打错算盘了,我不理她,转身就往前走去。然而,不管我走到哪里,一回头,总是看见她那张笑意盈盈的脸。
“你跟我干嘛?”我翻着白眼问。
“没干嘛,”她对我做了个鬼脸,“就是想看看你。”
我转过身来瞪着她,她也瞪着我,并不感到羞怯。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嘴唇,她居然还在笑。
“我告诉过你,”她轻声说,“我想要你喜欢我。”
夜更深了,大概已经是晚上22点钟。
“你想跟就跟吧。”我说。
我们在人群中行走,我脚步不快,她也陪着我慢慢地走。路过一家商铺时,我进去买了一包烟和一个打手机。
“你抽烟?”她惊讶地问。
“很奇怪吗?”我说。我抽出一支烟,点燃起来,然后递给她。“你要不要一支?”
她摇摇头,笑了。“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这个不用学,”我说,“你现在还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她点了点头。
“那我们不回宿舍了。”我说。
我带着她往前走。
“去哪?”她问。
“不要问,你怕的话就不要跟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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