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把我的手稿递给一个朋友欣赏,我的朋友看完之后对我讲,每个人的人生只不过是一件事这么日复一日的做着,不管怎么做都是如出一辙,甚至是荒谬可笑,无非就是成功与失败,死了与活着,快乐与痛苦而已。我的故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它只不过是一句不知如何开场的告白,也是一场不知以何结尾的电影。没有美好无瑕的霓虹世界,也没有你的理想浪漫梦花园。
“有些时候我真的不晓得什么是真正的好,什么是真正的坏,或许他们从来都是对的?我以前不知道,现在我也不想知道了。”
这是阿晔在的时候给我痛诉的最后一句话。
阿晔是我的朋友,当然我的朋友很多,但是他的朋友只有我这一个。起初我会以为他会像个女孩子一样躲在角落里大哭一场就好,却没曾想在我们没联系的两星期后,警察和大概四五十个人围着我们租的公寓楼下,那一刻我十分的惊慌失措,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有事情发生。我挤进人群一看,一个年轻人的尸体已成了碎块,看着尸块上已被血迹粘黏的衣服,我隐约模糊地认出了是阿晔的衣物,我最不愿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
阿晔从二十五楼的天台上跳下去了。我久久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脑子一片空白,耳边嗡嗡作响。四周环绕着警笛声还有人群的喧嚣声,虽然我心里一直不承认那个死去的人是他,但是阿晔真真切切的去了。他留下的只有死时那块地方的一滩血迹,不过他的血迹在两周之后便在这世上消失,如同草木腐朽一般,终将化为虚无。
我悄悄地避开警察封锁的路线从地下车库乘电梯溜了进去,去往二十五楼我租的2501的房间,我想把他除去衣物以外所有能代表他存在过的证据拿走,思来想去不晓得拿走什么,以前看见阿晔老是喜欢写一本日记,平时都锁在柜子里,我便找来螺丝刀把合页卸了下来,拿走了他的秘密。或许这是我唯一能记得他的最好的证明。
楼下聚集着杂七杂八的围观群众,有的人甚至如同看戏一般拍手叫好,楼下售楼处穿西装打领带的人一个个阴垂着的脸,垂头丧气的样子更是让我心情五味杂陈,可真的有些可笑呢。由于这里出了事故,这个楼盘的价钱比以往要低好几倍,这让我省下一笔不少的开销。尤其是我和阿晔的那间房子,等那件事沉淀一段时间过后我依旧选择住了下来,当我渐渐适应了没有阿晔的日子的时候,偶尔感慨一个人原来也不是那么难以生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那间公寓里搬来了一个新租客,让我突然有些不适应,我和他初次见面的时候看到他身上印着锤子与镰刀标志的T恤,就让我觉得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他看起来是多么普通,个子也中规中矩,完全就是一个路人,就像我刚出去就能把他忘掉一样。
到了晚上我出于礼貌的递给他一支香烟,与他在二十五楼的天台吹风。
“兄弟,你晓不晓得这里之前死了一个人,就是在我们现在抽烟的这个地方。”
他抽完烟,嬉皮笑脸的说:“没错就是我哈哈哈。”
他看我脸突然阴了下来,便咳了咳嗓子,向我散了根烟。
“我之前看新闻了,警察调查过了现场,说是不小心失足滑下去的。说出来我都觉得我是在瞎扯,但是新闻里就是这么讲的。”
我抽着烟突然噗嗤笑了一声,不小心咳到了嗓子,感慨这死法是真的愚蠢至极。但是阿晔却真正的解脱了,他是个勇敢的人,不管是不是意外跌落,他起码是真的跳了。
“你现在还能翻到那条新闻吗?你看看这家新闻社一点都不尊重人,改天非得往他公司门口撒尿!”
说着他翻着他那鼓鼓的口袋,看他里面香烟火机钱包一个一个掏出来的样子,跟我抽烟找不到火一样心急。
在一个被乌云笼罩的夜空下,我与那位兄弟畅谈甚欢,心中难免会有一丝对阿晔的愧疚,要是我不和他赌气回老家,他也就不会死了,不过我并没有把他忘却。
如果阿晔他本身就觉得自己活该失去,感觉人生也就这样,那他就是一个胆小鬼。经历过才发现那些让人感到无地自容,极力想找一个墙缝躲避的事,也没有什么让人觉得难以启齿,不仅仅是我,这世间所有的人都配得上他们能想象到的美好。痛苦又煎熬的生活总是难免的,要试着寻找美好,她就在人看不到的小地方躲猫猫,需要你去主动找她。至于我为什么称美好是“她”呢?因为我把美好视作爱情,那么在我眼里美好便是一位这世上最纯洁最美丽的女孩子,让我与她的未来充满遐想。人活着总要有期待对吧,其实在社会浮浮沉沉这几年,我还是蛮羡慕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所谓成功人士,不过这些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羡慕的,甚至不值一提。
每个人都如同阳光下的灰尘沙粒,从一阵风吹来相遇,风散过后又不知落向何处,过程如此反复无常,孤独又迷茫。
我读过人间失格总结里最后的一句话:“就算丧,也要活的温柔”。
说的实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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