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到考试周了,我有三天没有课,也没有考试,倒了2次车,坐了3个小时,终于到了那个小村庄。至今我都很喜欢那里,因为安静,因为节奏慢,因为那里有特殊的感觉。那里的晚上是黑色的,没有夜景;那里的马路是安静的,没有各色的车和人。多先生晚饭后总喜欢溜达,我们在路灯下比赛跑步,去小卖部买雪糕。白天的时候,多先生下课就会带我在胡同里转悠,找一个皇帝的小湖泊,只有早起人才能看见,可惜我们俩是小懒蛋。就这样鬼混了三天,我就要回学校考试了。可惜,第二天我就因为一个面试又路过了那里,返程的时候,多先生陪我吃了饭,单纯的陪我,因为他前一天晚上喝多了很难受,我一直相信多先生的酒量,许是喝了假酒,才浑浑噩噩,但是那天也让我看见了多先生的另一面,是连走路的虚浮的人,也是陪我吃饭的人。
后来我考完试又去那里待了三天,走的前一天多先生带我去那最著名的夜场烧烤,胡吃海喝了一顿,他也第一次见识到我那么能吃。可能是真的饿,也可能是环境太好,我吃了所有肉,还要吃鱿鱼和鸡翅,多先生说,你先吃,你吃完我在给你点,然后我们就一边吃一边点,吃到很晚,多先生怀疑我以前吃那么少是装给他看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一个人的时候吃的更少,跟他出去吃的已经算很多了。走的中午,我吃了饺子,多先生吃了面,那是我们第一次吃到一半交换盘子。虽然我没有洁癖,但是我觉得我也不会轻易吃别人的面条,可是,对于多先生碗里的饭,我一直有一种很好吃的错觉。多先生好像就很自然,在我提出要吃他面条的时候,只是骂骂咧咧的把饺子拿过去了。吃完,我就踏上了回家的路程,没几天多先生也放假回家了。
在家待了没几天,我就回去实习了,多先生也预计会在几天后回来上课,我们暗中发现,这是一个同居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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