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间,林夕对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有了一点了解。这是个女尊的世界,有三个国家,分别是天凤国,朱凤国,鸾凤国。这些国家都是女人做皇帝,男人可以做臣子不能当皇帝,女人可以娶多个夫君,男人只能嫁一人,整个这个世界都是男多女少,女人掌家管事,男人养家糊口。这个时代贫富差别较大,有富可敌国的人,也有贫穷食不饱腹的人,所以有山匪,也有盗墓贼出没。林夕现在所在的国家是天凤国。
张三只是一个没有什么见识听声虫,能从他身上获得的消息也就只有这些了,得到的信息不多,林夕觉得还是该出去看看。在陪葬品的箱子里找了一件款式简单素色的裙子穿上,把头发上的各种珠钗发簪统统取下,顺手拿个几个银锭子,林夕跟着张三出了墓穴。
为啥要跟着张三呢,因为墓穴的出路早就在下葬后封死了,张三他们是自己挖的盗洞进入墓穴的。出路难走,东拐西拐,七绕八绕,最后一截路还是在一口枯井里,爬着绳子才能上去。这一点不得不说张三的夫人绝对是盗墓的行家。
终于见到了阳光,空气是新鲜的,夹杂着野草的香味,天空是湛蓝的,没有一丝云彩,大大的太阳明晃晃的直照着大地,多了一点暖意。直到这时林夕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活过来了。
打发了张三,林夕观察了一下自己所在的周围,四周树木众多,枯叶未落新芽已生,枯草绿叶铺满了地面,人迹罕见。他们出来时的枯井其实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地洞,也亏得张三他们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周围看不到墓地,按出来用的时间估算墓地应该离的有段距离。枯井旁边的大树上绑着拉他们上来的粗麻绳,林夕把麻绳解下来,藏在了不远处的草丛中,又找了一些枯枝黄草把井口遮掩住,最后在附近的树上做了标志就按张三指过的方向去了。
走了也不知道多久,没吃没喝的林夕在觉得自己快要饿晕了时候,终于看到远处影影绰绰的人影,以及像是城门的建筑,真是够远的!鼓了一把劲林夕终于走到了几个人跟前。看到有人在卖馒头,林夕也不问价钱先要了五个大馒头,在周围人惊鄂的目光中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吃第三馒头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噎住了,林夕脸憋的通红,弯着腰用力的咳着,周围的人七手八脚的帮她拍背。突然手里被塞了一个水壶,林夕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姑娘,快喝口水,喝完水就不噎了”
林夕拔开盖子拿着水壶就给自己灌起来,终于好受一些了。因着剧烈的咳嗽林夕满脸通红,看着周围一圈的人都在看着她,林夕觉得自己从没像现在这样丢人过。
从怀里摸出一个银锭子,连着水壶一起塞进买馒头人的手里,林夕头也不回的朝城门里走去。“姑娘,你别走呀,我还没找你钱,姑娘……”后面的叫喊声被林夕统统甩掉。
进了城门里面,与外面的差别可谓天差地别。宽阔的街道,青石砖的地面,,街道两边各种小食,帕子香包,针头线脑的摊位,小摊后面高矮错落的各种店铺,饭馆,酒铺,粮油,成衣应有尽有。街面上形形色色的人们悠闲自在,男人穿着长袍短卦,长发绾起;女人衣裙艳丽,发髻繁琐。这样的情景让林夕一秒梦回长安。
走在街道上林夕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新鲜好奇,没走多久,她就发现落在她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多,那些目光里有探究有不解。在与张三分开后,林夕在一条小溪边整理了自己的形象,洗去了脸上女鬼一样的妆容,露出了白净的巴掌大的小脸,柳叶般的细眉下双眸似水,却带着淡淡的思绪,小巧挺拔的鼻子配上丰润艳红的嘴唇,当真是应了那句媚而不妖,清水出芙蓉,不染任何粉黛却胜过世间千万。这样脱俗的美貌不说古代即使在美女如云的现代也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十五六岁的年纪艳丽中带着青涩,一米六几的身高,略微有些清瘦。这样的长相在外面行走不是引来熟人就是引来坏人,因为还不知道这具身体的身份是什么,在不知道有没有麻烦的情况下,林夕还是决定适当的变丑有利于出行。幸好林夕在前世锻炼了丰富的变妆技巧,把肤色变暗,加几点斑,不至于太丑,大众长相就可以了。头发太乱,解开后林夕发现自己不会梳原来的那种古代发髻,只能把长长的秀发绑在身后,简约整齐就可以了。
周围人的目光让林夕有些拿不准哪里出了问题,她观察了一下周围,只有个别几个女子,她们都是梳着高发髻,脸上脂粉不少,身上绫罗艳丽,这样一看林夕也觉得自己有些与众不用,她的裙角和鞋子由于走路太久,上面沾了些泥土和草屑,刚才吃馒头时噎着又把头发蹭的有些凌乱,不用看林夕也知道她脸上的妆肯定是有些花了,可能在别人眼里此时的林夕就像个流浪儿吧。能在女尊国混的像个流浪儿确实是太打眼了些。
身上有钱,心里不慌,当即林夕进了最近的一家成衣铺子。买买买,似乎是不管哪个时代,管他男尊女尊,所有女人的通病吧,一排排漂亮的绫罗衣裙,一双双精致的绣花鞋子,哪个都好看,哪个都想要,可是想到自己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林夕觉得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
衣铺的老板眼光极好,一眼就看出林夕身上的衣裙价值不菲,对林夕的态度也是热情恭敬。林夕想买一身裙装再买一身男装,但身上只剩两个银锭子了,也不知道够不够,老板因为林夕身上的衣裙对她介绍的都是价钱不低的衣物,林夕盘算着自己的银两怕是不够支付高价位的衣物,就对老板说道:“掌柜的,不好意思,我刚从外地过来,路上丢了行李,所以身上没有那么多银两,你就帮我推荐两件便宜耐穿的衣裳就行了,麻烦掌柜了。”
掌柜连忙拜拜手“不麻烦,不麻烦,姑娘你要的便宜耐穿的衣衫就只能是这种棉布料的,虽说是没有绸缎华丽,不过穿在身上也是很舒服的”说着手指着一面墙上的一排衣物,款式简单,颜色单调,不过林夕很满意,既然没有前世那些简单大气的款式,那就这些相对比较朴素的衣服也可以,总比那些大红大紫的衣裳来的好接受一点。林夕选了两件外杉,两件中衣,两双鞋子,鞋子选的是男款的,青布鞋,还想买两件男士长杉的怕银两不够。掌柜的是个精明的人物,似是看出林夕的难处,他低声说道:“姑娘是要在店里换上衣裳吗?姑娘身上这件衣裙可是值不少钱呢,一会儿给姑娘包起来吧?”。
听了掌柜这话,林夕秒懂,掌柜的意思是她身上的裙子值钱可以卖。跟掌柜的谈妥价钱,林夕买了自己想要的衣物,卖了身上的裙子,掌柜的还给了林夕五贯铜钱。
在衣铺里换好衣鞋,掌柜的是个热心人,请了他的夫人给林夕重新梳了头发。刚出衣铺门就与一人迎面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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