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别欢不解,“找她干嘛?李竺向来难求,你有渠道?”
宋留一脸不在意,“不然你以为你怎么跟她进宫的?”
陈别欢:“不是你替她偷簪子换来的?”
宋留捂住半边脸轻笑,“你都去找她多少次了,她搭都不搭理你,我一个簪子便换来一个机会,你动动你的小脑瓜啊!”
陈别欢恍然大悟,“所以,你是与她有交情!”
宋留点头,从鼻腔里发出声音,“嗯哼!”
陈别欢:“那又如何?李竺也不是太后的对手。”
宋留淡淡瞥她眼,“她会做人皮面具啊。”
陈别欢瞪大眼,“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宋留:“她是瞒着外人,可我知道,李竺面上是戏班班主,可实际最擅的就是做人皮面具,她手下的人皮面具,可瞒天过海。”
陈别欢笑了,仿佛看到希望的光芒,“若是易了容,那我们便不用再东躲西藏。”
说着,陈别欢掉头。
宋留拉住她,“你往哪走?路在前面。”
陈别欢理所当然,“当然是进京啊,不然怎么找她!”
宋留仗着身高,拍拍她脑瓜子,噙着笑意,“我都说了,我与她早有相识,我们出行不便,她是无所顾忌的。”
陈别欢一脸不信,“她会为了你跑这么远?”
宋留撩撩头发,故作潇洒,与他这张温润的脸极为不符,但又与倜傥的气质形成一种风流,“自然,毕竟我这么有魅力。”
陈别欢扯扯嘴角。
拳头又硬了。
眼见着陈别欢脸一黑,宋留嬉笑着,“好了好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待着,到时我给李竺飞鸽传书,让她过来。”
陈别欢未加思索,直接点头中通。
宋留带着陈别欢七拐八绕,来到一个破旧的小木屋前。
木屋虽然遍布灰尘,但好歹也是个容身之所。
他们进去后,首先面对的就是沉积已久的灰尘。
陈别欢呛了两口,抬手挥散漫天飞的细尘,“咳咳,这多久没人来过了?”
宋留不知从哪拿出一块布,将凳子和桌子上的污秽擦干净,“这还是以前我发现的,大概有三四年了吧,你也别嫌弃,我们在这待不了几天。”
陈别欢自然是不会那么矫情的,与宋留一起将这间木屋弄干净。
日夜兼程的赶路和神经长时间的紧绷,两人已经十分疲倦,倒头就睡。
也不顾忌什么男女大防。
毕竟他们干得是在刀口舔血的生意,在泥泞里苦苦球赛,比起性命,这确实是显得不太重要。
次日,宋留和陈别欢吃着身上带的干粮,坐在凳子上等李竺。
“陈别欢,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好奇,我是怎么与李竺相识的吗?”
陈别欢分泌着唾液,好使难以下咽的干粮入肚,“那是你的事。”
陈别欢错开他的目光,眼下闪过一丝黯淡。
宋留嚼了两口干粮,知道她的性格,干脆也不再问,直接道:“李竺,他是我共患难的好兄弟。”
陈别欢想笑,却怎么也勾不起唇角,心里跟被堵住了一样,只得毫无情绪地张嘴,“人家好好一个姑娘,被你说成兄弟,她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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