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簪子

陈别欢不再多言,拿好自己的剑,就跟着宋留消失在婆娑摇晃的黑影间。

他们掠过一棵又一棵大树,带起的风将熟睡的叶片惊醒。

陈别欢矫健地像猎豹,足尖在树枝间点过,如履平地。

她知道这样很不道德。

食言而肥,与陈爹所教她的相悖。

宋留如此行径,会对李竺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害啊!

陈别欢都替他气愤。

但平心而论,这就是江湖。

帮亲不帮理,阴损手段习以为常。

大义灭亲的正气凛然,在江湖早就消声灭迹。

宋留对各条小路了如指掌,带着陈别欢很快就出了木屋的那片林子。

陈别欢拨拨脑后高扎的马尾,“宋留,这事你没少干吧?这么熟练!”

宋留全当做没听见,往后望着,确认没有人跟上,自顾自地贴上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

陈别欢见状,也知道宋留虽然年纪轻轻,却是个江湖老油条。

他们进了京城。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进呢?

就是因为京城龌龊事情多,买卖也多。陈别欢不再多言,拿好自己的剑,就跟着宋留消失在婆娑摇晃的黑影间。

面上和气的达官贵人,背地里有许多隐晦的秘密,这些见不得光的事自然是不能够自己动手干,留下把柄。

他们多会选择找江湖中人来进行交易。

这些人,大多一穷二白,武艺超群,只要价格到位,给钱就干。

他们满意,接单的也满意。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陈别欢和宋留就是缺钱,他们来京城不久,所以还没有交易几次。

宋留也不想让陈别欢跟着他过如此拮据的生活。

他有这个能力,只是考虑到李竺在京城,才迟迟不下决定。

不然,以宋留和陈别欢的才干,必定占据一方之席。

他们又进京城。

陈别欢眼里闪过担忧,“宋留,若是我们被李竺认出来怎么办?”

宋留从街边买了小吃,递给陈别欢一份,“认出来就认出来呗,反正他跑不过我们,那长裙子看着就绊脚。”

陈别欢笑了。

不愧是宋留,想法总是这么独特!

他们有了人皮面具,行事方便许多。

再没有朝廷的人来追杀。

宋留和陈别欢每天接接任务,倒也过得自在。

他们在夜里行动,很快就富裕起来。

宋留将新买的簪子给陈别欢,“我在路上看到这簪子,觉得特别符合你的气质,你快试试!”

陈别欢看着镶嵌着红宝石的簪子,一看就价格不菲,但他们现在已经有钱了,再不必如此缩衣节食。

自陈别欢收下那簪子后,宋留便常常给她送礼物。

有时,是一个玉镯。

有时,是一件衣裳。

清风朗朗,圆盘高挂,陈别欢坐在屋檐上,感受拂面的夜风,脑袋上的红宝石吊坠微微摇晃。

她歪着脑袋俯视下面的宋留,眼里有迷惘与雀跃,“宋留,你怎么对我这么好了?”

宋留在擦拭刀剑,锋利的剑在月光下闪过银光,倒映出他眉骨上,为陈别欢而留下的伤疤。

他闻言暗叹,抬头扫了一眼陈别欢,心里十分郁闷难受。

都想骂陈别欢一句。

平时妙语连珠的宋留,到了这时刻,反而支支吾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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