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手提出的费用结算办法,大大出乎女士和老公的意料之外,但同时又不得不觉得这个办法好。圣手刻意回避了在费用问题上的争执焦点。
因为他们也知道,一开始争论的时候,医患双方尖锐对立,一个坚持免费,一个坚持收费。正因为尖锐对立,所以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虽然以患者优先救治第一的原则,暂时放下了这个争论,但并没有得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定论来,只是把这个定论的得出,往后拖延到病人出院的时候。
到了病人出院的节点,这个问题还是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问题。而当圣手征求女士和老公的意见的时候,老公没有作声,女士却仍然坚持自己一开始的观点。
其实女士在老公住院期间,一反常态,再没有露面,也就表明了她还是要坚持自己观点的态度。圣手对这一点也有清醒的认识。
患者作为付费的一方,当然是愿意选择不付费的。虽然她的理由不一定能站得住脚,但是站在她的角度,却有那样的坚持。
而圣手虽然不认同女士的观点,但也不愿意跟她正面硬刚。毕竟医院是要开门是要发展的。所以跟偶尔出现的自己认为的奇葩较真,实际上也涉及不到多少的经济效益,经济利益,但影响却不好。
所以圣手愿意在费用问题上妥协,缓和自己的意见。当然圣手在意的,并不仅仅是所谓的经济效益问题,而是关乎的自己和正骨医院的名声问题。
说实话,即便是再有几个病人的治疗费用全部免掉,对医院的经济效益,也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但是如果自己治疗的病人,出院之后没多久就又复发,不管是什么情况造成的,给别人造成的印象是最起码医院的治疗是有疑问的。经不起时间考验的。
所以圣手才想出了延后结算这一招。当然圣手也知道,这一招也蕴含着很大的风险。比如说这个约定的时间,在圣手来说当然是越短越好,但在女士和老公的立场来说,他们当然希望这个时间越长越好。
就在圣手做着各种假设的时候,女士说,“你这个办法倒还不错。最起码不用现过现,我这病人出院,一手交钱,你这边才给办出院手续。”
“如果万一再复发了,不是又得争争吵吵,吵吵闹闹来解决吗?与其到那时候争吵,不如按你说的这个办法走。反正我们也是当地人,姓甚名谁你也知道,我们的联系方式你也知道,我们也逃不了。”
“所以治疗的时候听大夫的,现在结算的时候当然也要听大夫的。只是你说这个复发不复发的时间,定成多长时间合适呢?”
圣手就说,“按照一般的情况,出院以后的一个月内是最容易出现问题,最容易复发的。因为病变突出部位复位以后,它有过病变的经历,也就很容易在原来的地方再次发生突出。所以治疗之后巩固疗效非常重要。”
“如果患者配合得好,听从医生的医嘱,只要在一个月之内没有复发,没有意外情况出现,那就能维持很长时间。反过来,如果复发的话,很可能一个月之内就要复发了。”
女士想了想说道,“你作为大夫,肯定是怀疑我们出院之后,没有按照你的要求去做。但是你又不能对我们的行为做出有效的监控,所以究竟有没有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实际上你即便是有怀疑,你自己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
“而我们作为患者,谁愿意自己的病情出现反复呢?谁愿意没病找病呢?所以对于这一点,你作为大夫,也应该站在患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所以不管病人也好,大夫也好,大家的出发点目的都是一样的。其实患者是不愿意生病的。而大夫却相反,希望有人生病,这样医院才有生意嘛。”
“所以这个约定的时间,我觉得一年之内比较合适。你想啊,如果在你这治了十天半个月,回去之后,就说一个月吧,又复发了。倒不是说将来的治疗免费还是收费?而是作为病人,又要遭一次罪了。所以时间定为一年,比较符合病人的情况。”
圣手听了女士的分析,摇摇头,“站在你的角度,当然是时间越长越好。但是站在医院站在大夫的角度,也不是说时间越短越好,而是符合客观规律才好。”
“客观规律是什么呢?就是我刚才说的,病人做完有关的治疗以后,最危险的时期,实际上就是康复之后的十天,最长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这个时间段内是最容易复发的。所以根据这个情况,定在一个月,比较符合客观情况。”
“比如这一次你老公的复发,不管是什么因素促成的导致的,但从时间上来说,是出院之后的半个月之内。从另一方面来说,按你说的一年,这么长的时间内,情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中间发生一些预料不到的情况也很难说。”
“到时候,究竟是什么情况?责任在谁?也是难以分清的。再一个从根本上来说,医生也好,医院也好,都只是针对病人当时的病情,作出判断进行治疗的。更不能保证,把你这个病从根上去除。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没必要设立这么多的医院,招聘这么多的大夫了。”
女士却对圣手的时间约定,极力反对。“一开始跟你争论的时候,你说起码在你这里经过治疗以后,复发的病人非常罕见,是个例。可是你刚才又说,根据你的经验,十天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是最容易复发的。”
“既然如此,那就说明,复发不是像你说的是个例是特殊情况,应该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既然比较常见,那就很难说一个月之后就不会复发了。所以还是把时间定得长一点儿,更容易检验医疗效果。”
圣手也没有想到,看起来奇葩的女士,逻辑思维能力还是挺强的。她能抓住圣手前后叙述的漏洞和矛盾之处,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弄得圣手一时之间,还想不出来怎么反驳她。
这时老公说话了,“你们俩从一开始争论争到现在,谁也说服不了谁。当然了,你们两个各有各的观点,各有各的道理,我也不好说谁对谁错,如果这样争论下去争论,到明天也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的问题其实也简单,说到底你们这个医院的收费标准,我们也询问过了,比较过了,你们收费最低,低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同类医院的一半。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最后选择你们医院的道理。”
“所以说就我这个情况来说,也不过是几千块钱的问题,所以也不是个事儿。既然大夫提出来,如果复发不收费,不复发再付费,那这个时间既不要像我老婆说的那样,一年的时间。”
“人家为了你这几千块钱等一年,也有点说不过去。也不要像大夫说的那样,十天一个月之内。不过我倒是相信大夫的,既然你说按照你的经验,一般也就是出院之后十天到一个月容易复发,那咱们就定为一个月。”
女士狠狠地白了老公一眼。说道,“就你会送人情。一般人家都是中间砍一刀,我说一年,你调和个半年就不得了了,结果你取了个零头。气死我了!”
圣手却认定老公真的是一个实在的人,实际上在圣手跟女士的争论中,老公是支持了圣手的观点的。所以圣手就说,“既然病人都这么说了,那我也就不跟你们争了,就按你说的一个月为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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