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否完全忘记一个人?
如果不能,那些自欺欺人的粉饰和安慰到底来自何处?
如果可以,为什么在很多重要的事件中,我们记得的有一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那鲜活得不容忽视。
我是否真的独自喜欢过他?没有,可偏偏他出现了,让我喜欢了。
是否真的感觉到,被紧紧撺着的手,一双动人眉眼,他缓缓地说:“你看,那是我哥”
别人家的孩子。
人群珊珊,而他也步履阑珊,我感到苦闷,可刹那又仿若一切都只是瞬息,我朋友的哥哥是我理想的恋人,我是否能够不许来生?飘浮在嘈杂的人声中,我不记得任何来往宾客,却总能想起某个面目模糊的男生,他,是他,那个微笑如春风的男生。
满世界只剩他了呀,这个俊俏的男生。
他突然回头望望,我感觉到他在对我笑。
无关紧要的小动作、气味,像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攥紧我的心脏。那时候我仿佛灵魂寄居在那个身躯中,一刻也舍不得离开他身上,直到好朋友说着,哥,我才反应过来。或许,相识就是一种错误。。。。。。
彼时的我眼中的那个世界仍然满是欢喜,不明白不清楚的欢喜,难以言说。后来的事,才让我明白原来这就是卑微的爱。喜欢。
就是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恰恰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么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来竟是这些,而不是那个人,而是过去单纯幼小的自己。
——摘自某某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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