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筠颔首,缓缓说到,“盛姑娘客气。锦某来雁门是奉陛下旨意微服察视,以后叫锦某公子便好。”
嗓音温润,似圆润珠玉。
盛腓微微一笑,举起杯盏,揽袖碰杯后,仰头饮尽。
“哈哈哈,盛娘子,好酒量”,郡守笑道,挥手让貌美侍女重新给盛腓满上。
一旁的商贾也笑呵呵的夸道,“盛娘子不光生意做的如日中天不输男子,酒量更是媲美男子啊!”
郡守举起酒杯说道, “锦公子有所不知啊,这雁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盛家娘子的大名,她家酒楼可是整个衮州都数得上名号的,得空了,您一定要尝尝,让盛娘子做东。”
盛腓抿嘴一笑,“过誉了,都是小本生意,祖上传下来的,能守住就是万幸了。我一个弱女子也感谢您的这颗大树,庇佑我们这些生意人一方安宁。”
郡守连忙摆手说不敢当,而后推杯换盏,酒过三巡后,念到锦筠下马雁门,一路上风尘仆仆,便适时的散宴。
在郡守府门前,官商的推让下,锦筠上了马车,回下榻之所。
临走前看见,那抹倩影,的确像预想的那样,上了那架格格不入的马车。
马车上,锦筠闭目养神。
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腓腓,养之可以已忧。
“腓腓...忘忧之意也,是个奇女子...看来这雁门,的确有意思。”
另一厢,盛腓对着身边的朱媪思索着说道,
“这锦郡守一来,雁门里的牛鬼蛇神都开始夹起尾巴装模作样过日子了。”
“小姐,第一次见面,何故像平日这么高调”,朱媪回道。
旁边的倚翠也连忙说道,“我知道刺史一来总会新官上任三把火,只是怕这火烧到小姐身上。”
盛腓淡淡答道,“那些富商装模作样的,倒不如我这样的实诚,一方面给他看看我的胆量和实力,另一方面,这也不逾矩。
等到了盛府门,管家已经提着灯笼迎上来,“小姐,史家递了史公子的拜帖,说是让您参加婚宴。”
旁边的明夏是来给她家盛娘子送披风的,天气乍暖还寒,她怕小姐伤寒。
明夏一听这话,顿时气愤填膺,边说边狠狠的跺了几下脚,
“那史炜忘恩负义,当初他家一贫如洗,是您出钱出力供他考学,考上了个举人,婚宴又给您下拜贴羞辱您。”
朱媪看盛腓眼睛闪过几丝促狭的笑意,放下心来,说道,
“他吃了咱家的东西,小姐自会让他吐出来。”
盛腓走过去,顺便捏了一下明夏气鼓鼓的脸蛋,“放心,你家姑娘什么时候吃亏过。”
转头向管家应允了这拜贴。
“公子,就史家这小门小户敢邀你去参加他的婚宴,啧啧...不过是个举人,恐怕是仗着孙家。”青衣男子说道。
青叶是锦筠的随从,自小跟在他的身边,能文能武,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
锦筠正在展开宣纸,打算向京城写密报,听到这话,思索起来,墨汁氤氲在宣纸上。
他来雁门之前,就有密报将雁门富商生平查了个底朝天。
盛腓,年幼父母双亡,独自撑起盛家产业。父母健在时招婿没落书香世家的公子史炜,没想到史炜道貌岸然,中举后,踹了盛家和盛家最大的死对头孙家订亲。
锦筠看到的资料,盛腓从小到大永远都是张扬的,热烈的,每每出席在众人面前,都是满头珠翠,光鲜亮丽。
想到这是盛腓为数不多的吃瘪时刻,锦筠不由得起了兴趣。
“公子,那盛家娘子也会到场,倒时候就有一场大戏要看了。”
“初来雁门,体察民情,应了吧。”锦筠低头边写边道。
“是。”,随后青叶便躬身下去了。
第二日便是史家公子和孙家大小姐的婚宴。
盛腓对于虐渣男贱女的场合没有什么意思,倒是对昨天得了新刺史要出席婚宴充满了兴趣。
一大早, 明夏和倚翠在首饰匣里翻翻找找,反复拿着放在盛腓乌发间打量。
盛腓仰起头来看着最近的账目,作为盛家的***,每天雁门经由她手裁决的事物不到三十也有二十,更不要说郊外的庄子,府上的仆人薪水这些琐碎的事。
一会,倚翠拿着衣裙来了,盛腓看时辰差不多了,就随手指了个,好戏就快开场了。
各方都是消息灵通,心思山路十八弯的人,本来史炜请盛腓这个前未婚妻参宴就足够吸引各方势力来看热闹了,更别说新任刺史也来。
要说孙家和盛家,因为产业有交叠,两家一直是死对头,盛家前些年因为掌家人亡故,被孙家扯下来一大块血肉,元气大伤。
盛家娘子掌权后,盛家慢慢恢复,甚至有愈演愈烈,比往常更猛的势头。
说起盛家娘子,在雁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一个有丰富传奇色彩的人。
坊间传她三岁作诗,五岁能赋,生下来抱着个金元宝。
每每听到这样的传闻,盛腓不得不感叹人的想象力如此丰富,要不是她是本人,她都快信了铺天盖地的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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